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年轻的时候会养成工作的习惯,并且自信这些习惯会保持一辈子,并经得起任何灾难的打击。二十几年来,我始终坚持每星期写作五天,每天平均写大约五百个字。我可以在一年里写出一部长篇小说,这里面还留出了用来修改和校对的时间。我总是十分有条不紊地工作;一旦完成了定额,哪怕刚刚写到某个场景的一半,我也会停下笔来。上午工作时,我会时不时数一数已经写好的字数,并且在稿纸上每两百个字做一个分隔记号。任何一家印刷厂都用不着根据排好的版面来仔细推算我作品的字数,因为我送交的打字稿首页上已经标好了字数——83,764字。年轻的时候,就连谈恋爱也改变不了我的工作日程。恋爱得在午饭后开始,晚上上床——只要是睡在自己的床上——无论多么晚,我也要把上午写的东西读一遍,睡觉时还想着它。就连战争都没影响到我。因为一条腿跛了,我没被征召入伍,而是参加了民防队。我从不要求值一般没什么事情的早班,这让同队队员们十分高兴,结果我得了个工作热心的虚名。其实我真正热心的只是我的书桌、我的稿纸以及那些按照定额井井有条地从我笔下缓缓流出的文字。要推翻我加诸自己的戒律,得靠萨拉才行。从战争开始第一天里的空袭,到一九四四年的V-1型飞弹袭击,这段时间里的轰炸始终保持着晚上才来的习惯,这让我感到很方便。不过我往往只能在上午见到萨拉,因为下午的时候她总不大躲得开自己那些朋友,她们采购完了东西,总想在傍晚的空袭警报拉响前找个伴儿聊聊天。有时候,她会在两次排队买东西之间的当儿过来,于是我们便在买蔬菜和买肉的间歇里做爱。

不过,即便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收束心思重新开始工作也并不太难做到。人只要快乐,就经受得了任何纪律的约束:破坏工作习惯的是不快乐。待我意识到我们是多么频繁地争吵,我又是多么频繁地带着神经质的怒气找她碴儿的时候,我便开始明白,我们的爱情注定要完了:爱情已经变成了一桩有开始也有结束的风流韵事。我说得出它开始的那个时刻,后来,终于有那么一天,我知道自己也说得出那最后的时刻。她离开屋子以后,我无法安下心来工作:我会把我们对彼此说过的话在心里重温一遍,我会煽起自己心里的怒火或者悔恨。那段时间里,我始终很清楚的一点就是:自己正在加紧步伐把对方拖垮。自己正在一点、一点地把我唯一珍爱的东西推出自己的生活。只要能自欺欺人地相信爱情会维持下去,我就感到很快乐——我甚至认为我这个人很好相处,所以爱情才得以维系下来。不过如果爱情注定要毁灭的话,我倒很想让它快快毁灭,就好像我们的爱情是一只落入陷阱、身上流血快要死去的小动物一样:我得闭上眼睛,扭断它的脖子才行。

那一整段时间里我都无法工作。正如前面提到过的那样,小说家写作过程中有那么多的工作都是在无意识里进行的:在无意识的深处,当第一个字还未落纸时,最后一个字便已经写完了。故事的细节就在我们的记忆里,我们不必去杜撰。战争并没有搅乱那些深海洞穴里的东西,但是现在对我来说,有一件事情却比战争更重要,也比我的小说更重要——那就是爱情的终结。它就像一个故事一样,正在见出分晓。我说的话让她伤心落泪,那些似乎是如此自然而然地涌到我嘴边的尖刻话语,是在那些水下洞穴里给磨尖的。我的小说在掉队,而我的爱情却像倏然而逝的灵感一样迅速走向终结。

她不喜欢我写的前一本书,这倒并不令我感到奇怪。那本书的写作自始至终都违反我的本意,同时也未得到外来力量的帮助。之所以要写它,只不过是因为人总得活下去,并无什么别的原因。评论家说它是一部匠人之作:我身上残存的那点曾经是激情的东西悉数都在其中了。我想也许写下一部小说时,激情会重新再来;记忆里浮现出自己从未明确意识到的东西时,我们所感受到的那种激动会再次苏醒。然而和萨拉在鲁尔斯共进午餐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却什么工作也做不了。瞧,我的老毛病又犯了——我,我,我,就仿佛这是我的故事,而不是萨拉、亨利,当然,还有那第三者的故事似的。我恨那个第三者,尽管我还不知道他是谁,甚至于都不相信他真的存在。

我试着早上写作,但没能成功;午饭时我酒喝得太多,结果下午也浪费了。天黑以后,我关了灯站在窗口。隔着幽暗平坦的公共草坪,能看见草坪北侧那些亮着灯的窗户。天很冷,只有紧挨着煤气取暖炉才觉得暖和,但又有点烤得慌。南边的路灯后面飘过来一些雪花,用它们粗大潮湿的手指触碰着窗玻璃。我没听到有人按门铃。女房东敲开门对我说:“有位帕基斯先生要见您。”她用“有位”这个词表明了来客的社会地位。我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但还是让女房东带他进来。

我依稀觉得以前在哪儿见到过这对温和的、带着歉意的眼睛,还有这撇样式过时、因为外面天气的缘故而带着水汽的长长的小胡子。我刚把台灯打开,他便朝着灯光走过来,两只近视眼费力地张望着。我站在暗处,他看不清我。他问:“您是本德里克斯先生吗?”

“是的。”

他说:“我的名字叫帕基斯。”口气俨然像是那名字对我有什么意义似的。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是萨维奇先生的人,先生。”

“哦,对对。坐吧,抽支烟。”

“噢,不了,先生,”他说,“上班时不抽——当然啦,除非是为了打掩护。”

“不过现在你不在上班吧?”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这样,先生。刚刚有人接替我半小时,使我能来向您汇报,先生。萨维奇先生说到过您喜欢的报告方式,每周一次——连同日常开支。”

“有东西要报告吗?”我说不清楚自己的感觉是失望还是兴奋。

“并非是一张一无所有的白纸,先生。”他颇为得意地答道,同时从衣袋里掏出一大叠纸张和信封,在里面寻找着他要的材料。

“请坐下来吧,你让我感到不自在了。”

“遵命,先生。”坐下后,他可以稍稍就近地看到我,“我以前没在什么地方见到过您吗,先生?”

我已经从信封里抽出了第一张纸:那是日常开支的账单,上面一笔一画写得很整齐,像是小学生的笔迹。我说:“你的字写得很清楚。”

“那是我儿子写的。我正在训练他干这一行。”说完他又赶紧补充道,“我不为他记任何开支,先生,除非是在我让他负责事儿的时候,就像这会儿。”

“他现在在负责,是吗?”

“只是在我作汇报的时候。先生。”

“他多大了?”

“十二岁多了。”他说话的口气就仿佛自己的孩子是一具闹钟,“小家伙能派用场,除了偶尔给他买本连环漫画啊什么的,用不着什么花费。没人会注意他,男孩子天生喜欢在外面溜达。”

“这工作让孩子来做似乎有点奇怪。”

“这个——先生,是这样,他并不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如果需要闯人家卧室的话,我是不会带他去的。”

我开始读账单:

1月18日晚报两份2便士地铁返程票1先令8便士咖啡,冈特斯店里2先令

我读的时候,他仔细地看着我。“喝咖啡的地方比我通常乐意去的地方价钱要贵,”他说,“不过为了不引起注意,这是我能要到的最便宜的东西了。”

1月19日地铁车票 2先令4便士瓶装啤酒3先令鸡尾酒2先令6便士一品脱装苦啤酒1先令6便士

他再次打断我说:“啤酒的账有点抱歉,先生,因为我不小心打翻了一只酒杯。但那是因为有事要报告,我有点着急。您知道,先生,有时候一连好几个星期都很叫人失望,可这回第二天就……”

我当然记得他,还有他那局促不安的男孩。我看到一月十九日栏下(一月十八日栏下一眼就能看出只记了点无关紧要的事情)记着:“当事人乘公共汽车去皮卡迪利广场。她似乎有点激动不安。她沿着艾尔街向北,走到家咖啡馆,一位先生正在那儿等她。我和儿子……”

他依旧不肯让我自己好好看完。“您会注意到,先生,这些内容是用不同的笔迹写的。我从来不让儿子写报告,怕里面万一会涉及什么男女关系方面的事情。”

“你很爱护他。”我说。

“我和儿子坐在靠近他们的一张沙发上。”我继续往下读,“当事人同那位先生显然十分亲密,相互间不拘礼节,很是亲切。而且我想他们一度曾在桌子下面拉过手。这一点我不能肯定,但是当时当事人的左手看不见,而那位先生的右手也看不见。在一般情况下,这都表明有着那种性质的紧密接触。在一阵短促而亲密的交谈之后,他们步行到了一家被顾客们称为‘鲁尔斯’的僻静餐馆。他们选了沙发座而不是餐桌坐下,点了两块猪排。”

“猪排很重要吗?”

“猪排可以成为辨认他们身份的标志,先生,如果他们频繁享用它的话。”

“那么你没有辨认出那个男人的身份啰。”

“您往下看就会知道的,先生。”

“在观察他们点猪排的过程中,我在吧台上喝了杯鸡尾酒,不过没办法从哪位服务员或者吧台后面的女士嘴里打听出那位先生的身份。虽然我提问时用的是含糊其词、随随便便的口气,但显然还是引起了他们的好奇心,我觉得自己最好离开。不过我同轻歌剧剧院后门的门房拉上了关系,通过他可以监视那家餐馆。”

我问:“你是怎么拉上关系的?”

“在‘贝德福啤酒沫’酒馆的吧台上,先生。当时,我看到两位当事人正在忙着点猪排,不会有什么事情的。过后我又陪那个门房回到剧场。剧场的门……”

“那地方我知道。”

“我已尽量把报告压缩到只包括绝对必要的东西。”

“非常正确。”

报告下面写道:“吃完午饭后,两位当事人沿着仕女巷一道北行,在一家食品杂货店门口分了手。我有一种印象,觉得他们正为某种强烈的感情所困扰。我想他们或许会就此永远分手。就此项调查而言,这倒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

他又一次急不可耐地打断了我的阅读。“您能原谅此处的个人色彩吧?”

“当然。”

“虽然是干这一行的,先生,有时候我们还是会发现自己动感情,我喜欢那位女士——也就是当事人。”

“在跟踪那位先生还是跟踪当事人这点上我有些犹豫,不过最后还是断定:给我的指示里是不会包括对前一种做法的许可的。所以我跟踪了后者。她朝查令十字街方向走了一小段,外表看上去激动不安。随后她拐进了国家肖像美术馆,但在里面只待了几分钟……”

“还有什么重要情况吗?”

“没有了,先生。我想她其实只是要找个地方坐坐,因为她接着走进了一座教堂。”

“教堂?”

“一座天主教堂,先生,在仕女巷里。您准能在那儿找到它。不过她不是去祈祷,先生,只是为了坐坐。”

“你连这个都知道?”

“我自然也跟着她走了进去。我跪在她身后几排远的地方,装作在虔诚地礼拜。我可以向您保证,先生,她没有祈祷。她不是天主教徒,对吗,先生?”

“对。”

“她只是想在光线幽暗的地方坐一坐,先生,好让心情平静下来。”

“或许她是要见什么人?”

“不,先生。她只待了三分钟,也没同任何人说话。您要是问我的话,我该说她想痛哭一场。”

“有可能。不过握手的事情你弄错了,帕基斯先生。”

“握手的事情,先生?”

我挪动了一下位置,好让灯光把我的脸照全。

“我俩的手连碰都没碰一下。”

我的玩笑既然开成功了,便开始觉得很对不住他——我为自己惊吓一个原本胆子就小的人、让他更加惶恐不安的行为感到惭愧。他微微张开嘴望着我,样子就像是刚刚意外地被人猛击了一下,此刻正呆若木鸡地等待着挨第二下似的。我说:“我想这种疏漏是常有的事,帕基斯先生。萨维奇先生本该介绍我们两人相互认识一下的。”

“噢,不,先生,”他难过地说,“这该怪我。”说完他便低了头坐着,两眼直盯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帽子。“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试图安慰他,“从局外人的角度看,这事其实挺滑稽。”

“可我是身在其中啊,先生。”他捻动着帽子,用同屋外的草坪一样沉闷单调的声音继续说道,“我在乎的倒不是萨维奇先生,在我们这个行当里,他算是个宽宏大量的人——我在乎的是我儿子,先生。他开始时可是觉得我很了不起的。”他十分难过,但还是强忍着,脸上挤出一丝带有懊悔和惊慌的微笑,“您知道他们平常看些什么书,先生,都是些尼克·卡特之类的东西。”

“干吗要让他知道这件事情呢?”

“对孩子你得说实话,先生,他肯定会问的。他会想知道我是怎么跟踪人的——眼下他学的就是这个:跟踪。”

“你就告诉他说,你已经弄清了那个男人的身份——仅此而已,但你对他并不感兴趣,这样不行吗?”

“谢谢您的建议,先生,不过这事您得全面地考虑。并不是说我对自己的孩子都不愿意这么做,只是万一在调查过程中他碰上了您,那他会怎么想呢?”

“未必会出现这种情况。”

“但这样的事很有可能发生,先生。”

“那这次你为何不把他留在家里呢?”

“那样只会让事情更糟,先生。他没妈,眼下学校又在放假,而我的一贯做法是在假期里教育他——萨维奇先生完全同意我这么做。不,这回我是出了洋相,我得正视这点。但愿他不这么认真就好了,先生。不过我出错时他确实是会不好受的。有一天,普伦蒂斯先生——他是萨维奇先生的助手,是个很严厉的人——说:‘你又出了个错,帕基斯。’这话让孩子听到了,第一次让他知道了我会出错这件事。”他带着十分坚决的神情(我们有什么资格去估量别人的勇气呢?)站起身来说,“我老跟您说自己的问题,耽误您时间了,先生。”

“我很乐意听,帕基斯先生。”我不带嘲讽口气地说,“别担心,你的孩子一定会效仿你的。”

“他脑袋瓜像他妈,先生。”他悲哀地说,“我得赶紧走了。外面很冷,不过我离开前给他找了个挡风躲雨的好地方。可他热情太高,我不相信他会老老实实待在那儿不让雨淋着。您要是批准这些开支的话,能不能先在上面签个字,先生?”

我隔窗望着他身披领子翻上去的雨衣,头戴帽檐耷拉下来的帽子的背影。雪下大了,他走到第三盏路灯那儿时,身形已经变得像是一个露出里面泥胎颜色的小雪人。我突然惊奇地意识到:有这么十分钟光景,我没去想萨拉或者自己的嫉妒;我变得差不多像是一个人一样,能够去想另外一个人的苦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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