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啊,都是有两面的,谁心里是全然的阳光,谁心里没有一丝丝阴暗,谁没滋生过嫉妒、卑鄙、懦弱、暴力这些丑恶的想法呢?我不能说,我没有。我做过的错事多得数不清,有故意犯下的错,故意得罪过的人,也有无意犯下的错,无心伤害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每犯一次错,就会觉得,自己怎么变成这样,越来越不美好,不善良,不纯洁。和我当初想变成的那个人,差了十万八千里。颓废、自省、抑郁,不停地让自己振作,却怎么也挡不住一颗心往黑暗里沉。记得写《初晨》的时候,是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和我处了五六年的好朋友与我绝交了,绝交的原因很莫名,因为我在她给我提意见的时候说了一句:你烦死了!很多人说,这不是你的错,是她心眼太小,一句话就能和你绝交,说明她根本没有把你当朋友。可我不这么认为,我们相处的这么多年里,我和她对骂的句子,和优乐美奶茶一样,可以绕地球一周。所以我知道,她并不是因为一句话与我绝交的,而是多年来,相处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累积到最后,终于爆发了。我是一个习惯自省的人,我总是一遍遍反省自己的错误,总是怕不被人喜欢,总是因为别人的一个否定而忐忑很久。也许,这是来自于小时候被父母丢弃在老家七年,而造成的更深层次的自卑和不安吧。我总是笑着的,亲切的,有问必答的。可即使我这样做,也依然有人讨厌我,依然会有好朋友和我绝交。我一个朋友经常跟我说: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会被所有人喜欢的,你也一样。我说:我知道。我自然知道。可我明明知道,却依然责怪自己,为什么有那么多缺点,为什么不够努力,我总是苛求着自己的完美。我记得,我在《初晨》里写,写女主角黎初遥不止一次地利用黎初晨来成全自己,成全自己的恋爱,成全自己完整的家庭,成全自己所有想要的一切。她眼睁睁地利用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为她献出一切,而她却拿他的一切,去奉献给另外一个人。黎初遥知道自己卑鄙,知道自己无耻,知道自己不美好。可即使这样,黎初晨依然心甘情愿。黎初晨说:你对我笑一笑,我便原谅你所有的错。我想,我也想要这样一个人吧,他会喜爱我的优点,无视我的缺点,相信我永远是善良的。只要我对他笑一笑,他便原谅我所有的不美好。善良的姑娘别担心很多读者在得知我居然是个有工作的人而吃惊,她们总是特别关心地问我:籽月姐,你白天上班晚上写文,会不会太累了啊?要注意身体啊!其实说真的,有的时候,是觉得挺累的,这两年体重增长得很快,大部分原因也是因为熬夜。可是真叫我辞职我又有些舍不得。我在一家大型国企里面当秘书,我刚进单位的时候,老总以为我是写书的,那自然文笔非常好,喜滋滋地把我招进单位,委以重任。秘书,顾名思义自然是要写各种公文,给领导写各种报告,讲话稿,工作总结等等在我眼里就像天书那样让人无法理解的文字。老总把我招进去后不到三个月,他哭了,我也哭了。因为他说我给他写的总结里,错别字比他的还多,错句比他的还多,是一个比他还需要配备秘书的人。但这也没办法啊,我本来就是配了三个编辑给我改错字的人啊。我给他写的报告里,完全不去调查,写了一堆想当然的东西,写的公文连格式都是百度下来的,内容还都忘了替换。至于传说中好到能写书,能在各种杂志上上稿的文笔,他是一点也没看到!老总哭啊,怎么就招了这么一个无能又粗心的家伙进来。我也哭啊,每天都要像个老学究一样,写着贯彻什么什么方针,落实什么什么精神,坚定什么什么信念,发展什么什么生产……我一个写青春言情小说的,怎么可能领悟得了这些高深的思想呢?每天被老总骂的日子真难熬啊。我记得有一次,我交了一份讲话稿,老总看完以后气得从二楼冲下来骂我,吓得我躲进桌子底下,在同事的掩护下才逃过一劫!刚进单位那两年,我每天回家都和我爸妈哭诉,我宁愿去乡下种地也不干这份工作了。太苦了,这简直是让秀才当兵,不对路嘛!可是没办法啊,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不管日子多么难熬,还是得坚持下去,因为你要生活下去,就要去适应环境,而不能等着环境来适应你。在单位里工作三年多了,虽然前两年经常被骂,但我凭着我超级厚的脸皮还是在单位熬下来了。现在,公文虽说写得不是多么好,但也还能凑合。当然,最重要的是,老总也知道了我的水平,重要的文件和讲话稿,他宁愿自己吭哧吭哧用两根手指敲键盘,也不会叫我写了。有一次我特别内疚地对老总说:“老总,我来帮你打吧。”结果老总说:“不用,你错字太多,校对起来太麻烦。”他上辈子一定欠了我很多钱,所以这辈子才会有我这样的下属。他经常特别无奈地望着我说:“小薛啊,我对你已经没有别的要求了,你给单位写点新闻稿总行吧?帮单位宣传宣传总行吧?”我默默捂脸,特别内疚地跟他说:“领导,你又搞错了,我发表文章的杂志都是青春文学杂志,年龄层在十八岁以下,我能宣传什么呢?是宣传航线还是航班?还是机票打折信息?小朋友们都是坐火车的嘛!”那之后领导很久都没理我,估计又默默吐血捶胸了很久。其实我真的不是一个好员工,我把写文看得比工作重要多了。我经常一写就是一整夜,然后第二天困得和幽灵一样飘荡在办公楼的各个角落,甚至死气沉沉地趴在办公桌上一天。更过分的是一到冬天,迟到得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去单位了,于是便整整一个早上不去单位,直到中午的时候,才假装是刚吃完午饭回的办公室。好在办公室的同事们,都知道我是个写文的,知道我出书,知道我有一个很大的梦想,并在努力实现着,也许人们都喜欢有梦想的人吧,所以他们总是纵容我,用假装没看见这样温暖的举动,默默支持着我的梦想。我感激他们,并且也在工作的时候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最好。可是任何事情都是两面性的,就是因为他们真的太好了,所以我一直舍不得辞职,就算现在我的稿费已经足够养活我自己了,却依然留在单位里,三天两头气得领导吐血,听着同事们说各种八卦,偶尔迟迟到,旷旷工,生活得特别美好。所以别担心,我一点也不累。我会站在有光的地方这个星期我写完了《夏木》的全部稿子,我在深夜给它写了个后记,回首一看,这个故事,我花了五年时间去创作,而我写文,也已经整整八年了。八年,真的很长,足够我经历很多事,认识很多人,也失去很多人。记得我刚开始写文的时候,加入了一个作者群,群里有二十多个人,刚开始的时候群里很热闹,我们互相鼓劲,互相看对方的文,互相给对方提意见。如果有作者欺负我们中间的任何一个,我们就一起上去讨回公道。那时候,我真的写得很开心,因为有那么多人陪着我,陪着我写,陪着我熬夜,陪着我聊下面的情节。可是,八年的时间,他们渐渐的,一个个的,都封笔了。我一直觉得,我在他们之中,文笔不是最好的,情节不是最好的,性格不是最好的,机遇也不是最好的,如果他们能一直写下去,一定能达到比我更高的成就。我记得群里有一个叫豚豚的作者,她家里是开水产基地的,出入都有豪车接送,住着别墅,她经常邀请我去她家的杨梅山摘杨梅,她说她家的杨梅可甜了,还说我要是去了,天天给我煮鲍鱼吃。那时候,刚上大学的我,流着口水说:我还真没吃过鲍鱼,等攒够车票钱我就去!她真的很有灵气,写出来的每一句话读着都像诗一样优美,写出的每一个字都带着淡淡的伤,我每次看她的文,都有一种自己真是没文化的感觉。她在2007年的时候就已经出了两本书,是我们群里最红的作者,在当时已经小有名气。但是后来,她谈了一场恋爱,非常疯狂的恋爱。她说:籽月啊,我想每天每天,时时刻刻都和他在一起。然后她就真的这样做了,她不顾家人的反对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但结局却很悲惨。在那场爱情里,她失去了父母的庇佑,而那个男人却偷偷地离开了她。后来,她整个人都沉默了。就这样,消失在网上,再也没出现过了。我还没来得及去她家吃鲍鱼,没来得及去找她摘杨梅。我每次想到她,都会咬牙切齿地诅咒那个伤害她的男人。那个男人,他不知道自己毁了什么,他毁掉了一个女孩全部的爱和满身的灵气。在那个群里,和我关系最好的是一个叫猫猫的女孩,那家伙几乎每篇博文都会提到我。她说:她要照顾我。她说:我像个孩子。她说:我们能一起快乐,一起分担。她说:我们能彼此嫉妒,彼此羡慕,彼此宠爱。她说:我们要一直写,只有一直写才能一直在一起。可是后来,她大学毕业,出国读书去了,忙得不可开交,她的博客再也没有更新过,她的文也再也没有更新过。她骗了我,她告诉我要一直写,自己却没有做到。现在的我,再也不会加入任何作者群,再也不会和任何作者拼字,也不会再询问任何作者,你说我这章写得怎么样啊?也没有人会在看完我的文章之后,返还的文档已将全部的错字改好。我永远分不清也写不对的“的、地、得”现在已经全部留给了校对编辑,再也没有人,会对我像她们对我一样好了。有的时候想想,时间真可怕,圈子真可怕,可一个人的生活圈子,就是这样的,当你干一件事,你就会因为这件事,认识很多人,了解很多事,遇到很多很多人生路上的惊喜。当你不再干那件事情的时候,那些认识的人,了解的事,会瞬间变得很远,很远。你会怀恋,会惆怅,会忧伤,但……就是回不去。现在,我写着写着总会觉得很寂寞,可我不想放弃,我会继续写下去,不管红还是不红,赚钱还是不赚钱,我都会继续写。不为别的,只是因为,身边的人越来越少,而剩下的就显得这样的弥足珍贵。我怎么舍得离开,离开这个圈子,离开圈子里的姐妹,圈子里的读者,圈子里的很多人……我总是想,只要我一直坚持,如果有一天他们回来,看见我还在这里,依然在这里坚持着,完成了他们曾经想要完成的梦想,他们,一定会高兴的吧。钢琴家也当过小老鼠前几日从北京回家的时候,顺便坐高铁去了一趟上海。我并没有特地计划要去,只是邻居家的小孩忽然快递了一张音乐会的门票给我,说希望我去听一下。那个小孩现在已经不能叫小孩了吧,他比我小三四岁的样子,小时候住在我家楼上,他的房间就在我的房间上面。那时那种老式楼房隔音效果特别差,他在楼上只要稍稍拖动凳子,天花板就会传来巨大的“吱吱”声,那是我最受不了的声音。有的时候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整个晚上都在不停地“吱吱吱”。我在不知道他名字的时候,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小老鼠。我记得我刚上初一的时候,“小老鼠”开始学钢琴了,我的“噩梦”就从那个时候开始了。他似乎没什么弹琴的天赋,光是几个音符就不知道学了多久,有时候一个晚上就听他在弹一两个音,还弹得特别有气无力。他虽然没什么天赋,却异常努力,每天都在努力练习那些可笑的单音节。我觉得我的成绩是从初中开始下降的,99%的原因都应该怪他。我熬到高一的时候,“小老鼠”终于练到可以谈曲子了。我没有学过钢琴,不知道他弹的是什么,可是他经常一首曲子要练一个多月,有的时候会在一段音符卡住,然后重新开始来一次,又卡住,又来一次。我在楼下听着就像一口气提起来,没喘下去,又提起来,又没喘下去的感觉。别提有多难过了!有时候,整整一晚上耳朵里都会回响他当晚练习的那首曲子,然后卡在他卡住的地方,无限循环着。有一天,我在失眠了一整夜的情况下,终于忍不住了,于是起了一个大早,拦在他家门口,把出门上学的他堵在了楼道里。我推着他的肩膀说:“喂,我是住在你家楼下的,你知道的吧?我忍你很久了。”他点点头,个子小小的,长得干干净净,秀气白皙的面孔,小鹿一般干净纯粹的眼睛,有些怕怕地看着我。我摸摸鼻子,觉得自己这不良少女的样子好像吓到他了,便收回凶巴巴的表情,有些别扭地说:“喂,你晚上练琴的时间太长了,吵到我了。”他特别无措地和我说对不起,说下次会注意的。我见他道歉的态度这么诚恳,便也不好太过计较。刚准备转头走的时候,听见他在我身后小声地问我:“很难听吗?”我特别诚实地点点头:“是啊!”他抿着嘴唇,低下头说:“那我以后不弹了,我爸妈也说受不了了。”他望着我笑,却笑得特别勉强。我皱着眉头说:“干吗不弹了?我忍受了你五年的魔音,你不是应该好好努力,争取有一天弹一首像样的曲子给我听吗?他半天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才揉揉鼻子,笑着说:“好像是哦。”后来,我高中毕业,去外地上了大学,终于脱离了魔音绕耳的苦海。可每次假期回家,依然能听到他的钢琴声。有时候在楼道里遇到,他会抿着嘴对我笑,他的个子也一天天长高,样子也越来越好看。我对他的记忆也就只到这里了。他上了大学后,我就再没有见过他,只听妈妈说他考进了上海的什么交响乐团,似乎很牛掰的样子。我从高铁下车后,顺路买了一朵红色的玫瑰,拿在手里,进了演奏厅。我有些紧张,总觉得这种高大上的地方太不适合我来了。身边的人们都穿得很得体,而我有些羞涩地用手遮了遮破洞牛仔裤上的洞洞。演出开始了,他坐在舞台最中央的位置,就在指挥旁边,穿着一身黑色的燕尾服,打着领结。从小就秀气的面容,在灯光下显得那么俊美。他抬起漂亮的双手,在钢琴上飞舞着,我听过他无数次的琴声,却从未在现场看过。他弹琴的样子是那么投入、那么帅气,一点也不像记忆里那个胆怯又不自信的小男孩。真的,我听不懂,我只知道,合奏得那么气势磅礴,钢琴独奏时那悠扬的音符能带着我的心灵飞翔。我看着舞台上的他,真的无法相信,他是那个连“12345”都要练好几个月的笨孩子。人哪,长大得多快啊!你小的时候,永远也不会想到,你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但只要一直努力坚持你最爱的初衷,不管在哪儿,都会光芒四射的吧。演出结束后,我在后台把手里的那朵玫瑰送给了他,他问我:“好听吗?”我说:“当然。”他拿着我的玫瑰望着我笑了,眼睛一如从前那般干净明亮。《蔚然成风》泰国行拍摄内幕呵呵呵呵呵,先让我冷笑三声(爱丽丝吐槽:这是五声)!请原谅我一上来就这样冷艳高贵!实在是没有办法,因为我在泰国这十天,已经被Low到极致的助理爱丽丝打败了!她整个人都刷新了我的世界观,我好像看见新世界的大门向我敞开了!关于专栏书《蔚然成风》的插图拍摄,我们原本打算早一点,趁天气凉爽点去泰国拍摄的,但是爱丽丝说她没空,只能七月份公司放暑假的时候去。这可是泰国最热的月份啊!可是我这么好的作者怎么可能让编辑为难呢?自然是好心答应了把行程推后,但我发誓,这也许会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后悔的决定之一!7月12日,我们启程去泰国。泰国那个热啊,OMG的,虽然我来之前已经有无数人跟我说过泰国很热很热很热,但是我没想到会这么热这么热这么热。因为我之后还有两场签售会,所以我每天都穿着防晒衣,戴着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遮阳帽,每隔三个小时就补一次防晒霜,妄想能少晒黑一点。可神奇的是,我是四个人之中防晒措施做得最好的,却也是晒得最黑的一个。我足足黑了三十度,以至于我走在泰国街头,总是有泰国男人不停地对我抛媚眼,说我水晶晶的啦(泰语漂亮的意思),还经常跑来和我合影(爱丽丝吐槽:他们可能把你认成了泰国女人)!我在中国没享受到的美女待遇,在泰国倒是享受得蛮彻底的,虽然我一点也不高兴!(爱丽丝吐槽:好奇怪的,我全程都没涂防晒霜都没有籽月晒得黑,籽月可能有传说中的特殊体质什么的吧,真无奈,又多了一个在籽月面前炫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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