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有人雇用我们了?”TJ说,“妈的,那我们得快点了,大哥。”

“也没有什么好着急的。”我说,“我想,我肯拿她的钱,主要是不让她把钱乱给其他人。”

“你很聪明。总是可以想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个女孩想雇用我们,怀疑她的表姐做了坏事。你安抚了她的情绪,摸摸她的头,叫她继续上路。现在,你又掉过头来,让她有钱的表姐雇用我们。真好,我们同时帮这对表姐妹的忙,还有钱可以拿。”

“你说得对,我差点忘了。我们的客户已经知道了幕后还有人。”

“你跟她说了?”

“刚巧在我心中浮现。”

当时我们坐在晨星。那天我起床的时间比平常要晚些。我刮胡子淋浴的时候,埃莱娜已经到健身房运动去了。家里还有咖啡,我倒了一杯,然后打了个电话给TJ。“如果你还没有吃早餐,”我说,“十分钟后,楼下见,好吗?”他说他六点就起来了,大厅有两个醉汉吵架,他就睡不着了,于是出门吃了早餐,回家后打开电脑,就开始上网。不过,他很高兴和我做伴。

我点了一客蛋卷,他要了一堆薯条、一份百吉饼和一大杯橙汁。“从你心中浮现?倒是好事一桩。已经着手办案了,咱们现在的进度如何?”

“我也不知道进展到哪里了。我只希望我们能搞清楚凶手的动机,这点查不明白,案子着实难办。”

“偷东西。”他说。

“应该说是借。从曼哈顿借到布鲁克林,再让警察找到。”

“全部都还了吗?”

“这倒是个关键。”我说,“他可能留了点纪念品,我们神秘的第三个人。”

“也许这才是诱使他犯罪的原因。他想要某样东西,但却不想让大家知道。”

“比如说呢?”

“我怎么知道?值钱的东西吧,钻石?价值连城的绘画?”

“这些东西都有保险,”我说,“没有归还的话,应该会有人注意到。”

“那就是别的了。法律文件?照片、信件,非常重要的,非杀人不可。”

“那为什么不把东西拿了就走呢?”我说,“为什么要杀霍兰德夫妇?”

“这样就没有人会知道他到底偷了什么东西。”

我想了想。“我不知道。”我说,“听起来有点复杂。先不管凶手是谁,总之他花了很多心思,精心布局,然后杀了四个人。我还真想不到霍兰德夫妇家里有什么宝贝,值得这样大费周章?”

“你这话说得奇怪。”他说,“就我看来,他家里件件都是宝。”

“我倒希望真的能想到什么。”我说,“去挖掘霍兰德夫妇的秘密好像没有什么意义,他们的生活完美无瑕,每个人都敬重他们,夫妻又恩爱。我想……”

“你在想什么?”

“也许他们不是真正的受害者。”

“我们现在只知道这两个受害者。”

“我还能想到另外两个。”

这当然不需要什么时间去思考。“布鲁克林的那间公寓。”他说,“比尔曼和伊凡科。你说,他花了那么多工夫,就是为了修理这两个人?”

“他们也不是重点,只是用他们来收拾残局罢了。”

“其中一定有关联。比尔曼可能涉案不深,他这个角色比较被动。”

“是很被动。”他说,“就是待在家里,等着被杀。”

“比尔曼说不定根本不认识他。”

“这第三个人找上门来,跟比尔曼说他是杀虫公司的工人,到他家来灭蟑螂,比尔曼让他进门后他便动手杀人,比尔曼倒在屋角,这家伙套上比尔曼的衬衫和牛仔裤就出门了。”

“但伊凡科是重要的角色。”我说,“只是结局连他自己都大吃一惊。”

“他去找伊凡科,跟他说,他安排了一笔好买卖。”

“‘高获利、低风险,钥匙、警报系统的密码全部有……’”

“在搞清楚对方想干什么之前,少听他们的油腔滑调。他到底是怎么认识伊凡科的?”

“他因为窃盗案在绿天堂监狱被关了三年。也许他们就是这么认识的。”

“你说这第三个人有案底?”

我又想了想。“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不像。”我说,“你可能在牢里学到很多乱七八糟的事,但是,你可能不会觉得法律制裁不了你,因为你已经在受法律制裁了。这个在幕后操控的家伙心思细密,但却觉得自己是来无影去无踪的超人。”

“他可能忙得满手都是灰。”

“我想这不是他第一次犯法。不是那么确定,但他应该有办法认识黑道上的人。据我所知,伊凡科并没有亲戚,他妈妈的公寓是他最后的通讯地址。他闯进霍兰德家之前,总得有个地方住吧,只是警方还没查出他的住址,就发现他躺在布鲁克林的那间破公寓里。”

“所以他们也就没有再查下去了。”

“这或许是个起点。”我说,“你知道我们该找谁,才能找到伊凡科落脚的地方?”

“如果你的答案跟我一样,那现在打电话给他还太早。他一定在睡觉。”

“丹尼男孩。”我说,“那附近是他的地盘。普根离霍兰德家最多两条街。我今天晚上去找他。”

“在天黑之前呢?”

“那把枪。”我说,“有人从中央公园西路的一个心理医生那儿偷来那把枪。”

“那把枪可能是放在那里等人偷的。”

我看了他一眼。“表面看来是这样的。”我说,“大家以为开枪杀人的是比尔曼,所以枪一定是他带来的。这也就是说,枪不是他偷的,就是别人偷来卖给他的。”

“但是,比尔曼最后得到的,”他说,“却是一颗子弹。”

“没错,所以,这把枪一定是别人的。但也不是伊凡科的,否则这把枪在行凶的时候,应该握在他的手上才对,轮不到第三个人来杀人灭口。”

“也许伊凡科有两把枪,他一个人用不了两把,所以,他自己留一把,另外一把交给这神秘的第三个人。”

“警方发现伊凡科尸体的时候,并没发现他那里有枪。”我说,“当然了,杀他的人可以在离开前把枪拿走。但是,比较可能的情况是:在这个案子里,只有一把枪,开枪的人就是把枪带过来的人。”

“好,就算是他带来的。那么,枪是从哪来的?心理医生的办公室?”

“枪原本放在心理医生的办公室,他一定是偷枪的人。”

“难道他不能在街上买吗?如果你有门路的话,这种事又不难办。”

“枕头套。”我说。

“我差点忘了。两件私闯民宅的案件,不管是心理医生家还是霍兰德家,窃贼都是用枕头套装赃物。”

“这其实是很自然的。”我说,“省得到衣橱里去找大购物袋,但是,接连发生两件窃盗案——”

“像是同一个人干的。”

“看起来是这样。”

“如果是伊凡科,也能解释得通。他的目的不就是偷东西吗?也许这是他惯用的伎俩,先把枕头套揭下来,把它变成圣诞老人的礼物袋。”

“装满了给小朋友的礼物。我不认为下手的地方是伊凡科挑的。心理医生的办公室是面对公园的豪宅,门口有门房的。伊凡科在街上混很精,但一离开那些下三烂的地方,他就没辙了。他要怎么混过门房的盘问?”

“他可能想都没有想过要从心理医生开始下手。”

“小偷知道那里有把枪。这也就是他找上心理医生的唯一原因。他刻意保持现场完整,偷偷把锁打开、把枪拿走。他知道在窃案发生过后两三天,医生都不会知道这把枪不见了。”

“所以,这个小偷认识心理医生。”

“我想是的。”

“知道他在那里开业,认识门房,知道办公室里面有把枪。”

“这应该是行窃的动机。他想要那把枪,所以闯进去偷。”

“他还知道心理医生把枪藏在哪个抽屉里。显然,他很了解他的办公室,也认识那个医生。”

“可以这么说。”我说。

“那你得试试这个医生了,是不是?打个电话给他,或是做点别的什么?”

“我已经想到一个更有创意、收获更好的方法了。”

“我就说嘛,”他说,“只要你肯用心思,想出来的方法一定行。你今天就要开始吗?”

“我想是的。”

“我已经想不起那个医生的名字了。不是阿德勒,对不对?”

“纳德勒。”

“纳德勒。我老是想成阿德勒,都和弗洛伊德有关。又怎么了?”

“没什么,怎么了?”

“你脸上的表情。你没想到我知道这个人,是不是?”

“你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谁猜得着?”

他点点头,好像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说:“心理分析,想到什么了吗?”

“你问错人了。我认为他们离本行越来越远,越来越不想听病人说话,动不动就开药方。”

“现在都全靠百忧解了。你不需要我陪你去见纳德勒医生吧。”

“你去的话,说不定会有反效果。”

“你的意思是不用了。我想这样吧:我去布鲁克林,看看那幢公寓。”

“真的?”

“跟人聊聊,看看有没有什么蹊跷。”

“也许你可以找到一些我没有发现的线索。”我说,“对了,你应该乘D线到M大道,我上次下车下得太早了。”

“不是那一幢。我要去威廉斯堡,看她男朋友盖的那幢楼房。她有没有告诉你地址?”

“我没问。”

“这不像你。她应该描述过那条街的样子吧。”

我想起来了。“没有,”我说,“我确定她没有,她应该知道那幢房子,说不定还记得门牌号码,她曾经想要搬过去。”

“她的男朋友叫彼得·梅雷狄思?”

“没错,但他是个五短身材,而且连蟑螂都不肯杀的老好人。你要上哪儿去?”

“哪儿也不去。”他说,“马上回来。”

他这一去可没马上回来。我喝了一杯咖啡,又叫人送账单来,在我等着找零钱的时候,他终于出现了。“我还剩下四分之一个百吉饼,你给吃了?”

“服务员收走了。”

“可恶。”他说,“我看起来如何?”

他原先穿了一条及膝的迷彩短裤,一件松松垮垮的棉线衫,袖子还被裁掉了;现在的他,一身细线条的黑色西装,里面是一件硬领的白色短袖衬衫。没打领带。皮鞋擦得雪亮。衬衫口袋总共插了四支笔,手里拿了个附着夹子的写字板。

“你怎么打扮得跟个公务员一样?”我说。

“建设局的。”

“他们通常年纪要大得多。”我说,“腰围也要比你的粗好几圈。”

“肤色也比较白。”

“大部分是这样。我这些年来碰到的建设局官员,每个人走起路来都好像是鞋子不舒服似的。”

“我的鞋子也不怎么样。”他说,“不过现在,这双鞋会带我去麦瑟罗街一六八号。”

“你怎么查到的?打电话到布鲁克林信息中心吗?”

“那太花时间了。他们接到电话,只会给你一组号码。然后你翻开电话簿,倒过来查,看看他登记的住址是什么。要不,你就得打个电话过去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人肯接你的电话。谁有时间玩这种把戏?”

“时间宝贵着呢。”我说。

“我上网。”他说,“输入‘彼得·梅雷狄斯,布鲁克林’,然后就查到地址、电话号码和区域号码。两秒钟就解决了,不需要跟任何人说话。”

“只有一点不好,这地址是错的。”

“什么意思?”

“麦瑟罗在绿角区,不在威廉斯堡。这两个地方差不了几步路。但是,麦瑟罗隶属绿角区,当地居民在几年前把环境整理得相当好,已经不是那些人买得起,还能够自己发挥创意、动手装潢的地段了。”

“你说的是麦瑟罗大道。他们住的是麦瑟罗街。”

“纽约有两个麦瑟罗?”

“你觉得有一个就够了,是吗?”他说,“仔细找找,看你能不能在哪个城市找不到叫麦瑟罗的街道。”他在写字板的后面贴了一张北布鲁克林的地图,方圆几英里的街道都在上面。“刚刚出版的。”他说,好像在等我问他问题,“看到没?这里是麦瑟罗大道,是在绿角没错;这里才是麦瑟罗街,再往下去就是布什威克站了。”

我看了看地图。果然有两个麦瑟罗,一条是大道,一条是街,都通向

了曼哈顿大道,相距大约一英里半,这肯定会让使用UPS的司机发疯。

雷·加林德斯——我认识的警察画家——两年前在威廉斯堡买了一幢房子,我曾经乘L线去找过他。去麦瑟罗街也可以乘L线,只是要多坐三站。我没到过那边——事实上,我连有这条街都不知道——但我不难想见为什么克里斯廷·霍兰德宁愿待在曼哈顿。

“我还不知道你有这种本事。”我说,“居然连布鲁克林的街道图都印得出来。”

“大哥,就算是你想要印撒马尔罕城的街道图都没有问题。你得练习上网,否则就落伍了。”

我们以前谈过这个问题。“我太老了。”我跟他说,这个借口我已经用过好几次了。他这次跟我说,他每天和一个住在阿拉斯加巴罗区、现年八十八岁的老先生通电子邮件。这位先生人老心不老,每天要上网好几个小时。

“为什么这么老了,还要住在阿拉斯加的巴罗?”我真想不通,“你怎么知道他没说谎?说不定跟你通信的是一个十九岁的女同性恋,假装老头子在玩你。”

他眨眨眼睛。

“我想我应该会在网络上玩得很开心。”我说,“人生也会更充实。但我现在用不着,因为有你帮我上网。”

“还帮你到布鲁克林去探路。”他低头打量自己,摇摇头,“还好那个地方偏僻得很,我可不想让别人看见我穿成这个样子。”

“别担心。”我说,“他们认不出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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