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兴庆脚步匆匆地往四公子的书房去。
他适才回到役舍居处,没见着小芳。喊了两声,住在厢房里的人推开了窗子:“庆管事,小芳叫四公子的人带走了。”
“哦,小安哥吗?”兴庆骂道,“贪嘴的家伙,又去吃人家糕点去了!”
“不是……”那人却顿了顿,道,“是,四公子书房的小满哥。”
听到“四公子书房”,兴庆的脸色变了……
府里进了一批新孩子,兴庆想养个孩子,便去挑。
那长得好看又聪明的,无需担心,迟早会出头。那长得普通但老实的,踏实做事,总能有饭吃。
送进王府里的,自然没有又丑又蠢的。但却有漂亮却傻老实的。便是这种,最令人担心。
兴庆老了,容易心软。心里一软,便舍了那好看又聪明的,选了小芳做干儿子。
只他没想到,便是这样,小芳还是去了他最不想他去的地方。
“正想着找您呢。”小满在四公子的书房接待他,“瞧他生得可爱,便带来给我家公子看看,谁想到公子中意他,留在我们书房这里了。他的东西也不用拿了,这边都给他办新的。您养了他半年,这是公子赏的,您收着。”
兴庆接过那荷包,里头的银子,足够在府外买十个小芳。
兴庆心头苦涩,只事已至此,他也无力挽回,心里恨着小满,却只能道:“这孩子现在可在?他是个傻的,我想多嘱咐他两句。”
小满给他指了后罩房。
兴庆过去,小芳正在吃点心吃得开心。见到兴庆,他先习惯性地吓了一跳,随即想起来小满哥说过,自己以后不是兴庆的人了。紧张褪去,反倒是在陌生环境里见到熟悉的人的欢喜涌上来。
“干爹!”他过去拖住兴庆的手,“你来吃点心!这里的点心可好吃了!”
“我不吃。你吃。”兴庆坐在桌边,问他,“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小芳老实回答:“小满哥带我来的。”
“干爹,我见到贵人了!贵人夸我呢!”他眼睛闪亮。
以前干爹常说他愚笨,说他若到了贵人跟前定会动辄得咎。干爹说的不对,贵人看见他就笑了呢,给他点心吃,给他蜜水喝。
小满哥说“这孩子不如就放在书房这边,我来带他”,贵人欣然就同意了呢,还说:好好把他养大。
小芳巴拉巴拉给兴庆讲四公子的书房有多么多么好,说:“我万万想不到我竟能进四公子的书房,做梦似的。“
兴庆听得暗暗心惊。
“这都是小满哥讲给你的吗?”他总觉得不对,小芳被带走应该不过一个时辰的事而已,那个小满怎么有本事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给小芳灌输这么多东西?
“不是。这都是小安哥给我说的。”小芳欢快地说,“小安哥带着小满哥来看我的。”
兴庆的瞳孔微缩。
待他离开的时候,小芳生出了不舍。
他这干爹养了他半年,十分严苛,不仅逼他认字读书,还要学算盘学术数,学不好就要用小细竹条抽他的小腿。
他怕他,也恨过他——虽然他还不太懂什么是恨。总归是,不论大人还是小孩,对那些对他们要求得过于严苛的人,总是容易生出类似“恨”或者“憎”的情绪的。
但现在,他这干爹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忽然生出了浓浓的不舍。
“干爹,以后……”他怯怯地问,“还来看我吗?不不,我能去看你吗?”
兴庆摸了摸他的头:“你若想,便来。”
而后他离开了,头也没回。
小芳莫名怅然,又吃了块郑师傅亲手做的点心,才好受起来。
小安把小芳交给了小满,自己便出门浪去了。
四公子说得不错,他自从出了书房,开始跟着永平做事,就野了。眼看着都是下晌了,他估摸着这会儿小满把小芳带到四公子跟前,定然没什么旁的事,他便出府去了。
他现在虽不再承宠,却依然像从前一样有体面,甚至,更体面。他是有着自由出府的权限的。
小满便没有。因为小满没有出入的腰牌。他被关在书房里,像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小安则是已经飞出了笼子的那只。
在外面自己享用了一顿饭食,又买了李记的点心,小安在天擦黑的时候悠哉地回来了。
步上台阶,才要推开自己的房门,却忽然有人喊了一声:“小安哥。”
小安转头,台阶下,隔壁的兴庆拢着手凝视着他。昏黄中,他看着比平时苍老。
“庆管事。”小安扯个人见人爱的笑脸,招呼,“怎么在这儿?”
兴庆看着这个年轻人。这两年他明显长大了,因为练武勤奋,体型有了明显的变化,结实硬朗起来,不再雌雄莫辨。
“我一直觉得,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兴庆上前一步,将这孩子看得更清楚些,“你从四公子书房里出来,给自己找了条很好的出路,不像小亮那样,泯然众人,我很是替你高兴。”
小安笑容更大:“劳您操心了!”
“我只是想不到,你没有人心。”兴庆在夜色里定定地看着小安,“你从那里出来,却把小芳送进去。你的心是什么做的呢?”
小安脸上的笑容在夜色里淡去。
“您这是什么话呢。”他淡淡说,“四公子的书房是个福窝,吃的喝的用的,都是这一辈子再不会有更好的。康亮出去那么久了,到现在要跟人吹嘘,都还在吹他在书房时享的福。四公子也不是暴戾的人,并不磋磨折腾我们。从书房出来的人,都好好的,健健康康的,比旁人更平安呢。十一公子小小年纪,便已经打死过两个小监了,咱们四公子宽仁宅厚,可从来没这样过。”
兴庆的一缕白发在夜风中飘动:“可是从那地方出来的人,要么成了康亮那样的庸才,要么……”
成了小安这样的……鬼。
小安在夜色里笑得妖娆。
“您的心可真善呢,我看得出来,您是真的心疼那孩子呢。”他一直笑,“只您这样心善,当年,老家伙拽着我的胳膊说要认我当干儿子的时候,您怎么不拦着呢?”
“老家伙那时候看着我两眼放光,像看到个宝贝。我他妈的吓死了!”
“您可是在场呢,我不知道您是去干嘛去了,总之您是在场呢。我瞅着就您面善,我向您求救呢,您怎么不搭理我呢?您怎么不认我回去当干儿子,只肯与我做个邻居呢?”
“我可比小芳聪明一百倍呢。您要肯教我读书识字,教我打算盘,啊呸,我心算就够了,我心算都比小芳打得算盘快。但凡您当年肯带我回您的屋里,我也能好好学本事,以后像您一样,凭本事吃饭。”
“可您没理我呀,您任我干爹把我拽走了,哦,现在又嫌我变成这样了?”小安冷笑,“您充什么善良人呢?”
兴庆闭上了眼睛。
“我只是被旁人拉去看热闹的,我那时候没打算养孩子。”他睁开眼,缓缓道,“你不明白,人和人之间的牵绊……太过麻烦。”
“嫌麻烦你养小芳干什么?怎么着,这是老了老了,开始盘算养老了是不是?看着我给我干爹送终,嫉妒了是不是?”小安嗤笑,“什么人和人?说得真好听啊?”
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这个人,眼睛在夜色里漆黑:“都是没有子孙根的人了,还真把自己当个人啊?”
院落里一片寂静。
这个院子里住的都是四公子的人,他们都跟着永平出门办事了,只有小安一个人留下。
片刻后,院落中忽然响起小安“嗤”的一声笑,就着夜色,竟隐隐有回音。
那个已经长大了的又漂亮又聪明的孩子,头也不回地推开门进去,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二月长沙府春暖花开,霍决回来了。
他一身尘土,先回屋洗漱。
小安捧着毛巾在一旁给他汇报他走后的事:“小满现在跟我是穿一条裤子的关系,四公子院子里的芋儿被收房了,我瞅着她挺机灵,再努努力,说不定能抬个妾……”
“哦,还有,”他说,“我让小满把隔壁庆管事屋里的小芳,给四公子看了看,四公子很喜欢,养在书房了。”
霍决“哗”地一声泼了一脸水,抹把脸,转头看向小安。
小安坦然地看着他,还把毛巾递了过去。
霍决接过毛巾,擦干脸,点头:“年纪正好,以后可以接替小满,就是得好好教他。小满一个人不行,你花点心思。”
小安勾起嘴角。他就知道霍决和他是一样的人。
从当年惊马那件事他就知道了。
他是个心眼很小,睚眦必报的人。要不是霍决救他,那一次他可能就死了。他总觉得那马不会无缘无故受惊,他憋着怒气去查马的事,想揪出那个差点害死他的人。
结果那马通身都找不到伤痕,连个蜜蜂叮的包都没有。
小安本来都打算放弃,都已经转身准备离开了,却突然灵光一闪,他又跑去扒了马屁股。
果然,里面有血痕。
有什么人,在那个时候,趁着大家的视线都在别处的时候,在他后面用什么东西戳了马屁股,从而惊了马!
然而那个时候,在那个位置的,就只有“永平”一个人。而“永平”是那个反应迅敏,立即把旁人拽下来飞身上马,以出色的身手救下他的人。
想通这一点,小安浑身汗毛都立起来了。
但惊惧之后涌上心头的是兴奋!他兴奋得一晚上没睡好觉,第二天便缠上“永平”,死活要认干兄弟。
那人没拒绝,那人认了,那人不藏私地教他功夫。
他找对了人。
这人身上跟他有着一模一样的气息。
兴庆觉得他是鬼,啊呸,鬼怎么能行走在光天化日之下。
他们该是,半人半鬼。
子孙根都没了,充什么人啊。
残破之躯,想活出个人样子,就不要怕踩着别人的肩膀,踏着别人的血迹。
你说是不是呢,温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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