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同我睡觉的女孩,称我的阳物为“你存在的理由”。

以前,我曾想以人存在的理由为主题写一部短篇小说。小说归终没有完成,而我在那时间里由于连续不断地就人存在的理由进行思考,结果染上了一种怪癖:凡事非换算成数值不可。我在这种冲动的驱使下整整生活了8个月之久。乘电车时先数乘客的人数,数楼梯的级数,一有时间就测量脉搏跳动的次数。据当时的记录,1969年8月15日至翌年4月3日之间,我听课358次,性交54次,吸烟6,921支。

那些日子里,我当真以为这种将一切换算成数值的做法也许能向别人传达什么。并且深信只要有什么东西向别人传达,我便可以确确实实地存在。然而无须说,任何人都不会对我吸烟的支数、所上楼梯的级数以及阳物的尺寸怀有半点兴致。我感到自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只落得顾盼自怜。

因此,当我得知她的噩耗时,吸了第6,922支烟。

这天夜里,鼠一滴啤酒未沾。这绝非好的征兆.他因而一口气喝了5杯冰镇吉姆威士忌。

我们在店铺的幽暗角落里玩弹子球来消磨时间。这玩艺儿实在毫无价值可言:花几枚零市,换取它提供僵死的时间。

然而鼠对什么都一本正经。因此我在6局之中能赢上两局几乎近于奇迹。

“喂,怎么搞的?”

“没什么。”鼠说。

我们返回餐桌,继续喝啤酒和吉姆威士忌。

两人几乎没有交谈,只是默默地、不经意地听着自动唱机继续播放的唱片:《普通人》、《木雪杖》、《空中魂》、《来呀孤独的少女》……

“有事相求。”鼠开口道。

“什么事?”

“希望你去见个人。”

“……女的?”

鼠略显犹豫,然后点了点头。

“为什么求我?”

“舍你有谁?”鼠快速说罢,喝下了第6杯威士忌的第一口。

“有西装和领带?”

“有。可是……”

“明天两点。”鼠说,“喂,你知道女人到底靠吃什么活着?”

“皮鞋底。”

“哪里会!”

鼠最喜欢吃的东西是刚出锅的热蛋糕。他将几块重叠放在一个深底盘内,用小刀整齐地一分为四,然后将一瓶可口可乐浇在上面。

我第一次去鼠家里,他正在月暖融融的阳光下搬出餐桌,往胃袋里边冲灌这种令人反胃的食物。

“这种食物的优点,”鼠对我说,“是将吃的和喝的合二为一。”

宽敞的院子里草木葱笼,各色各样的野鸟四面飞来,拼命啄食洒满草坪的爆米花。

谈一下我睡过的第三个女孩。

谈论死去的人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更何况是年纪轻轻便死去的女郎。她们由于一死了之而永葆青春年华。

相反,苟活于世的我们却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日复一日地增加着年龄:我甚至时常觉得每隔一小时便长了一岁。而可怕的是,这是千真万确的。

她绝对不是美人。但“不是美人”这种说法未必公正。我想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她不是长得对她来说相得益彰的那种类型的美人。”

我只存有她一张照片。背面写有日期,1963年8月,即肯尼迪总统被子弹射穿头颅的那年。她坐在一处仿佛是避暑胜地的海岸防潮堤上,有点不大自然地微微含笑。头发剪得很短,颇有赛巴格风度(总他说来,那发型使我联想起奥斯威辛集中营),身穿下摆偏长的红方格连衣裙。她看上去带有几分拘泥,却很美,那是一种似乎能够触动对方心中最敏感部分的美。

轻轻合拢的双唇,犹如纤纤触角一般向上翘起的鼻头,似乎自己修剪的刘海不经意地垂挂在宽宽的前额,由此到略微隆起的脸颊之间,散在着粉刺淡淡的遗痕。

她14岁,是她21载人生中美奂美仑的一瞬间,旋即倏然逝去——我只能这样认为。究竟那种事是由于什么、为了什么而发生的,我无法捉摸,别人也全然不晓。

她一本正经地(不是开玩笑)说她上大学是受天的启示。

当时还不到凌晨四点。我们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我问所谓天的启示是怎么回事。

“那怎么晓得呢,”她说。稍顷,又补充道:“不过,那就像是天使的翅膀从天而降。”

我想象天使的翅膀飘落大学校园的情景。远远看去,宛如一方卫生纸。

关于她为什么死,任何人都不清楚。我甚至怀疑她本身恐怕也不明了。

我做了个恶梦。

我成了一只硕大的黑鸟,在森林上空向西飞去。而且身负重伤,羽毛上沾着块快发黑的血迹,西天有一块不吉祥的黑云遮天盖地,四周飘荡着隐隐雨腥。

许久没做这样的梦了。由于时隔太久,我花了好半天才意识到这是梦境。

我从床上翻身下来,拧开淋浴喷头冲去全身讨厌的汗腻。

接着用烤面包片和苹果汁对付了早餐。由于烟和啤酒的关系,喉头竟有一股被旧棉花整个堵塞的感觉。把餐具扔进水槽之后,我挑出一套橄榄绿布西装,一件最大限度地熨烫工整的衬衣,和一条黑针织领带,抱着它们坐在客厅的空调机前。

电视里新闻播音员自以为是地断言今天将达到本夏最高温度。我关掉电视,走进隔壁哥哥的房间,从庞大的书山里面找出几本书,歪在客厅沙发里读起来。

两年前,哥哥留下满屋子书和一个女友。未说任何缘由便去了美国。有时她和我一起吃饭,还说我们兄弟俩实在相似得很。

“什么地方?”我惊讶地问。

“全部。”她说。

或许如她所说。这也是我们轮流擦了10年皮鞋的结果,我想。

时针指向12点。想到外面的酷热,心里不免有点发怵,但我还是系上领带,穿好西装。

时间绰绰有余,加之无所事事,我便开车在市内缓缓兜风。街市细细长长,细长得直叫人可怜,从海边直往山前伸展开去。溪流,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磷次栉比的房屋,绵绵不断的围墙,几家还算漂亮的餐馆,服装店,古旧的图书馆,夜来香姿影婆娑的草地,有猴山的公园——城市总是这副面孔。

我沿着山麓特有的弯路转了一阵子,然后沿河畔下到海边,在河口附近下得车,把脚伸到河水里浸凉。网球场里有两个晒得红扑扑的女孩,戴着白帽和墨镜往来击球。阳光到午后骤然变得势不可挡。两人的汗珠随着球拍的挥舞飞溅在网球场上。

我观看了5分钟。随后转身上车,放倒车座的靠背,闭目合眼,茫然听着海涛声和其间夹杂的击球声,听了好一会儿。柔和的南风送来海水的馨香和沥青路面的焦味,使得我想起往昔的夏日。女孩肌体的温存,过时的摇摆舞曲,刚刚洗过的无袖衫,在游泳池更衣室吸烟时的甘美,稍纵即逝的预感——一幕幕永无休止的甜蜜的夏日之梦。而在某一年的夏天(何时来着?),那梦便一去沓然再也不曾光临。

两点不多不少,我把车开到爵士酒吧门前。只见鼠正坐在路旁护栏上,看卡萨扎基思的《再次上十字架的基督》。

“她在哪?”我问。

鼠悄然合上书,钻进车,戴上墨镜:

“算了。”

“算了?”

“是算了。”

我叹口气,松开领带,把上衣扔到后排座席,点上支烟。

“那么,总得有个去处吧?”

“动物园。”

“好啊。”我应道。

谈一下城市——我出生、成长、并且第一次同女孩睡觉的城市。

前面临海,后面依山,侧面有座庞大的港口。其实城市很小。从港口回来,如果驱车在国道上急驰,我是概不吸烟的。因为还不等火柴擦燃车便驰过了市区。

人口7万略多一点,这个数目5年后也几乎没变。这些人差不多都住在带有小院的二层楼里,都有小汽车,不少家有两辆。

此数字并非我的随意想象,而是市政府统计科每年底正式发表的。拥有二层小楼住房这点确实够开心的。

鼠的家是三层楼,天台上还带有温室。车库是沿斜坡开凿出来的地下室,父亲的“奔驰”和鼠的“凯旋TRM”相亲相爱地并排停在那里。奇怪的是,鼠家里最有家庭气氛的倒是这间车库。车库甚是宽敞,连小型飞机都似乎停得进去。里面还紧挨紧靠地摆着型号过时或厌弃不用的电视机、电冰箱、沙发、成套餐具、音响、餐柜等什物。我们经常在这里喝啤酒,度过一段愉快的时光。

对鼠的父亲,我几乎一无所知,也没见过。我问过是何等人物,鼠答得倒也干脆:年纪远比他大,男性。

听人说,鼠的父亲从前好像穷得一塌糊涂,此是战前。战争快开始时他好歹搞到一家化学药物工厂,卖起了驱虫膏。效果如何虽颇有疑问,但碰巧赶上战线向南推进,那软膏便卖得如同飞了一般。

战争一结束,他便把软膏一古脑儿收进仓库,这回卖起了不三不四的营养剂。待朝鲜战场停火之时,又突如其来地换成了家用洗涤剂。据说成分却始终如一。我看有这可能。

25年前,在新几内亚岛的森林里,浑身涂满驱虫膏的日本兵尸体堆积如山;如今每家每户的卫生间又堆有贴着同样商标的厕所用管道洗涤剂。

如此这般,鼠的父亲成了阔佬。

当然,我的朋友里也有穷人家的孩子。他的父亲是市营公共汽车的司机。有钱的公共汽车司机也未必没有,但我朋友的父亲却属于穷的那一类。因为他父母几乎都不在家,我得以时常去那里玩。他父亲不是开车就是在赛马场,母亲则一天到晚打短工。

他是我高中同学。我们成为朋友是由一段小小的插曲引起的。

一天午休我正在小便,他来我身旁解开裤口。我们没有交谈,差不多同时结束,一起洗手。

“喂,有件好东西。”他一边往裤屁股上抹手一边说:

“噢。”

“给你看看?”他从钱夹里抽出一张照片递给我。原来是女人的裸体照,其中间部位竟插着一个瓶子。“厉害吧?”

“的确。”

“来我家还有更厉害的哩!”他说。

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

这城市里住着各种各样的人。18年时间里,我在这个地方确实学到了很多东西。它已经在我心中牢牢地扎下根,我几乎所有的回忆都同它联系在一起。但上大学那年春天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却从心底舒了口长气。

暑假和春假期间我都回来这里,而大多靠喝啤酒打发日子。

大约有一个星期,鼠的情况非常不妙。或许由于秋日临近,也可能因为那个女孩的关系。鼠对此只字不吐。

鼠不在时,我抓住杰寻风摸底:

“喂,你说鼠怎么了?”

“这个——,我也莫名其妙。莫不是因为夏天快要完了?”

随着秋天的降临,鼠的心绪总是有些消沉。常常坐在餐桌旁呆愣愣地看书,我向他搭话,他也只是无精打采地应付了事。而到暮色苍茫凉风徐来四周氤氲几丝秋意的时分,鼠便一下子停止喝啤酒,而气急败坏似地大喝冰镇巴奔威士忌,无尽无休地往桌旁自动唱机里投放硬币,在弹子球机前手拍脚刨,直到亮起警告红灯,弄得杰惶惶不安。

“怕是有一种被抛弃之感吧,心情可以理解。”杰说。

“是吗?”

“大家都一走了之。有的返校,有的回单位。你也是吧?”

“是啊。”

“要理解才行。”

我点点头。”那个女孩呢?”

“不久就会淡忘的,肯定。”

“有什么不愉快不成?”

“怎么说呢?”

杰含糊一句,接着去做他的事。我没再追问,往自动唱机里投下枚硬币,选了几支曲,回桌旁喝啤酒。

过了10多分钟,杰再次来我跟前问:

“怎么,鼠对你什么也没说?”

“嗯。”

“怪呀。”

“真的怪?”

杰一边反复擦拭手中的玻璃杯,一边深思起来。

“应该找你商量才是。”

“干嘛不开口?”

“难开口嘛。好像怕遭抢白。”

“哪里还会抢白!”

“看上去像是那样,以前我就有这个感觉。倒是个会体贴人的孩子。你嘛,怎么说呢,像是有毅然决然的果断之处,……

可不是说你的坏话。”

“知道。”

“只不过是我比你大20岁,碰上的晦气事也多。所以,怎么说好呢……”

“苦口婆心。”

“对啦。”

我笑着喝口啤酒:

“鼠那里由我说说看。”

“嗯,那就好。”

杰熄掉烟,转身回去做事。我起身走进厕所,洗手时顺便照了照镜子,然后又快快地喝了瓶啤酒。

曾有过人人都试图冷静生活的年代。

高中快毕业时,我决心把内心所想的事顶多说出一半。起因我忘了,总之好几年时间里我始终实践这一念头。并且有一天我发现自己果真成了仅说一半话的人。

我并不知道这同冷静有何关系。但如果将一年到头都得除霜的旧式冰箱称为冷静的话,那么我也是这样。

由此之故,我用啤酒和香烟,把即将在时间的积水潭中昏昏欲睡的意识踢打起来,同时续写这篇文字。我洗了不知多少次热水淋浴,一天刮两回胡须,周而复始地听旧唱片。此时此刻,落后于时代的彼得.波尔和玛莉就在我背后喝道:

“再也无须前思后想,一切岂非已然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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