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疲于奔命的匪徒们终于获得了片刻的喘息之机,除了几个还在打着呵欠巡逻的,其余人都靠着墙边睡了。

手上腕表时针指到三的时候,林厌在黑暗里豁地一下睁开了眼睛。

她悄悄起身,控制住自己的脚步声不发出任何响动,轻轻推开了木门。

走廊上有两个持枪巡逻的匪徒,往她的房间这个方向走来,林厌往后一缩,躲进了门板后的黑暗里,那两个人迈着沉重的步伐走了过去。

就是这一闪身的功夫,她把面罩拉上了脸,如一只身手矫健的猫般窜了出去。

那两个巡逻的匪徒回过身来。

“你刚看见什么了吗?”

被问话的同伴打着呵欠摇头。

“走吧,别看了,这地方不是野猫就是老鼠,赶紧巡完这一班也回去睡会儿。”

脚步声渐远。

林厌悄悄舒了一口气,沿着楼梯往下走,迎面走过来一个身材高大的士兵,大概是起来起夜的,揉了揉眼睛瞬间把枪口对准了她,准备大喊。

林厌飞身而上,仗着动作敏捷,匕首轻轻划过他的颈侧,士兵即将脱口而出的尖叫堵在了喉咙里,一条血线喷薄而出。

她扶着人轻轻躺了下来,把人拖到了楼梯间里的储藏室里,扒了他的衣服把地上的血迹抹杀干净,随即快速折返回去,推开了楼道里的玻璃窗,外面是一望无际的旷野。

不过二楼的高度,林厌纵身一跃,等那两个巡逻的士兵跑过来的时候,楼道里已经空无一人了。

本来以为这么点高度跳下来没事的,结果还是有点吃力,幸亏下面是平整松软的泥地,林厌喘着粗气从地上爬了起来,一瘸一拐往既定的方向跑。

“喂,醒醒,醒醒。”在垃圾堆里找到陈芳的时候,她整个人面色青白,浑身遍体鳞伤,已经快要不行了。

林厌拍拍她的脸,毫无动静,又俯下身去听她的心跳,摸了摸颈动脉搏动,咬牙解开了她的衣服,做起了胸外按压。

三十次的标准按压之后,轻轻抬起了她的下颌,嘴对嘴吹气。

如此反复数次,总算是听见了微弱的心跳。

林厌心里一松,浑身脱力,跌坐在地。

陈芳低低咳了两声,悠悠睁开眼睛,一眼就看见了坐在旁边喘气的她,唇上还停留着她的温度。

她似有些迷茫:“你……为什么要救我?”

林厌爬起来,冲她伸出手。

“我答应过你,会给你自由。”

“你……你不是红姐……你究竟是谁?”陈芳警惕地看着她,并不靠近一步。

“我是谁,重要吗?”林厌唇角微勾起一丝讽笑。

“我可以去跟顶爷揭发你。”

“你可以试试,是我的刀快,还是你跑的快。”她手里把玩着那把刚杀过人的匕首,上面还沾着斑斑血迹,令人不寒而栗。

陈芳瑟缩了一下脖子,抓住她的手腕起了身。

去投靠顶爷也是个死,还不如听眼前这位的,起码,她不想杀她,否则也就不会救她了。

林厌一怔,随即扶着人往远离废弃工地的方向走,一直走到了大路边上,有路灯照耀的地方。

她站在黑暗里撒了手,连同那把匕首一起塞给了她,还有车票和零钱。

“沿着这条大路一直往前走,有回江城的班车,到了江城就直接去火车站离开这里。”

陈芳捏着这些东西,嘴唇翕动着:“你……不走吗?”

林厌摇头:“我要留下来。”

她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还不到离开的时候,尽管,她的内心也十分想离开这里,回到光明里,回到宋余杭身边去。

想到宋余杭,林厌就想到了她射她的那一颗子弹,她会恨她的吧,会恨的吧。

恨她当着她的面“杀”了她的同事,恨她对她毫不留情地严刑拷打,恨她和这些亡命之徒为伍,恨她送自己饮弹上路。

林厌的心被一把名叫“愧疚”的刀戳刺得千疮百孔,以至于在陈芳面前流露出了一丝难得可贵的脆弱。

她知道这不应该,于是笑了笑,拿手背揩了揩眼角,准备转身离去。

“快走吧,别回头。”

很奇怪的,裴锦红从前对她算不上好,林厌如今对她也算不上坏。

陈芳甚至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但在此刻,荒野里,两个人相依为命的境地,竟然也生出了一丝惺惺相惜来。

“你真的不跟我一起走吗?”

林厌转身,挥了挥手。

“不了,一路平安。”

陈芳捏着她给的东西:“那……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

比如说传递消息什么的,或者让她去医院帮忙看看宋余杭还活着吗?

林厌脚步一顿,这确实是个好主意。

不过片刻后,她还是微微摇了摇头,沉声道:“不需要,知道的越多越危险,记住,不管谁问,警察也好,顶爷的人也罢,今夜你没有见过我,以后也不能再用‘陈芳’这个名字继续生活。”

林厌说罢,不等她再开口,转身挥手离去,消瘦的黑色倩影消失在了夜色里。

她离去的方向,天还是黑的,却有一丝晨曦破开了雾霭。

陈芳莫名觉得天地浩荡,她整个人渺如蝼蚁,却有一种少年一去不复返,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孤勇,亦有一抹荆轲刺秦壮士断腕般的悲怆,以至于让她眼眶发烫。

她咬了咬牙,抱着林厌给她的东西,头也不回地奔向了相反的方向。

***

“市局的全面工作已由省禁毒局接手,到时候我就帮不了你们太多了。”冯建国看看时间,也该走了,戴上了宽檐帽起身。

“就全看你们的了。”

宋余杭起身送他,又被人按了回去。

“你是病号,得好好‘养伤’。”

冯建国一语双关,宋余杭会意。

“明白,保证完成任务!”

老人笑了一下,不再是那种慈眉善目的,虚伪的笑,而是发自内心的期许。

“不是保证完成任务,而是保证活着回来!”

宋余杭微怔,唇角流露出了一丝笑意,举起右手放到了太阳穴边。

“是,保证活着回来!”

林厌的代号是“钉子”,负责深入敌后传回情报,她的代号是“尖刀”,负责在所有人都腾不出手来的时候,出其不意一击必杀。

宋余杭这样想着,在心底又默默加上了一条:还要接她的未婚妻回家。

***

在宋余杭和冯建国密谋的时候,滨海码头的废弃工厂里,另一场密会也开始了。

库巴坐在椅子上,身上缠满了绷带,只有那双眼睛还是雪亮滚烫的,写满了恨意。

“这一次,我一定要亲手杀了她,杀了那个女人。”

顶爷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扣着膝盖,闭目养神。

“会有机会的。”

坐在旁边的男人嗤笑一声,似有些不屑。这笑声惹得库巴不满。

“你……”

顶爷摆手,止住了他的话头。

“交易在即,就别起内讧了,事成之后,咱们拿着钱一起去加拿大,就再也没人能抓到我们了。”

男人的语气仍旧是凉凉的,仿佛并不关心能拿到多少钱和去哪。

“你们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警方不是傻子,几天后的交易必定是困难重重。”

顶爷唇角流露出了一丝老谋深算的笑意。

“越乱越好,乱才能浑水摸鱼。对了,那批货……”

男人起身,似没兴趣再在这里待下去了。

“早就准备好了。”

顶爷点头:“不错,这事若成,林公子也是大功一件,来人,送客。”

一行人护着他往出去走。

等人走后,顶爷复又阖上了眼睛闭目养神,手指仍是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膝盖。

库巴不忿:“爷,他如此桀骜不驯,何不……缺了他,咱们再找别的合作伙伴就是,反正配方……”

也不知为何,顶爷的眉毛轻轻抽动了一下。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毕竟是林氏大公子,码头港口大部分都是林家的地方,还有用的着他的时候。”

那厢林厌走到僻静处,从兜里掏出手机,这个电话号码只有两个人知道,并且也装了防监听的软件。

她飞快按着键盘打字,编辑好之后就按了发送,等“已送达”的图标出现在了屏幕上,林厌这才大松了一口气,快步往回走去。

到了废弃工厂附近,晃眼的车灯袭来,她下意识往黑暗里一滚,躲在了麻袋背后。

厂门大开,一伙匪徒簇拥着一个高大俊秀的青年走了出来,微弱的灯光映照在他白皙的侧脸上,鼻梁上还架了一副金属镜框。

这张脸她化成灰都认识。

林舸!

那一声“哥”在喉咙里滚了几滚,几乎快脱口而出了,又被她抠住掌心死死掐了回来。

怎么回事?

他是被挟持了吗?

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来做什么?

他和顶爷是什么关系?

……

那一瞬间,林厌脑海里电光火石般地掠过很多念头,每一个都和他相关。

她死死掐着自己的掌心,克制住自己不发出任何声音,以免惊动到他们。

“林公子,请。”她看见老虎亲自替他拉开了车门,林舸面无表情地坐了进去。

车辆从眼前滑走,林厌浑身脱力,靠坐在了麻袋背后。

也不知为何,车开出去不远,林舸猛地回了一下头,表情是难以形容的,似乎有一点不解,又有一丝难过。

透过车玻璃往外望去,厂区门口安安静静的,只有几个巡逻的匪徒。

司机:“少爷,怎么了?”

林舸转过脸来,定了定神:“没、没事,继续往前开吧。”

虽然不确定,厂区门口也没有熟悉的人影,可是那一瞬间,他真的感觉到了林厌就在附近,耳边仿佛还能听见女孩子用不耐烦的声音喊他。

“哥。”

林舸人走后不久,顶爷倏地一下睁开了眼,精光一闪而过。

“去,去看看裴锦红在干嘛。”

几个匪徒受命,拿着枪快步走了出去。

库巴身上有伤,暂时还不能动弹,只能稍稍动了动脖子看向他。

“爷是怀疑红姨……”

“这个人,你从前见过,觉得怎么样?”顶爷并没有明面上接他的话,而是顾左右而言他。

库巴想了想:“有勇有谋,是个人才。”

顶爷笑而不语,靠在了藤椅里。

“等等看吧,看看这位红姨,究竟能给我们带来多大的惊喜。”

那一伙人走到林厌房间附近就被欢歌夜总会的人拦住了。

“干什么?!红姐在休息,没有她的允许谁也不准进!”

“顶爷有命,我们来见红姨!”

两帮人僵持不下,枪都杵到了对方脸上,吵的脸红脖子粗。

“所有人都在,要是红姨不在,不是奸细是什么,让开!”

为首的匪徒朝地下开了一枪,成功震慑住了其他人,他趁大伙儿都愣神的功夫,一个箭步窜出了包围圈,抬脚就要踹门。

木门“嘎吱”一声打开了。

林厌穿着长及大腿根的白色衬衣出现在了门口,黑发披在肩上,领口略有些散乱,明显是被人扯开的,白皙的肌肤上还有些红印子,身材纤细又丰满,双腿笔直踩在地上,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了成熟女人的风情万种。

门口众人咽了咽口水。

林厌略有些不耐烦:“什么事?”

刘志揽着她腰,面色不善:“没事就滚。”

那几个喽啰这才唯唯诺诺散了。

刘志砰地一下甩上了门,回转身就把人死死提了起来抵在门上,压低了声音吼。

“你刚去哪儿了?!我来你房间的时候屋里并没有人!”

林厌从窗户上爬进来的绳子还挂在窗沿上,那是铁证。

她发狠,提膝撞上他的胯部,同时一手肘砸在了他的太阳穴上,力气或许算不上大,但动作又快又准,尤其还是用人体最坚硬的部分击打最脆弱的地方。

刘志猝不及防吃痛,一阵眼冒金星,踉跄后退几步,绊倒了椅子。

屋外巡逻的士兵翻了个白眼。

“娘的,这么大动静,老子也想找个女人尝尝滋味了。”

“行了,就你这样的,撒泡尿照照镜子,红姨能看上你?”

走廊上一阵窃笑传了出来。

屋里打斗还在继续。

论力气,他胜出林厌太多,但要论起搏击技巧,战斗经验,反应速度,林厌比他优秀得太多,是以一时半会儿,谁也制服不了谁。

尤其是林厌边打边退,被人摁在了床上,死死掐着脖子也能绝地反击,一个标准的巴柔十字固翻身而起,卡住了他的手,把人踹飞出去,撞翻了桌子。

刘志喘着粗气还想再爬起来,漆黑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的额头。

“啪嗒”一声,子弹上了膛。

林厌咽了咽口水,吞下嗓子眼里的血腥味,平复着呼吸。

“你输了。”

刘志缓缓阖上了眼睛,却没听到枪响,睁开眼的时候,林厌把枪扔在了床头柜上。

“你不杀我?”他的眼底有一丝诧异。

“你刚刚不也没举报我,一码归一码,扯平了。”林厌哆嗦着指尖划亮火柴,点了一根烟,剧烈咳了几声才慢慢觉得好些。

“我现在可以去。”

“晚了。”她坐在床边抽烟,居高临下看着他。

“过了那个时间,抓不到现行,顶爷多疑,未必信,搞不好还会抓不到狐狸惹得一身骚。”

刘志咬牙,眼眶有点红:“你、你究竟干嘛去了?有没有……背叛我们?”

他问这话的时候,林厌微微恍了一下神,卧底的这段日子,她见识了血腥、死亡、阴谋、权利、金钱和毒品,也享受了作为一个黑社会老大所拥有的一切。

小弟的拥戴,生杀予夺的快感,沉浸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里。

有很多个瞬间,霓虹闪烁的瞬间,捧起一叠钞票扔上天的瞬间,他们尊称她为“红姐”的瞬间,拿枪顶着别人额头的瞬间,振臂一呼山呼海啸的瞬间。

她忽然有些理解了那名警方卧底最后为什么会变成了双面间谍。

是人都有欲望,她也不例外。

林厌之所以能将裴锦红演得这么出神入化,大概是因为本质上她们是一类人,一样的心狠手辣,一样的阴险狡诈,诡谲多变。

不同的是,林厌的身上系着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线的那端捏在一个名为宋余杭的女人手上,于是欲望之余,多了底线。

陈初南让她明白爱,宋余杭教会她如何去爱。

就是这一点微薄的爱,支撑着她在泥泞里继续跌跌撞撞走下去。

林厌笑了笑,冲他伸出手。

“这个问题你以后会明白的,人最重要的不是忠于谁,而是永远不背叛自己的内心。”

“这么做,值得吗?”

“值得。”

“不后悔?”

林厌摇头:“不后悔。”

刘志看着她指尖的香烟明明灭灭,像极了自己还未燃烧就已经熄灭的爱情。

他咬牙,还是不死心,再一次问她。

“究竟是……为了什么?”

林厌看着远方,从窗户里亮起来的那一丁点儿晨光。

“你有特别想回去的地方吗?”

刘志被她这话弄的有一些无厘头,想了想,才道:“有,想回家了。”

林厌吊儿郎当看着他下巴上那一点青色的胡茬问。

“多大了?”

刘志不解其意,挠了挠头,两个人好像忘记了刚刚还以命相搏,现在反倒能坐下来吐露真心了。他不是一个聪明的人,否则也不会跟着王强这么多年了,还是一个小喽啰,他喜欢裴锦红也仅仅只是因为她漂亮、好看而已。

他四处流浪给人做打手的这些年也没跟任何人说起过他的年龄。

刘志楞了一会儿,还是答了。

“二十,再过两年就能结婚了。”

林厌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把烟头扔进了烟灰缸里,和她比起来确实小了点。

“还是个孩子,等事情结束,回家去吧。”

不过那也得等到审判结束,或者服刑之前才有机会面见家人了。

希望他们都能有回家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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