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二十一章
第二天。
小麦在公司忐忑不安,午餐都没心思吃,只想着昨晚在“魔女区”拍下的货——不知今天会受到什么。店主本人直接出现?相貌猥琐的宅男,还是仪表堂堂的帅哥?姿色平平的宅女,还是妩媚动人的美眉?
埋头思量这些时,却常被主管尖利的嗓音打断,提醒她别忘了某项重要工作。她在外企做HR,税后八千的月薪——大部分贡献给了淘宝。好在不用像业务部门那样整天加班,但要看老板脸色行事,还得时时避免得罪同事。和前男友分手后,有两个男同事开始追求她,一个不时约她出去看电影,另一个每天送她好吃的点心。最难缠的是公司副总,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经常以谈工作为名把她约出来。小麦每次都非常小心,只要谈到与工作无关的事,就捣糊糊般敷衍了事,而且从不让那家伙开车送自己回家。
焦虑地等到临近下班,终于收到“魔女区”的快递。
跟从前的文件袋不同,这回事个正方形的纸盒,大小相当于骨灰盒——晕,怎么会这样比喻?可能是刚经历过父亲葬礼的缘故吧。
回到家她费劲地拆开纸盒子,里面塞着一团废报纸,却没看到任何照片,只有一面椭圆形的镜子。
一千块钱买来这么一面镜子?地摊上恐怕只要十块钱。
她恐惧地拿起镜子,以为会看到另一张脸,抑或店主本人的脸。
可惜,她看到的只有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田小麦,明亮的双眼略带憔悴,最后的婴儿肥也消失了。她怜惜地抚摸这张脸,面对镜子转动角度,分别找出脸颊两侧,看到耳后诱人的青丝——似乎只有这些青丝,十年来从没改变变过,仍然停留在南明高级中学,停留在十八岁少女的身上。
鼻尖一阵酸涩,若非“魔女区”帮她挽回记忆,她就要不认识自己这张脸了。
可是,她想要看的不是自己的脸,而是隐藏在“魔女区”里的“魔女”的脸。
小麦飞快地打开电脑,点开阿里旺旺,在与“魔女区”的对话框里输入:“你骗了我!”
等待了一分钟,店主回答:“我没骗你。”
她愣了一下:“镜子?”
“你已经看到了我的脸。”
这下小麦火了:“你把我当白痴?”
“我想你应该是个聪明人。”
魔女就是她自己?
“你会后悔的!”
狠狠地打完这行字,她直接给电脑来了个热启动。
像只饥饿的野兽,小麦紧握拳头来回走动,虽是十二月的冬天,却走出一身热汗——既然魔女不愿现出真身,那么有人会把他(她)的真身抓出来的!
她拿起手机,停顿许久才按下拨号键:“喂,是老王吗?”
“小麦?怎么会是你?需要帮忙吗?”
电话里传来警察老王的声音,最近他正负责钱灵的命案。
“我想提供一条重要线索。”
“快说!”
“勒死钱灵的那条丝巾——”停顿片刻,还是咬牙说出来,“我知道是从哪里买到的!”
她觉得自己像个告密者一样将“魔女区”的秘密和盘托出。
“这么重要的线索,怎么不早说?”
“对不起,我本以为那种丝巾其他地方也能买到的。”
“好,感谢你支持我们办案。”
“先别挂电话!”小麦的心情越发沉重,赎罪似的说,“如果,你们抓住了‘魔女区’的店主,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我——我一定要见到这个人。”
“我答应你。”
警察老王挂断电话,小麦把手机扔到床上,感到一阵风掠过后背,变成一只手搭了上来。
她缩在床上自言自语:“我出卖了魔女?”
可是,这是为了找到杀害钱灵的凶手。
除非,魔女就是凶手。
窗外的城市已灯火通明,小麦忐忑不安地闭上眼睛,看见十年前的南明高级中学……
2000年的记忆,第二章
2000年,一个春天的傍晚。
郊外荒凉的原野,南明高级中学对面,孤零零的小超市,昏暗逼仄的货架间。
田小麦终于认出了他。
这张脸——这张深沟对岸的脸,佘山脚下的黄昏旷野,闪动泪光的悲伤眼睛,转身而去的绝望背影。
她以为,再也不会见到这张脸,再也不会想起这张脸,就像天空中划过的小鸟,一去之后了无踪迹。
“小麦。”
当她还没来得及想起他的名字,他几乎也同时认出了她的脸,并轻声说出了她的名字。
是,就是他,就是这张脸。
虽然,时光已相隔五年,足够让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成长为风华正茂的少年。但总有些东西无法改变,比如羞涩的目光,不知所措的表情,永远漂泊的异乡人的不安感。
他打开电灯开关,照亮两个人的脸——他的个头长了不少,几乎跟小麦父亲一般高了。眉宇间已有成年人的样子,嘴上绒毛更加浓密,下巴与两腮上冒出一片青色,或许快要用剃须刀了。
“秋收?”
她胆怯地回了一句——1995年,那个炎热的夏天,他们曾短暂地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因为他的妈妈被人杀害,无依无靠的他被她父亲带到家里,而她父亲正是处理此案的警察。
五年的光阴逝去,当年的凶案还未破获,那只恶鬼仍然逍遥法外,被杀害的美丽女人早已化作尘土,她的儿子却已悄然长大。
“你好。”十八岁的秋收低下头,还像五年前初来乍到的少年,躲避妙龄少女的目光。“好久……好久不见。”
当年豆蔻初开的少女,如今已生得亭亭玉立,她想起与他的上一次见面,还有那条深深的沟,一阵强烈的疼痛感,从小腿的骨头深处传来。
在小麦并不漫长的记忆中,心里最痛的一次是妈妈的死去,身上最痛的那次却是他造成的!他怎么还有脸跟我说话?小麦不禁沉下脸说,“我记得你!是你害得我摔倒沟里取得!”
“对不起。”
没想到她还执著于五年前的事,秋收羞愧地别过脸去。
“你害得我打了三个月的石膏!”
“她就是得理不饶人的脾气,少年呢却轻声自言自语:“是你不听我的劝告,一定要跨过那条沟,我说过很危险的。”
“你还是不认错!”
小麦气冲冲地跑出了小超市。
一个月后。
春天,一眨眼就过去,不到两个月就要高考了。作为市重点的南明高级中学,老师和家长们逼着学生拼命复习,每天晚自习都要留到很晚。
从放学道晚自习的空当,总有些大胆的学生跑出大门,去对面小超市买些东西。男生们喜欢漫画书与足球杂志,女生们最爱零食与小配饰。超市是加盟经营的私人店,店主大叔自己进货,卖的全是学生们喜欢的小东西,从五颜六色的大头贴,到脸颊的玻璃手环和坠子。生活必用品也只能在这里买到,比如女生们每个月都要用的东西,在老实巴交的大叔手里买从不会让人感到脸红。
放学以后,小麦和钱灵常常结伴来到小超市,买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好吃的零食,有时什么都不买就随便逛逛——大叔都叫得出她们的名字。
最近的一个月,除了周末回家的那两天,小麦几乎每天都会遇见秋收。
这个十八岁的少年,总是默默地坐在角落,注视每个经过的人。毕竟是荒郊野外,常有人在小超市顺手牵羊,他的任务就是盯着货架,还真有人被他抓到过两次。
高中生们不太注意秋收,偶尔有几个女生多看他几眼,虽然觉得他长相不错,但走出超市就说:“哎呀,那个乡下男孩好土啊!”
“听说他是店主大叔的儿子。”
“农民就是农民啊。”
其实,里面的秋收能听到这些话,他自卑地低头忍受,忍受同龄人轻蔑的目光。
有一次,店主大叔生病,只能由儿子顶替守着收银台。小麦独自从货架上拿了卫生巾,却看到竟是秋收在收银。但是,今天必须要用这个东西,再看秋收一副乡下土包子的模样,恐怕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吧?于是,她硬着头皮红着脸,拿着卫生巾走到秋收面前。
没想到,秋收在扫条形码的瞬间,同样害羞地把头低下,原来他知道。这让小麦尴尬不已,她迅速把钱扔给秋收,拿好找零就跑了出去。
身后却响起秋收的声音:“喂,你买的东西还没拿呢!”
小麦低头转身,像做了错事的小孩,拿起卫生巾就逃跑了。
几天后,她缺席了一次晚自习,抛下钱灵独自走出校门,穿过月光下空旷的马路,步入寂静的小超市。通常晚上不会有学生过来,偶尔有附近居民来打酱油。看来大叔的病还没好,十八岁的秋收坐在收银台,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丝毫没感觉有人进来。
“晚上好。”
小麦突如其来地打招呼,把秋收吓了一跳,手里的书本掉到地上,原来是盗版的《笑傲江湖》,两年前她就看过了。
少年收起书低下头,他也很意外会看到小麦,淡淡地说:“你好。”
“我来向你道歉。”她在收银台前徘徊几步,看着外面的黑夜,“我不该对你这么凶的。”
“没关系。”
“我刚听说,店主大叔就是你爸爸,你怎么会来到这里的?”
“你比我小半岁,我比你早读书一年。去年我再老家高考,可惜没考上大学。我们小县城考大学很难,分数线要比大城市高很多,何况我时农村户口。你们上海是自己的卷子,就更没得比了。”
小麦第一次听到他说这么多话,却像在讽刺自己——你们大城市的孩子成绩平平也能上大学,哪能想象小地方的孩子样样都很艰辛?
但必须承认,他说的有道理,她点点头,“真巧,你爸爸的小超市就开在我的学校对面。”
“这不是巧合。”秋收神色严肃地说,“五年前,这里就是我妈妈开的杂货店。”
“哦?”
他平静地看着地面:“这里是当年凶案的发生地,她好像就死在你现在站的位置。”
“啊!|小麦吓得跳到门口,摸着心口,瞪大眼睛,“喂,你不是在恶作剧吓我吧?”
“我会拿死去的妈妈开玩笑?”
她也感觉是自己说话太过分,“对不起。”
“1993年,我妈妈被人杀死的时候,杂货店已预付了一年租金,我爸爸心疼那些租金,那年冬天就来到上海,重新开起了这家小店。他在老家就是开杂货店的,在这里经营得也不错。三年前他重新翻修了店面,加盟了连锁牌子。去年高考失败后,我在老家闲着没事,今年我爸就让我过来,帮他看着店里,以防再被人偷了。”
又是一口气听他说了这么多,小麦若有所思道:“还是很巧啊,我居然考进了南明高中,考到你爸爸的小超市对面——怪不得我爸爸反对我到这里读书,原来这是他唯一美欧破掉的案子的案发地。”
“我会抓住那只恶鬼的。”
少年的话音未落,一阵风吹开超市的玻璃门,阴嗖嗖地掠过小麦的脖子,让她想起那只让爸爸度过无数不眠夜的恶鬼。
“我回去了,再见!”
她飞快地冲出小超市,再也不敢回头看五年前的凶案现场。
月光,洒在荒野中的小店,收银台边少年脸上。
第二天,放学后。
慕容老师又一次叫住小麦,陪着她在校园散步。她仍然系着紫色丝巾,飘逸地掠过红花绿树,不时引来学生们艳羡的目光。小麦却对丝巾有些害怕,不止因为上次的窒息感,还因为这条丝巾太过耀眼——只要站在戴着丝巾的慕容老师身边,田小麦就不再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陪我去对面买些东西。”
漂亮的女老师微微一笑,小麦硬着头皮跟在后面。两个人走出学校大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收银台后是店主大叔,小麦下意识地移动实现,在货架只见的角落里,看到了那个十八岁的少年。
小麦不好意思当着老师的面和他说胡啊,好像因此会让自己丢脸。秋收识相地看了她一眼,继续蹲在角落里看《笑傲江湖》。
慕容老师也看到了秋收,她姿态婀娜地斜倚在货架上,拿起一包巧克力,用她清脆动听的嗓音问道:“你是店主的儿子?”
秋收重新抬起头来,目光却落到慕容老师的丝巾上。
紫色的丝巾。
迷人,神秘的带着死亡气味的紫色丝巾。
1995年夏天的深夜,在同样的地方,看到过同样的丝巾,却缠绕在他妈妈的脖子上——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妈妈死去,被这样的紫色丝巾勒死。
少年的目光变得锐利,就像野兽,死死盯着慕容老师的脖子,像盯着一只鲜美的猎物。丝巾下面就是慕容老师高耸的胸口,这让她感到不好意思,下意识地伸手挡在胸前。
虽然,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这条丝巾漂亮,和系着丝巾的人儿一样漂亮,但它对秋收来说却是另一种意义。
小麦也察觉到了秋收的一样,他平时不都是害羞内向、见到女孩子就会低头的吗?为何此刻面对慕容老师,他的眼神却变得如此轻浮?
不过,让她更想不到的,是慕容老师接下来的表现。
“你叫什么名字?”
慕容老师大胆地凑近少年,迫使他站起来回答:“秋收。”
“秋天的收获?”
“嗯。”
他依旧目不转睛得盯着丝巾,自然也包括老师起伏的胸口。
“好名字!”慕容老师也不再避讳了,她看出他并无恶意,“几岁了?”
小麦觉得有些恶心——老师的口气就像在菜场里询问蔬菜几毛钱一斤。
“十八岁。”
终于,他的眼睛从丝巾上转开,老实害羞地回答。
“你还真是个帅小伙子!”
这回轮到慕容老师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只差抬起少年的下巴看个仔细。
秋收低头从她身边逃走,转眼他已变成了猎物,美丽的女老师变成了老虎。
接下来的几天,慕容老师经常出入小超市,每次都是晚自习后,这样不会让学生们看到——她却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学生,正在学校大门边偷偷观察。
隔着月光下的南明路,小麦看到超市灯光下,慕容老师凑近少年说话。每次她都只买几样小东西,却要停留半个多钟头,还市场有意无意地把发丝掠到少年脸上。老师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魅力,举手投足间的风韵绝非小麦和钱灵这些小姑娘所能比拟——别说是秋收这样的乡下少年,就连本地的年轻小伙子,也禁不起这样诱惑。
田小麦为她感到耻辱。
老师不该这样,秋收也不该这样——她居然还感到一丝嫉妒,既为了老师也为了少年。
八点,小超市早早关门。慕容老师却还赖在店里不走,似乎与秋收越聊越起劲。少年的表情很是害羞,恐怕自从妈妈在这里被杀害后,他就再也没有跟成熟异性接触的忌讳。他坐在收银台上,手里端着一把吉他,低头调着琴弦。慕容老师期待地坐在一边,手托下巴姿态妖娆。
躲在马路对面的小麦,视线穿过黑夜的玻璃,落在秋收青涩紧张的脸上。十八岁少年穿着廉价的衣衫,细长的手指拨动琴弦,弹出一首节奏简单的曲子,唱出了一首歌。
完全听不清歌词,但很快听出了旋律——《我是一只小小鸟》。
她听过这首赵传的歌,还记得开头几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没错,他就是这样唱的,尽管吉他弹得并不怎么样。但在这样一个春天的夜晚,荒郊野外的月光下,孤独的小超市门已关上,少年声情并茂地抱着吉他,用尽权利弹响一根根琴弦,随同忽快忽慢的节奏摆动身体。
慕容老师一动不动地坐着,她看少年的目光已变为迷恋,仿佛这个小小的超市收银台,已化作万人瞩目的舞台,正呼唤那抱着吉他的少年。
弹到最后的副歌部分,秋收的声音越唱越响,远远盖过了吉他声,小麦依稀听到几句:“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啊你们好不好……世界时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
最后一个音符弹罢,秋收放下吉他,微微喘气。慕容老师掏出手绢,替他擦去额头的汗,却令少年百般尴尬,低下头不敢看她。不知他们又说了什么,老师走出小超市,回头给少年鼓掌:“秋收加油!”
慕容老师消失在夜色中,小超市终于熄灭灯光,再也看不清那会弹吉他的少年。
月光,照耀荒野中的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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