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3年10月以前,我杂乱无章地自学了许多东西,读了有关希腊、罗马和英国的历史。我有一本凸字版的法语语法书。我已经懂得了一点点法语,常常用所学到的新词在脑子里做练习,自娱自乐,对于语法规则或其它用语不很注意。那本语法书对一些词注了音,在没有任何人帮助的情况下,我试着去掌握法语的发音。当然,这对我来说实在太困难了,就好比企图以微弱的力量去获得巨大的成功,但却使我在雨天总算有点事可做,而且确实学会了一些语法,使我兴趣盎然地读拉。芳登的《寓言》和拉昔姆的《被强迫的医生》。

我也花了不少时间来提高说话的能力。我摸着书高声朗读给莎莉文小姐听,并且能背诵几段自己最喜欢的诗句。她不断地纠正我的发音,告诉我在哪儿断句,怎样转调。直到1893年10月,我从参观世界博览会的疲劳和兴奋中恢复过来,才开始在固定的时间上课,学习固定的课程。

那时,莎莉文老师和我正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休尔顿市,我们专程去探访韦德先生一家人。他们的邻居艾伦先生是一位出色的拉丁语学家。所以,我就在他的门下开始学习拉丁文。

我仍然记得他是一位温和且博学的人,主要教我拉丁语的语法,但有时偶尔也教我算术。我觉得算术既困难又乏味。艾伦先生和我一起阅读坦尼森的《回忆》一书,我虽然读过很多书,但从来没有用评论的眼光去读。这是我第一次学会如何了解一位作者,识别其文风,这种感觉就像和老朋友握手一样,既亲切又温和。

最初,我不怎么愿意学拉丁语语法。因为学语法得浪费时间去分析每一个字,什么名词、所有格、单数、阴性等等,真是烦琐死了。我想,也许我该用生物学的分类法来了解我养的那只猫吧。目:脊椎动物;部:四足动物;纲:哺乳动物;种:猫。具体到我那只,则名叫塔比。但随着学习的深人,兴趣则越来越浓,拉丁文的优美使我陶醉了。我常常念拉丁文的文章来做消遣,有时则利用认识的单词造句。

直到现在,我仍然没有放弃享受这种消遣。

我认为没有什么比得上用刚刚学会的文字,来表达稍纵即逝的印象和感情更美的了。就像让变化多端的幻想,去塑造掠过心灵空洞的观念,并且为它涂上多样的色彩。

当我返回亚拉巴马州的时候,修学的拉丁文,刚好用来阅读凯撒的《高卢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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