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吐出来吗?”

琳琅舌尖抵着糖果。

很甜。

她从来没吃过这么甜的糖果,如同新鲜的奶糖,又软又绵,唇舌之间弥漫着着无数花蜜的味道,像是百合花,又像是桂花。

爱神维持了懒洋洋的姿势,手指慢吞吞滑到了唇角,雪白的指尖衬着樱唇愈发粉嫩,琳琅听见这厮丧心病狂地说,“可以,不过不能吐地上,浪费了,不嫌弃的话,我倒是可以替你吃了。”

“你恶不恶心?”

琳琅被他这一打岔,糖果直接滑进了喉咙里,好险没被噎住,闹出个人命事故。

没良心的家伙噗噗笑了。

他弯着指头,兴致勃勃抵着她的鼻子,“看嘛,嘴上说得讨厌,身体还是很诚实的。不要紧的,咱们的喜糖又不是只有一颗,等回去让你吃个够。”顿了顿,美少年坏心眼地说,“不过蛀牙了我可不管唷。”

琳琅的注意力果然被后一句吸引了,冲他翻白眼,“德性,我看上去像没自制力的人吗?”

他“唔”了声,摇头晃脑,煞有其事,“这可说不准呢。我听说,长得幼齿的人,对甜食最没有抵抗力了。”

两人的真实相貌其实都“半斤八两”,一个是精致童颜的美少年,一个是天使面孔的洋娃娃,任务者的圈子里曾有人戏谑他们是“未成年收割机”。

“你好意思说我。”琳琅哼了声,“说不定你自己满嘴都是蛀牙呢。”

“好吧——”

他无奈扬了扬下巴,“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就勉为其难让你检查一回。”

在琳琅不解的眼神中,少年将自己嫩得出水的小脸蛋儿凑了上去,先是冲着她露齿一笑,那一排整齐发亮的小白牙差点没闪瞎琳琅的眼。

他大大方方张开了嘴,嘴唇微薄,泛着樱桃的红。

琳琅也不客气,伸出尾指,不怕死去撩拨他那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少年半蹲在地上,双手抱臂,仰着脑袋看上方的人,他的发丝松软,在艳阳下镀上一层柔亮的光,宛如壁画里出走的银发神灵,令人分辨不清虚幻与真实。

从琳琅这个角度看,美少年的脸庞被阳光晒得微微发红,眼眸氤氲着清浅的水汽,添了几分朦胧柔软的美感。

他向她开放了最脆弱的、最温软的地方。

这份亲密感令空气都甜得粘稠了。

琳琅的尾指磨着他的尖牙。

“做什么?”他挑眉。

“看看能不能磨得更加平滑。”琳琅一本正经地说,“为了创造更加良好的接吻体验,我觉得你这颗调皮的虎牙很有必要安分点。”

爱神似笑非笑,意有所指,“那是因为你还没有找到正确使用这颗牙齿的方法。”

不等琳琅反应,他嗷呜一口咬住了她的尾指,用虎牙轻轻蹭着。

琳琅没感觉痛意,反而痒得难受,另一只手推了推他,“别闹!你当你是狗吗?”

他不听,就要磨她。

“再不松开,我可就生气了!”她威胁道。

“给我表演个翻脸绝活?”他笑嘻嘻地弯唇。

琳琅瞪他。

“好了,今日遛狗到此为止。”

白非笑松开了牙齿,又捋直了她颊边的发。

随后,他站起来,冲着琳琅伸出手。

琳琅疑惑看他。

“把手给我。”

“你……做什么?”

“手,给我。”

他清晰重复了一句。

琳琅没有过多思索,将手心搭在他的掌心里,温暖袭来。

他一使劲,琳琅便借力站起,裙摆微扬。

白非笑牵着人若无其事往外走。

琳琅扯住他,“你干嘛?外面有人守着呢。”

“嘘。”

手指抵着粉唇,他眉眼弯弯,像个恶作剧的孩子,“我们玩个时间暂停的游戏吧。”

神拨弄时间的钟表,凝固了万物的流逝。

风声停歇,光线静止。

静谧的午后,蓝睡莲烂漫绽放,蝴蝶正展翅欲飞。

琳琅讶然看他。

“一个时间的小魔法,趁他们没有发现,快溜吧。”

他眨了眨眼。

“你这叫唆使王后私奔,万一这玩意儿中途失效,咱们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高贵的埃及王后埋怨着,手指却自然滑进了他的指缝,十指相扣。

这一霎,温暖相依。

她拎起腰衣的一角,露出纤细的小腿与脚踝,免得等会绊倒自己。

这娴熟的逃跑姿势像是演练过上百遍。

爱神一愣,随即爽朗大笑

“不用兜着走,笑笑抱着你走!信不信,我狂奔八百里都不带喘的!”

少年秀洁的眉目宛如春光生长,驱逐了所有的阴霾。

“私奔啰!”

他牵着心爱的女孩,私奔在定格的时间洪流里。

琳琅还来不及拢好蓬松长发,被他一扯,宛如黑色的海浪飘逸在空中,丝绸的光泽,蜿蜒出一道柔美的曲线。

她腰间的丝带随之飞舞,久久没有落下。

在停摆的钟表时间里,一切事物仿佛变得柔缓起来。

逃离了威严森冷的王宫城墙,底比斯城却是一副热闹的景象。

日光在女王方尖碑上盘旋,掠过一头深蓝眼珠的黑鹰。

炫目的白昼之下,这座被太阳神庇佑的黄金之城正肆意展示她的华美。庞大恢弘的神庙,色彩明丽的房屋,一群漂亮的香象驮着异国香料沿街售卖。

埃及的男人们穿着宽大的长袍或白色腰衣,皮肤一律晒得黝黑,身材却是极为健硕的。头戴莲花香料盒的女性要么踩着一双凉鞋,要么光着脚,胸前殷红衣带飞扬,身影忙碌而美丽。

而在不远处,精明俊俏的宝石商人手臂挂着一连串绿松石项链,双眼冒光,吐沫横飞,正向一位衣着华丽的夫人推销自家的宝贝。

神拉着琳琅的手,从容穿行在静止的人潮里。

两人路过那位宝石商人的时候,神突然玩心大起,摘了一串项链下来,挂到琳琅的脖子上。

“你知道你在犯罪吗?”琳琅神色幽幽,“不能因为人家长得比你俊,比你有男人味,你就可以玩弄人家了。”

神无辜看她,顺手就撸下商人的假发,露出了一颗铮亮的光头。

被辣到眼睛的琳琅:“……”

这绝对是故意报复。

“现在你还觉得他俊吗?觉得他有男人味吗?”

神笑眯眯摸了商人灯泡似的大脑门,语气含着某种威胁。

琳琅腹诽,都是几亿岁的老妖精了,还玩这种小孩子儿的幼稚把戏。

她瞬间有一种自己跟长不大的小孩儿恋爱的错觉。

“你要知道,真正的美男都是无惧光头的考验。”琳琅装着满肚子坏水,故意跟他对着干,“要不你剃个光头让我瞧瞧?说不定你比他好看多了。”

“如此美事,怎可一人独享?”神义正言辞地说,“都说女士优先,你先上好了。放心,我不会嫌弃你丑的。”

琳琅作势拧他腰间的肌肉,少年利落闪开了。

“你还敢躲!”

“不然呢,等你捏吗?我有这么笨吗?”白非笑抱臂看她,气定神闲,分外欠揍。

琳琅追了上去。

他哈哈一笑,转头跑了,灵活得就跟个皮猴似的。

琳琅追了半天,气喘吁吁,双手不得不撑在膝盖上,稍作歇息。

等缓过来,她抬头一看,人已经不见了。

“……白非笑?”

琳琅喊了一声,没有回应。

她这才有些慌了,急切扒开人群,越走越快,甚至带了几分跌跌撞撞的狼狈。

“……笑笑?笑笑!”

一只手有力环上了她的腰。

琳琅被拉到一个清瘦的胸膛上,头顶响起他略微嘶哑的声音,“急什么,我在你身后呢,不会让你走失的。”

泪珠子不自觉顺着脸颊滑落。

“你坏,你又丢下我……”

她揪着他的手臂,低头呜咽着,温热的泪滴似乎能灼伤他的皮肤,溶进亿年冰冷的血液里。

他从背后抱着她,双臂缓缓收拢,如同一张细密的网,紧紧地束缚着她。

“好,我以后一定不丢下你。”

远方的尼罗河泛着粼粼的光,折落在神的淡漠银眸里,晕染出幽微的情愫。

他弯着腰,替她擦拭着泪迹。

“作为赔罪,我再给你变个魔术好了,你一定喜欢。”

琳琅抽噎看他,鼻尖微红,“话别说这么满,我可不是那么好哄的。”

他神秘一笑,打了个响指。

停止的时间如涟漪散开,恢复了流动。

人声开始鼎沸。

琳琅甚至听到了后头气急败坏的叫声。

“哪个小兔崽子偷了老子的假发?!”

她不禁莞尔一笑。

白非笑咳嗽一声,似模似样地解释,“其实我也是为了帮他,你看天气这么热,戴着厚重的假发多不方便呀,万一闷坏了脑壳怎么办?”

琳琅瞪他,“就你理由多。”

他耸了耸肩膀,“事实如此。不说这个,你抬头看看。”

琳琅神色诧异,却还是照做了。

不知何时,在湛蓝的穹顶下,竟砌起了一座座宏伟的白玉城门,流转着美丽的霞光。

“这是?”

她迟疑回头。

“这是时空之门。”神摸了摸下巴,煞有其事地说,“既然咱们喜糖都吃了,不如趁热打铁,在这里把蜜月也顺便度了,免得夜长梦多。”

明明是哄人的话,从神的嘴里说出来就是莫名气人。

“你瞪我干嘛?”他摊着手,“我事先声明,为了这玩意,我的积分快消耗得差不多了,回去你可得养我,不然我得饿死街头。反正我那什么,对,盘儿靓,条儿顺,还十项全能,你不亏。”他整张小脸热切散发着“养我一只全家光荣”的气息。

琳琅:“……现在拒绝还来得及吗?”

“那你把喜糖从喉咙里抠出来,还我。”

琳琅直接黑了脸。

“噗嗤。”

神低低笑了,主动勾缠她的手指,“吓唬你呢,走吧。”

两人并肩走进了第一座城门。

他始终抓着她的手。

跨越第一扇时空之门,迎面便看见一座气度恢弘的通天之塔,云海沧浪在塔尖翻涌着。

“巴别塔?”

神被日光晒得浑身懒洋洋的,松软的嗓音很不正经,“喜欢吗?喜欢我给你建一个。不过不能叫巴别塔,名字不吉利,唔,叫浪漫爱巢怎么样?”

琳琅:“……”

她拒绝。

神嬉笑着追上了琳琅的脚步,越过了第二重时空门。

古巴比伦的史诗湮灭之后,帝国文明仍在延续。

楼兰古城的孔雀河畔曙光微现,而秦朝的咸阳已华灯初上。

琳琅的殷红裙摆摇曳着,绽放在锦绣盛唐里。

初雪覆盖的庭间,神倚着玉柱,轻轻抚着掌,看她宛转蛾眉,跳了一支艳美风流的胡旋舞。

神拐走了琳琅,在拜占庭的圣索菲亚大教堂写下了一纸“不平等”契约。等琳琅反应过来,发觉自己被骗了,怒气冲冲追杀他。

两人在“打是亲骂是爱”中跨过了第七十二座城门,转眼到了英国伦敦的街头,水晶宫人潮汹涌,神怕琳琅走散了,好说歹说,才把这个小天使重新哄得眉开眼笑。

“快看,皇家马车,好气派呀!”

“是女王陛下,还有伯爵大人!”

“噢,天哪,这位俊美的绅士风采依旧呀。”

人们议论纷纷,尤其是年轻的女士,激动得双颊通红。

“嗨,你听说了吗,王室原先不准备建这座水晶宫呢,认为成本损耗太大,还是伯爵大人据理力争,女王才同意了设计师的最终方案。现在看来,伯爵大人可真是有魄力又有头脑的完美男人啊!”头戴圆礼帽的少女痴痴追随着那道修长的身影。

女伴见不得她如此狂热的样子,“萝拉,你也是有未婚夫的人了,能不能矜持点?再说了,伯爵大人才不完美呢,他也有私心呀。”她重点强调,“以公谋私!”

“你乱说什么呀,伯爵大人严谨自律,才不会做出这种事呢。”少女气鼓鼓着脸蛋儿。

“怎么?你不信?我是听我上议院厅的哥哥说,伯爵大人之所以同意水晶宫的方案,是为了他的爱人!就是那位因病去世的莉莉丝小姐,据说这位威斯敏斯特宫的第一玫瑰对阳光情有独钟,伯爵才对玻璃这类材质上心了。对了,伯爵大人当时好像还说了什么一句来着?”

“什么什么呀?你快说啊!”

“你别吵,让我想想嘛!”

气派非凡的皇家马车缓缓驶过人群,少女们也不吵了,眼巴巴瞅着黑色骏马上的伯爵大人,他年近四十,却不见丝毫老态,冰蓝色的眼珠透着慑人的光,一袭裁剪合体的浅灰色西装衬出窄腰,顶级政客的气场迎面扑来。

等到了水晶宫,伯爵大人翻身下马,作为女王的第一男伴入场——没有人比他更有资格。

年老的女王陛下挽着伯爵大人的手臂,注视着阳光下晶莹透亮的宫殿。

“你现在总该满意了吧。”女王轻声开口,“看在莉莉丝的面子上,你就别再为难可怜的小帕克了。”

“能者多劳,我相信约瑟夫先生能出色完成工作。”伯爵大人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您看,这逼一逼,效果不就很好吗?”

女王温和笑了笑,“确实,小伙子潜力无穷。”

伯爵大人面容沉静柔和,不似往日的冰冷,女王试探性问了一句,“这都快十年了,你就没想过再娶个妻子?安德利亚……”

“女王陛下,您知道的,我的血和热情很早以前就干枯了。”伯爵大人顿了顿,“我已死在凛冬,漫长永夜,始终等不到温暖的春天了。”

女王叹息一声,不再劝他。

两人慢慢走进水晶宫。

嘈杂的声音中隐隐传来一对恋人的嬉笑打闹。

“哎,你怎么咬人呢!”

“我饿了。”

“饿了你咬我做什么混球!!!”

“软软的,好吃的呀。”

“你……我打死你信不信?”

伯爵大人余光随意瞥过去,微微一愣。

那是一位面容姣好的女郎,穿着长裙,盘着高髻,红玛瑙的坠子贴着白瓷般的脖颈,折射出明艳的光。此时她正被一个高大少年搂在怀里,双手抵着他胸膛,做出了挣扎与抵抗的样子,可是她唇角微扬,分明是带着笑,纵容了小男友的胡作非为。

少年作势要咬她的耳坠子,女人连忙躲进他怀里。

男人有些恍惚。

可……可真像呀。

尽管相貌陌生,但她的一颦一笑,似乎带着莉莉丝的影子。

这是第一百三十个像她的女孩了。

少年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挑了挑眉头,忽然捧住了女郎的脸。

众目睽睽,法式热吻。

周围的少女俱是羞红了脸,又忍不住看了又看。

少年单手托着女郎的下巴,吻得又苏又欲,偏偏他眼神自带凌厉杀气,仿佛隔空宣誓主权。

“……梵卓阁下?”

伯爵大人回过神来,掩埋了心里的异样。

再像,也不会是她。

他深爱的莉莉丝永远,永远……都醒不过来了。

伯爵大人抬手,容色苍白,轻轻压住了绞痛的心口。

他浅浅呼吸,调整好了情绪,抬起脚步,以最完美的仪态与风度,陪着女王走入世界展馆。

“唔……”

神才放开了琳琅。

对方被他拥吻得双眼泛起薄薄水光,一副超好欺负的模样。

白非笑的心思跃跃欲试。

琳琅没让他得逞,一根手指头戳着他的脑门,拉开了两人的距离,“你刚才发什么神经?”

他装傻,“什么圣经?我从不背这玩意儿的。”

琳琅干脆踩了他一脚,转头离开。

白非笑三步并作两步,从后头搂住了人,“好啦,是我不对,我就是个小醋坛子。你这么迷人,我也很苦恼的呀。”

这还是眼高于顶的神第一次夸她的美貌,琳琅转过头,“有多迷人?”

“迷人到神魂颠倒。”

“这还差不多。”

她对神的识趣表示满意,不计较他先前的强吻举动了。

“你喜欢那水晶宫?”神迟疑了一瞬,“要不我给你建个吧,温馨之家怎么样?”

琳琅:“……你能闭嘴吗?”

“好的。”

神从善如流。

琳琅被神牵着,走向下一扇时空之门。

一个跌跌撞撞的翠眸少年与他们擦肩而过。

他们依然在流浪着。

1866年,月夜下的威尼斯愈发迷人,水巷蜿蜒,清波流转,琳琅慵懒窝在神温暖的怀里,在红船上细听缠绵的水响。

圣索菲亚大教堂一事让琳琅耿耿于怀,为了让她消气,神在1988年的耶路撒冷教堂里重新誊契约,一本正经写着什么的当代神灵的三从四德,琳琅笑得背过气去。

由于不能带走,她将这份契约郑重埋在了一株丰茂的葡萄树下,神自然充当了她的铲土官,任劳任怨,十足的小丈夫形象。

公元2019年,埃及,卡纳克神庙。

他们已经跨完了第一百零九扇的时空之门,从1272年的尼罗河畔走到了2019年的法老金字塔。

神给琳琅换上了她最初的王后腰衣装束,赤焰红莲在热烈绽放着,光艳而夺目。

“我们这是回到了女主的穿越起点?”琳琅兴致勃勃地问,“你之前也是从这里穿回去的吧?”

两人都是任务者,对某些手段是心知肚明。

神摸了摸下巴,“其实我穿回去的时候,想弄死你来着,对了,除了铁处女,我还买了一具棺材,雕花的呢,可漂亮了,打算把你装回来……”

尤其是那天,他刚刚醒来,习惯性检查了戴在身上的隐秘记录仪,石破天惊的,竟然发现琳琅的任务者身份。

她是第一个,敢把神耍得团团转的人。

“然后把我剁了喂狗吗?”琳琅冷笑。

神一本正经,“我不爱养狗,我只养在天上飞的、有六只翅膀的家伙。”

见琳琅瞪他,狼心狗肺的美少年举双手投降,自动服软,“我错了。”

“错哪儿了?”

“哪儿都错了。”

这可怜兮兮的小模样,琳琅禁不住笑了,戳着他的眉心,“看你这么诚恳的份上,我决定给你一个爱的号码牌。”

她说,笑笑,我们回去见个面吧。

他笑了,说,好啊,求之不得。

她像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儿,晃着他的尾指,难得浮现几分慌张与羞涩。

“那……那我要准备什么吗?”

神歪了歪头,“你这么美,还要准备什么?你唯一要在意的,就是做好跟爱神恋爱的心理准备。知道的吧,爱神都有两支箭,一支是爱情金箭,一支是分手银箭,你要是敢移情别恋,你看我不用金箭把你扎成血窟窿。”

琳琅被他的血腥比喻逗得眉眼弯弯,“好呀,那你扎死我算了。”

这时,神庙起风了。

琳琅转头看了眼天色,“好像要下雨了呢,我们快走吧。”

按照往常的相处模式,她率先掉头就走。

两人勾着的手指散开了。

她奇怪回头。

神站在原地。

身后是一座座宏伟浩瀚的时空之门,光彩逐渐褪去,露出了骸骨似的框架。

琳琅听见了一阵毛骨悚然的碎裂声音。

它们……正在崩塌!

“这、这是怎么回事?”

琳琅似有所觉,连忙跑了回去。

然而这一次,她再也无法真实触摸到神的身体。

她被隔离在时空之门外。

“嗤嗤嗤——”

四处响起破碎的声音。

神发生异变。

他的银发疯狂生长,从肩膀垂到脚踝,从脚踝蜿蜒到周围,宛如一片银色的汪洋。

在神的身后,光芒明明灭灭。

黑暗,混乱,失序。

浩劫横行。

“你听见了吗?母神在召唤我,真高兴,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听见她的声音了。”

神偏了偏头,专注倾听着遥远之地永恒的叹息,一袭无垢白袍在风暴中猎猎作响。

“琳琅,我要回去了,我们下次再见吧。”

她双眼通红,握紧拳头,“嘭嘭”不绝,砸着那一层透明禁域。

可惜无济于事。

“你这个骗子!你出来!你给我出来啊!”

她哭到声嘶力竭。

“你凭什么,凭什么……”

他却冲着她咧嘴一笑,同往常一样,虎牙尖尖翘起,略带孩子气的干净笑颜。

“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一定,跟你谈一场认真的恋爱。我保证,我不骗你,也不小气,有好的东西,我第一个同你分享。坏的……嗯,不可能的,谁敢触神的霉头呢?”

恋爱是什么滋味呢?

神灵是不懂的,何况他还是一位被宠坏的爱神,只会一味索取。

爱神抬手,慢慢合上了她的掌纹。

他听说人类的手心,刻着一道爱情线,那么她的掌纹里,是否也刻着他的一段刻骨铭心呢?是否也能经年想念触摸,直至永垂不朽呢?

光芒升起,氤氲了爱神的幼嫩眉眼,错落无数温柔。

“别哭啦,小花猫。我给你变个魔法怎么样?”

“什、什么魔法?”

“你先闭上眼。”

爱神的吻如蝴蝶轻盈。

温热落到她的眉心。

天放晴了。

她最后仅能抓到的,是一片洁白无瑕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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