正文 第十四章
整个晚上我们两人之中,只要有一个醒来,就会吵醒另一个。我最后一次起来的时候,发现我是独自一个人。惨淡的阳光被浑浊的空气过滤之后,使房间呈现出金色的调子。我下床从床头柜上拿起我的表,时间已经接近中午了。
当我发现她的纸条时,我几乎已经穿好了衣服。纸条夹在梳妆台的镜子与镜框之间,她的字很整齐也相当小。我读道:
亲爱的——
孩子们会怎么说呢?昨晚是我往后要过的人生的第一夜,我有很多话要说,但是我的状况却让我无法适切地表达我的思维。
请你打电话给我。打电话给我,拜托。
我读了好几次,然后将它小心地摺好,塞进钱包里。
信箱里只有一张留言。富尔曼在一点半左右打了最后一次电话来,之后他显然放弃睡觉去了。我在大厅里打电话给他,但是对方正在占线。我出去吃了点早餐。从我的窗户望去看起来被污染的空气,在街上却相当干净。也许是我的心情使然,我已经很久没有感觉这么好了。
在我喝完第二杯咖啡之后,从桌旁站起来,又打了个电话给富尔曼,还在占线。我回座位叫了第三杯咖啡,抽了一根昨晚我为黛安娜买的香烟。昨天晚上她抽了三四支,每次她抽,我也跟着抽一支。我抽了半支,把剩下的烟留在桌上,第三次试着打电话给富尔曼,然后付了账,走到阿姆斯特朗去看看他是否在或者去过那里,结果两者皆非。
有些事情在我的意识边缘徘徊,嘀嘀咕咕地向我低诉。我用阿姆斯特朗的公共电话再打电话给他,还是一样的占线声,但是我听起来却觉得与平常的占线声不同。我打给电信局的接线员,告诉她我想知道是否有某个号码正在与他通话,还是电话没挂好。我碰上的这个女孩显然不太会讲英文,所以不确定如何执行我要她做的事。她说要把电话转给她的上司,但是我距离富尔曼的住处不过六个街口,于是我告诉她不必麻烦了。
我向他的住处走的时候,相当平静,但是我到那里时却变得非常忧心。也许在我听到占线信号的时候,他们正逼近此处。为了某些理由我没有按大厅的电铃,我向里看,没看见任何人,然后我便用我的提款卡把门锁打开。
我爬楼梯上到顶楼,途中并没有碰到任何人,整栋大楼安静极了。我到了富尔曼的门口,敲敲门,喊他的名宇,再敲敲门。
没有反应。
我拿出我的卡片,看看它,又看看门,我想到防盗警铃。如果警铃会响,我得在警铃大作之前打开门,我才能离开那里。要警铃不响,除非从门后面打开门锁。精密的破解当然最好,但是有时蛮力也能达到同样效果。
我踢门,只踢了一脚门就开了,因为防盗锁并未被启动。你需要有钥匙才能设定防盗锁,就像你需要有钥匙才能设定警铃,而最后一个离开富尔曼公寓的人不是没有钥匙,就是懒得设定,所以警铃并没有响。这是件好事,但也是我即将得到的消息当中唯一的好事。
坏消息正在里面等着我,但是在警铃没有反应的那一刻,我还不知道那是什么坏消息。在我来到这栋大楼之前我就有种感觉,不过那是直觉,当警铃依然保持沉静时,这种感觉变成了侦探的推论。而现在,我看到了他,这就变成冰冷、严酷的事实。
他死了。他躺在书桌前的地板上,看起来杀手取他性命的时候,他曾经被按俯在书桌上。我不必碰他就知道他已经死了。他左后方的头盖骨被打得稀烂,而房间里则充满了死亡的腐臭味。他的结肠和膀胱已经从体内脱出。
为了猜测他死了多久,我终究还是碰了他。他的肉体是冷的,所以我只知道他起码死了五六个小时。我向来懒得去吸收太多法医学的知识,搜证小组里的人会处理这些事,而且理论上他们应该很在行,即使不及他们装出来的一半。
我走过去关上门,锁已经坏了,地上有个门链的金属片,我找到不锈钢棒,并把它装回去。我不打算停留太久,但是希望我在那里的时候不会被打扰。
电话被拿了下来。房子里没有挣扎的迹象,所以我猜杀手故意拿开电话延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如果杀手这么聪明,那么屋里就不会留下指纹,不过我还是小心地不要加上我自己的,或者涂掉凶手不慎留下的指纹。
他什么时候被杀的?床还没铺过,但是也许他每天都不铺床,独居的男人通常都不铺的。我来找他的时候他铺了床吗?我想了想,但是我发现我无法确定他有或没有。我记得有个干净整齐的印象,因此床可能是铺好的,但是我同时也对这个房间有个舒适的印象,这又足够支持一张没铺好的床的存在。我越想越觉得铺没铺都没什么差别,法医会鉴定出死亡时间,我也不急着想知道我可能从他身上得到的讯息。
于是我坐在床边看着道格拉斯·富尔曼,同时试着回想他的声音和他的模样。
他曾经试图与我联络,一次又一次,而我不愿接他的电话,因为我有一点气恼他对我的隐瞒,因为我当时正跟一个女人在一起,而她用尽了我所有的注意力。对我来说,那是段宛如小说一般的经验,而我连一刻也不愿让它的浓度降低。
如果我接了他的电话呢?嗯,他也许会告诉我一些他此刻再也无法告诉我的事,但是他找我却更像是他只想确认,对于他和波提雅·卡尔的关系,我猜到了些什么。
如果我接了他的电话,他现在会活着吗?
我可以浪费一整天的时间坐在他的床上,问我自己这样的问题。而无论答案是什么,我已经浪费了够多的时间。
我松开门链,把门打开一条缝。走廊是空的,我出了富尔曼的房间走下楼,并且走出那栋大楼,一路没有碰到半个人。
中城北区分局——就是过去的第十八分局——就在距离我的所在之处几个街区的西五十四街上。我从一个叫做第二次机会的酒吧里打电话给警方。店里只有两个喝葡萄酒的客人,而我看起来像是躲在电话间里的第三个酒鬼。电话被接起之后,我给了他们富尔曼的地址,然后告诉他们有个男人在那里被杀了,当值勤警员很有耐性地问我的名字时,我便挂上了听筒。
我赶忙跳上出租车。地铁比较快,所以我搭出租车到刚过了布鲁克林桥的克拉克街地铁站,我必须问清地铁的方向,才知道怎么去皮尔庞特街。
这个街区的房子大部分使用褐石。利昂·曼区住的大楼高十四层,跟附近的建筑比起来非常巨大。管理员是个结实强壮的黑人,三道深深的横线划过他的前额。
“利昂·曼区。”我说。
他摇摇头。我拿出我的笔记本,对了一下他的地址,然后看了看管理员。
“你的地址是对的,”他说。他带着印第安人的口音,从他发的“a”音就很明显地可以听得出来。“问题是,你挑错了日子。”
“他在等我。”
“曼区先生已经不在这里了。”
“他搬家了?”似乎不可能。
“他不想等电梯,”他说,“所以他选择了一条捷径。”
“你在说什么?”
这个玩笑,我后来发现,并不失礼,他只是企图说些难以表达的事情。现在,他放弃了这个办法,直接说:“他跳窗了,就掉在那儿。”他指着看起来与其他部分没什么两样的一块人行道。“他落在那儿。”他重复了一次。
“什么时候?”
“昨晚。”他摸着额头,然后做了一个类似屈膝膜拜的姿势。我不知道那是一种个人的宗教仪式,还是我不熟悉的某个宗教的一部分。“那时候是阿尔曼值班,如果我上班的时候有个人跳楼,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死了吗?”
他看着我,“你说呢,先生?曼区先生住在十四楼,你说呢?”
最近的一个、并受理这件案子的分局,在靠近霍尔区的杰罗门街上。我很幸运,认得那里一个姓金塞拉的警察,几年前我曾经与他共事过。更幸运的是,他显然没听说我在为杰里·布罗菲尔德做事,所以他没有理由不与我合作。
“昨晚发生的事。”他说,“事发的时候我不在,但事情看起来相当干净利落,马修。”他弄齐几份文件,放在桌上。“曼区一个人住,我猜他是个同性恋。住在那个区的单身男人,你可以自己下结论,十之八九是同性恋。”
而另外十之一二可能是厕奴。
“现在我们来瞧瞧:从窗户跳出来,头先着地,抵达阿德尔菲医院时死亡。根据口袋中的东西和衣服标签,以及打开的窗户判别身分。”
“没有亲人指认吗?”
“就我所知没有,这里没有注明。你对他的死是不是有疑问?如果你要去看,那是你的事,但是他是头先落地的,所以——”
“我从没见过他。他跳楼的时候是一个人吗?”金塞拉点点头。“有目击者吗?”
“没有。但是他留了一张纸条,在他书桌的打字机上。”
“纸条是打字机打的?”
“报告上没写。”
“我想,我能不能看看那张纸条?”
“不行,马修。我自己也没办法弄到,如果你要跟负责的警官谈,去找卢·马尔科,他今晚会来值勤,也许他可以帮得上忙。”
“我想不要紧。”
“等一下,那张纸的复印件在这下面,这对你有点用吧?”
上面写着:
原谅我,我不能再这样下去,我度过了糟糕的一生。
完全没提到谋杀的事。
可能是他干的吗?那得看富尔曼什么时候被杀,而在验尸结果出来之前,我不会知道答案。也许曼区杀了富尔曼,回到家,突然受到良心的谴责,于是打开窗户——
我并不是很喜欢。
我说:“他什么时候跳楼的,吉姆?我没看见上面写了时间。”
他把纪录再扫了一遍,皱起眉头。“这上面应该有时间的,但是我找不到。他在昨晚十一点三十五分抵达阿德尔菲医院前就死亡了,不过上面没说他什么时间跳楼的。”
然而这会儿又不是那么需要写明跳楼的时间了。道格拉斯·富尔曼最后一次打电话给我是在一点半,是在医生宣布利昂·曼区死亡的一小时五十五分之后。
我越这么想,就越相信所有的事情开始对号入座,而曼区既不是杀富尔曼也不是杀波提雅·卡尔的凶手。也许曼区是杀曼区的凶手,也许他因为找不到笔,所以用打字机打了自杀的纸条,也许他的懊恼来自于对厕奴生活的憎恶——唉,谁他妈的不是?
现在,他是否自杀已经变得不重要了。也许他本来可以帮得上忙,但我已无从得知,也不必去想该如何去证明了。
我知道是谁杀了另外那两个人——波提雅和道格拉斯。我知道是谁,就像我去道格拉斯·富尔曼的公寓之前就知道他可能死了一样。我们称这种认识为直觉的产物,因为我们无法精确描绘思维的运作。当我们的意识朝向其他方向的时候,思维仍继续进行计算和推衍。
我知道凶手的名字,关于他的动机我有些强有力的想法。在一切都结束之前,还有一些需要填补的地方,不过最困难的部分已经过去。一旦你知道你在找什么,其他的就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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