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帝关上某一扇门时,就会对你打开另一扇门。

心爱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细细地上妆,专注地凝视,仿佛要穿透镜子,从今世看到前生。

前世的心爱,也是曾经“红”过的。不是“万绿丛中一点红”那个“红”,而是“万紫千红总是春”的“红”;不是“红杏枝头春意闹”的“红”,而是“一枝红杏出墙来”的“红”。

天花顶上吊着巨大的水晶灯,四壁镶嵌着琉璃与假钻,熠熠生辉。她天生纤腰不盈一握,客人轻轻搭一把手就可以叫她旋转如蝶,恍惚随时可做掌上舞。

金色的壁纸,红色的地毯,沙色的骆驼牌香烟,碧色的薄荷酒,还有缤纷炫目的各色旗袍与长裙,而她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间如鱼得水。

百乐门的红舞女。越红,便越不正经。

她有了新的名字,叫“任碧桃”。

姓任,其实是一个误会。那天晚上,她走进“百乐门”,自称会跳华尔兹,要求应征舞女。门房将她带到了大班面前,大班姓金,长得很美,斜斜地靠在沙发上手叠手上下打量着她,叫她转个圈子来看看。她便踩着厅里华尔兹的旋律转了几圈,媚行狐步的,举手投足间自然流露出一种风情。然后她停下来,谦恭地看着金大班,满脸渴望,满眼热切。

这是很难得的——她已经见识过荣华,经历了富贵,却还能保持着这样一种天真与谨慎。她的气质里天生有一种卑微和感恩的意味。卑微,却不卑下;感恩,却不感伤。她用这样的眼光看着金大班,大班便有些心动,看着她跳了几步,又叫她脱下上衣来伸伸胳膊踢踢腿。她有些害羞,但见屋子里的都是女人,便也照做了。大班有些满意,看到她高高隆起紫淤横陈的胸部和完全瘪下去的小腹,大约猜到了她经历过些什么样的折磨,也不往深里问,招手叫人带她去清理一下再回来。

她顺从地去了,从长走廊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在自来水喉下洗了脸,又被带去换衣裳。她忽然想起数年前初进卢府时的情形,那天和今天有多么相似啊。她忽然就充满了信心,踩着华尔兹的鼓点,脚步轻快起来,她想这是大少爷要她走的路,如果她可以在这里呆下来,也许就可以等到大少爷。

以后的很多年里,每当想起这一幕,她就觉得激动和兴奋,觉得那一切的安排有多么美妙和顺理成章——那晚舞厅的生意特别好,却偏偏一连有几个小姐请假,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背景,也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而这个机会便被她在无意中轻易地抓住了。一切都是注定的,注定她要在那一个时候走到那一个地方听到那一支舞曲应征那一份工作,分明是少爷的手在前面招引她。

再见大班时,她便有了几分自信,又因洗过脸换了衣裳,整个人就好像可以发出光来——也实在是年轻,饥饿与疲惫都打不倒她,单是凭信心和希望已经可以存活。金大班于是也对她更加有了几分兴趣,问她:“姓什么?”

金大班说的是上海话,不容易懂,她单是听到一个“杏”字,便本能地回答:“杏仁儿。”

“姓任?”金大班重复,看她点了头,便也点点头,说,“把我的粥盛一碗给她吃了,再给她化个妆,这便先待客去吧,成不成,先做一晚看看再说。”

她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粥。里面有肉桂、瑶柱、腿肉、燕窝片,还有许多她辨不出滋味的东西。她从前也是吃过燕窝鱼翅的,不算没见识,然而这碗粥的滋味,她竟是说不清,只觉每一口都嫩滑鲜润,却又每一口有每一口不同的滋味,并且吞咽之后齿颊留香,是一种近似于南瓜的清香。若不是饿得狠了,她真想慢慢地享受它,不要这样鲸吞牛饮。她不知道多少成语,但也晓得一句“暴殄天物”,她此刻便是在暴殄天物了。

金大班也说:“慢点喝,只这一小碗,再没有了。不是不舍得给你多吃,是怕你饿久了,一下子吃得太饱,等一下跳舞时打嗝,就笑话了。”

吃过粥,又化了妆,她就格外出脱得鲜亮了。仿佛她刚才吃的不是一碗粥,而是脱胎换骨的仙丹妙药,眼睛和脸颊都闪亮亮的,神采飞扬像是就要飞起来。

金大班再次细细地端量她,忽然说:“阿凤姐给她换件旗袍,要小一码。”阿凤不解,说:“这件刚好合身,不肥呀。小一码,就紧了。”金大班笑:“就是要紧。叫你换,你就换。”用的是命令的语气,可口吻里露出卖弄与得意。

阿凤姐只得另拿来一件凤仙领的织金旗袍给她换上。高高的领子托在下巴上,好像平白把脖子抻长几分似的,显得脸格外小而白,她的胸高高地挺起,腰部又紧紧地收回去,旗袍紧贴在身上,不像一件衣裳,倒更像一层皮,一层织金绣云的美画皮。女人们都赞叹起来:“还是大姐有眼光。这样穿小一码,果然显得人更精神,更娇也更媚了。女人的眼睛都不禁要溜过去多看两圈,别说男人了。”

她在镜子里看到自己,也着实惊叹:若不是这一身衣裳,这一种化妆,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好看呢。

心爱对着镜子笑一笑,化妆,真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凭你再天生丽质,胭脂也总有办法画龙点睛。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美丽的,但是今天她要的,不仅是美丽,还有惊艳。

总不能枉叫了“任碧桃”!

碧桃的名字,是金大班给取的。凡是来舞厅里玩的人都可说是“命犯桃花”,而碧桃,又是桃花中的极品。

取这名字时,金大班还特地为她起了一课,排出她的生辰八字与桃花运数。大班说:“每个人的命里都有桃花,但是这桃花有多有少,有凶有吉,不同种类暗示的意思也都不同,常见的有六神桃花、红艳桃花、沐浴桃花、倒插桃花、遍野桃花、滚浪桃花、羊刃桃花、食伤桃花、天干桃花、潜在桃花……等等等等,而你的命里,是‘红艳桃花煞’,沾你的男人同你都没有好结果,注定夫妻不到头。”

她便苦笑了,这样看来,自己天生是要吃舞女这碗饭的,夜夜桃花,只种不收。

金大班还絮絮地告诉她:“舞场的女孩子都是带桃花的,比如那个白俄的玛丽就是‘滚浪桃花’,日本来的和子是‘赤裸桃花’,浦东的蓝凤凰是‘倒插桃花’……”

碧桃似懂非懂,好奇地问:“那么大班的桃花是怎样的呢?”

金大班的脸色黯淡下来,说:“我么,我是花煞里最凶的一种,叫‘残花杀’。”

碧桃不懂:“残花杀便怎样?”

金大班肃容凝眉,凛言道:“男命犯此,盗贼之命;女命犯之,少入娼门,老贫困无依。”

碧桃悚然不敢再问。不过她挺喜欢这名字,因为有一个“桃”字,使她益发觉得一切都是天意。至于这一朵桃花是“泛水桃花”还是“逆插桃花”,那采花人是“走桃花运”还是“犯桃花劫”,那就不在她的思想范围内了。总之惹了桃花,便要听桃花的话,做桃花的事。

当她跟着金大班学规矩时,便想起在桃林中跟大少爷学跳舞。识进退,便知风情——她一直都记着大少爷的这句话,对“进退”和“风情”都有着出奇的颖悟力,在这一点上,她几乎可以算得是一个天才。“百乐门”里发生的一切都像是踩着卢府的旧足迹走过的,她轻车熟路,很容易便上手。

有时候大班会问起她从前的经历,她便大大地睁着一双眼睛,好像要哭的样子,却说不出一句话。金大班便拍拍她的肩安慰:“算了,别想了,都过去了。”这样,便谁也都不知道她的过去。她自己也渐渐地忘记,忘记了山村里没完没了的冬天,忘记了曾经订过亲的顾三,忘记了卢府里一年一度的桃花和呼奴唤婢的姨娘生涯,也忘记了码头工棚死里逃生的噩梦与来到百乐门前的流浪。

苦难像河水,她的心却像浸在河水中的竹篮子。篮子在水里时,看着篮底满满的全是水样的烦愁;一旦提出水面,就漏得一滴不剩,只有一些湿痕了;等再经了时日见了阳光,那便连痕迹也看不到,完全地无影无踪了。

碧桃的心底里留不下任何烦恼坎坷,充满的全是对现实的满足。她好像天生就在这里长大,一开始便认识金大班似的,当这里是她的家,大班是她的亲人,用一种毫无怀疑的态度生存其间,活得十分从容滋润。

日子在华尔兹的旋转中一天天地过。她的名气很快大起来,身价很高,同她跳舞要预约,如果想一同吃饭逛街,那更是要花费许多心思同银钱。

她遇到了许多像卢老爷那样的人,有钱有地位有家室,可是还要管不住地往外跑,在外面的女人身上大把花钱;

她也遇到许多像李管家那样的男人,在主人与下人之间投一点机赚一点钱,然后就妄想享受和主人一样的挥霍与淫乐;

她甚至还遇到许多像长大了的二少爷克靖那样的少年公子,身世不明,地位不明,所以总有很多怨愤和委屈,要从脂粉间寻求慰藉以及红颜知己……

然而她独独没有遇到一个像大少爷那样的人。没有人可以像他那样温文尔雅,高贵神圣。没有人可以像他。

像他那样的人是不会来到这纸醉金迷的烟花繁华地的。

她是生活在夜间的,大白天多半用来睡觉,即使醒着,也打不起精神,像只被净身出户的仓鼠,茫然而迟钝;他却是属于白天的,光明正大,悠闲地散步在春天里,阳光下,花林中。他经过的地方,总有一股隐约清新的花香。

他们的生活都没有一个交界点。

不管她在华尔兹的乐曲中转过成千上万个圈儿,脚步却依然停在原地。

她找不到他的。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她才会对现状有一点反思,同时对自己的身份有一点自卑。她也想过是不是要去火柴厂或是缝衣车间找一份女工的工作,然而料想那样不见天日的生活里更加不可能见到大少爷,便也打消了这个念头,仍然只得日复一日自欺欺人地在华尔兹的舞步里独自偷欢。

她对每个人都好,从不发脾气使性子,可是也不是很热情,对于“欲迎还拒”和“俯仰承欢”她都有自己的分寸和尺度,拿捏得恰恰好,便是用尺子量也没有那么准。

她学会了用上海切口骂人家“戚门陆氏”(十三点)或者“扮跌相”(装穷),学会了通过打火机和汽车牌子来“拔苗头”(打探客人的真实身家),还学会了撒娇和诉苦,尽管她心里对那个人没有那么娇,对自己也不觉得有多么苦,但是这是功课,她一定要学习和掌握,并运用到恰恰好。

她的脸上化着很艳的妆,身上带着很多的珠宝,手势腔调都是戏,表情却偏偏很真。那一种楚楚的风姿,娇憨的天真,便是石头见了也动心,且越是老道人,越是我见犹怜,不容易沉得住气。

她的眉毛又长又浓,并没有像寻常的时髦小姐那样修得弯弯细细,而略略有点杂乱,越趁得眼如杏核,水灵灵地汪着泪,鼻管挺直,鼻头圆润,微微沁着汗,配着圆圆的小肿嘴,和略微翘前的下巴,总有种与风尘不符的天真与稚气,叫人心软,不自觉地便应承了她所有的要求。

她一双脚,生来就不是为了走路,而是为了跳舞的。她跳华尔兹,可以一连转十几个圈子都不觉得头晕;她跳“却尔斯”,腿踢得比头还高;她跳狐步时,更是比狐狸更像一只狐狸。而她在待人处事上,也像一只侍机而动的狐狸那样,是要比一般老道舞小姐们更加圆滑周到的,即使熟睡之际,也有着机敏和自保的本能。

她是一个天生的骗子,生着一张骗人的脸。可是因为她自己不觉得,别人也便都不觉得,甚至连金大班这样老奸巨滑的狐狸也对她格外宽容宠爱些,轻易不肯训斥她,给她吃南瓜煨成的粥,教她穿小一号的旗袍。

——而“吃”和“穿”,正是人生最隆重的两件大事。

在这切肤相关的两件大事之外,便是男人了。那更是金大班的拿手功夫,堪称学问精深,见识广博了,她对碧桃那真是言传身教,倾囊相授。

“宁吃蟠桃一个,不吃烂桃一筐。你抓紧了李总裁这个活银行,比勾搭十个八个小开还顶用呢。”

所谓李总裁,是碧桃应征那天接的第一个客人。碧桃在百乐门的客人不少,然而对她最好最大方的,始终是买了她头一只舞的李总裁。

但凡出来玩的男人总是容易对自己玩过的第一个女人、或是被自己第一个玩的女人留情,将她们看作自己人。在这一点,不知道男人和女人谁更天真些。

金大班明白地看出了这一点,她指点碧桃:“自古以来男人都喜欢骂女人贱,可是最贱的其实正是男人自己。他们永远是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是什么?这就是贱。你想抓住男人,就得吊着他们,把他们骨子里那点贱劲儿全吊出来,全趴在你脚底下摇尾巴,到那时,你要什么就是什么,他们比狗还听话呢。”

又道是,“不要太理会那些二世祖,别看脸光衣鲜地像个人,口袋里银钿不知有没有你多。摘了某某儿子某某大舅子的衔头,同瘪三可以拜把兄弟。”

说得碧桃笑起来,俯首贴耳,垂头受教。她是把金大班看作另一个大少爷的,是克凡少爷的女身,她说的话和他说的话不大一样,可都是极顶用的处世哲学,够她学习一辈子并且受益终生的。

然而当她和金大班讨论着对付“男人”的学问时,从来都没有把克凡少爷包括在内。大少爷在她心目中可不单纯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而是“圣人”,是超越了男人和女人这些凡人概念的一种信仰。

但凡世上任何一种宗教或信仰,都要求他的信徒愚笨、单纯、盲目相信。

爱情和理想,都不外如是。

任碧桃的上帝是克凡少爷,她实实在在做到了一个最纯洁最虔诚的信徒那样,对他充满信任、崇敬、顶礼膜拜,心里只有他,没有自己,甚至没有过多的杂念与欲望。

她只是本能地渴望他,希望再次见到他。至于见到了又能怎样,她没有想过。

心爱已经化好了妆:又长又浓的眉毛,杏眼含情,鼻管挺直,樱桃小嘴微微肿着,小巧而略微前翘的下巴,那样地娇俏、秀气,宛如一幅画。

在前世,这样的年龄,已经做了百乐门的摇钱树;这张脸,被拍成照片放大了摆在舞厅前做招牌,颠倒众生。

那也是一种红,可是,红得多么凄惨、妖艳。

这一种命运,无论如何,要在今世改写。今世,她要体味真正的红,真正的成功,她要做人上人,享受最高的荣誉与尊重。

她牵起长裙的下摆姗姗下楼,等在客厅里的记者立刻按亮镁光灯,脸上纷纷露出那么明白无误的惊艳表情——这个十六岁少女的妆容,竟然像极了四十年代上海红舞女的翻版,而且,不仅是妆容服饰,就连她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间,也充满着一种异样的怀旧色彩——她的“老土”不再是从前的“过时”,而叫做“品位”。

半个世纪前的风情在一个十六岁少女的举止言谈里复活了,她不像是一个真的人,而仿佛从老电影中走出,虽然活色生香,却似近还远,可望不可及。甄心爱想要的效果,完全做到了。

有个女记者脱口而出:“你跟谁学的化妆?”她的提问引起一阵轻声嘻笑,使空气里那种莫明的紧张得到些微的缓解。女记者不好意思地笑了,解嘲地说,“女人嘛,总是关心外表多过内心的。”

心爱不笑,她很认真地回答:“化妆犹如绘画,都是一种天赋;但是化妆又和绘画不同,可以无师自通;而绘画要进步,一定得有明师指点。”她很自然地走向坐在沙发一角的张佩岑,“这位,就是我的明师张佩岑。”

张佩岑一愣,眼睛立刻湿濡。这女弟子成功不忘本,得意不忘形,自己这一铺,可真是押得对了,想当初承诺抛出全副身家为心爱举办画展时,心下也不是没有犹豫的,然而现在的事实证明,自己成了最大的赢家。不仅是因为心爱的成功同时也捧红了自己,同时还因为,这女弟子着实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为了她,自己做什么都值得。

她向记者们描述着自己当年是如何慧眼识珠,看出心爱是个真正的绘画天才;又是如何力排众议接受了这个女孩做学生,不惜让人笑话她为了收学费连哑巴也教;如何费力地同一个哑女沟通,在心爱身上花费教授正常学生两倍甚至三倍的心血……

她被自己的言语感动着,几乎声泪俱下了。记者们一边笔走如飞,一边暗暗感慨,这才是正常人应有的反应:一夕成名,百感交集。哪里会像真心爱那样,司空见惯一般,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仿佛对任何问题都一早有标准答案在那里——这真叫人惊奇,倘若化妆和绘画都属于天赋,那么谈话的技巧呢?

这女孩“举轻若重”的回答问题和“举重若轻”的转移话题简直令人震惊。在记者抛出“化妆”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时,她的回答似乎是过分认真且郑重的,然而她轻轻一笔就将人们的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转移到老师身上,充分表现了自己的尊师重道,又显得如此轻松自如,不着痕迹。这样的臻于化境的外交功夫是在名利场上打滚数十年的明星名人们都自愧弗如的,这小女孩又从何处得来?

由于真心爱在画展上始终如一的完美风度使所有的记者觉得诧异甚至不服气,于是他们联合起来将这一次采访安排在甄府进行,拍摄真心爱的生活环境,同时希望在她所熟悉的环境中,可以表现出不同的侧面。可是这个女孩子似乎有一种天生的敏感,完全懂得在什么情况下说什么样的话,既圆滑又纯真,竟然无懈可击。原本每个人都是准备了一大堆刁钻犀利的问题要来考一考小女孩的,没想到才一交手就被她四两拨千金,将老师推了出来——她,一直在左右着采访的整个过程。

记者们简直是不甘心的,他们匆匆结束了对张佩岑的采访,继续将目标对准真心爱,问题越来越犀利,努力寻找突破口——

“举办画展前,你的父母已经先向媒体披露了你十六年沉默一旦开口的奇事,是一种噱头吗?”

“每年都有那么多人举办画展,其中不乏名家大腕,一定有人画得比你还好,但是十六岁就可以得到现在这种声誉的人,却只有你一个,你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你承不承认这画展的成功有一半原因要借助于炒作?”

对于这一总带有明显指向近乎挑衅的问题,心爱毫无怒色,坦承无讳:“所以说,我要非常感谢你们,如果不是媒体帮忙,我不知道画展还会不会得到成功,但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成功。”

“那我们可不可以这样认为——你的哑口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你得以成功的最大因素?”

这是一个相当棘手而阴险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语言陷阱,因为无论心爱承认与否,都注定会显得虚伪且无力——哑巴开口的确是一种炒作噱头,可是画展成功,毕竟是因为心爱的画,而不是因为她是不是一个哑巴。然而如果据理力争,那必然会翻脸相向,也就逼得心爱失去一直以来保持良好的从容镇定。

其实记者们根本一早可以预知答案是怎样的,问一千个人,一千个人都会说:天下哑巴多得是,难道他们都成功了吗?哑巴开口引起了世人注意,给画展成功带来了契机,可并不等于说画展成功就因为她是个哑巴,这是本末倒置,居心不良。

通常这样的提问会引起同行反感的,因为太不厚道,然而这一次,大家却都无异议,甚至心照不宣地交换一个眼神,也都一心要看心爱的反应——也许记者根本不是真要一个答案,而只是要激怒心爱,不让一个小女孩的风度始终占上风。

而心爱自始至终微笑着,有问必答,不愠不火。只听得她说:“哑口或者成功,也许都可以看作是上帝的安排。”她略微停顿,露出一个恍惚的笑容,“当上帝关上某一扇门时,就会对你打开另一扇门。而我在那扇门里,找到了绘画的灵感。”

“说得好呀!”忽然人群外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卢克凡阳光灿烂地笑着排众而上,“心爱,你真的会说话了,原来你的声音这么好听!”

“克凡,是你?”心爱惊喜回头,整张脸忽然生动起来,有了一种描摹不出的光辉与娇艳,她冲过去紧紧抓住克凡的手,好像怕他随时又会离去似的,“你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先打个电话?”

“我刚到家,放下行李就过来了。”这段日子里,克凡是那么渴望见到传奇的心爱妹妹,然而在他见到的时候,他却意识到一件事:就是这位妹妹更加渴望见到他。

记者们好奇地问:“请问这位是——”

“他是卢克凡,是我的——”心爱抬起头想一想,眼神清亮,仿佛在斟酌词句,半晌,轻轻说:“心上人。”众人一惊,她已经嫣然巧笑如春花,再次清晰而果断地说,“从小到大,他一直是我,心上的人。”

一个16岁的小女孩,当着众人的面,毫不遮掩、天真无邪地说出“心上人”三个字,是相当特别而动人的。人们面面相觑,为女孩的勇气而震撼,同时惊诧于这女孩用语的特别,她不说“男朋友”,不说“爱人”,而是“心上人”——这样古老而朴素的称谓,有一种别样的情怀。

但是竟没有人觉得好笑,甚至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这女孩子不是普通人,不是那种说话不经大脑的十三点莽撞少女,而是最擅长谈话技巧的天才画家真心爱,而且,她说得是这样自然、真诚、天经地义。

奇就奇在克凡也并不觉得异样,他仍然沉浸在心爱会说话的惊喜中,十分新奇雀跃:“心爱,你现在成名人了,我天天在报纸上看到你呢。”

人们立刻便看出这两个孩子的不般配来——是克凡配不上心爱。他帅气、活泼,但是头脑简单,就和一般的漂亮男孩并无两样,而同天才少女真心爱全不可同日而语。但是看心爱的神情,分明是视表哥如神明的。这便是爱了——真正爱上一个人,便会觉得他十全十美,万中无一。这小女孩原来真的在爱着这男孩子!

记者们紧张地分析着最新的采访资料,画坛奇才真心爱不仅心智早慧,而且情感早熟,才只十六岁,已经知道暗恋帅表哥,还大言不惭地当众表白,这应该算是一个新闻点吧?然而这新闻有价值吗?写一个16岁小女孩的早恋八卦是否段位低俗了些?天才少女不同于影视新星,负面报道会否担上导向不良的罪名?忙活了一天,终于找到这女孩的阿基硫斯之踵了,可是,这究竟算不算一种死穴呢?

心下迟疑,手上却不怠慢,按快门的声音此起彼伏,克凡与心爱变换着各种姿势任记者们拍照,俨然已成明星。

这是卢克凡第一次被记者拍照,今后,他会有很多这样的机会,会越来越习惯这种追捧与围攻,直至厌倦。然而今天,他却充分享受着这一刻的短暂荣光,即使,那光环其实并不在他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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