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为她想要一个答案。我当然也没有答案可以给她,而她也没有耗在这儿听听看有什么其他我要说的话。她木然地走出咖啡厅。我留下来喝完我的咖啡,付了账单和小费。我不仅没有拿她的五千元,还要付她那杯咖啡的钱。

外面天气很好,我想我可以步行一段路去赴林恩·伦敦的约,顺便消磨一下时间。我一路步行到市中心,继续往东走,途中我停下来一次坐在公园的板凳上休息,另外还有一次我停下来喝咖啡,吃面包。穿过第十四街的时候,我走进丹·林奇酒吧喝了今天的第一杯酒。稍早,我还在想要改喝苏格兰威士忌,因为它再一次让我免受宿醉之苦,但在我想起自己这个决定之前,我已经点了一杯波本和一杯喝完波本后要喝的啤酒。我把酒喝下去,享受着它带来的温暖。这酒吧里有一股浓厚的啤酒气味,我很喜欢,也很想再多待一会儿。但是我已经让这个学校老师空等过一次了。

我找到这所学校,走进去。没有人询问我进去干什么,或是在走廊上把我拦下来。我找到了四十一教室,在教室门口站了一会儿,端详这位坐在金黄色橡木书桌前的女人。她正在看一本书,没注意到我的存在。我敲了那扇打开着的门,她抬起头看着我。

“我是马修·斯卡德。”我说。

“我是林恩·伦敦。进来,把门关上。”

她站起来和我握握手。这里没地方可以坐,只有儿童用的书桌。布告栏上面钉着一些儿童的艺术作品和考试卷,有的在上面画着金色或银色的星星。黑板上有一道用黄色粉笔写的乘除法练习题。我发现自己已经在计算着这道数学题目。

“你要一张照片,”林恩·伦敦正在对我说话,“我们家值得纪念的事恐怕没几件有我的份。我尽力了。这是芭芭拉大学时代的照片。”

我端详着这张照片,眼光转到站在我身边的这个女人。她抓住了我眼睛的动作。“如果你想找相似之处,”她说,“我劝你别浪费时间了。她长得像妈妈。”

林恩的容貌像爸爸。她有同样冷淡的蓝眼睛,像他一样戴眼镜,但是她的镜框厚重,而且镜片是长方形的。棕色的头发向后梳,在脑袋后面挽成一个整齐的发髻。她一副严肃的表情,这给她平添了一种精明的感觉,虽然我知道她只有三十三岁,但她的外表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一些。她的眼角有些皱纹,但嘴角上的皱纹更深。

我从芭芭拉的照片上得不到多少东西。我看过一张警方在她死后于怀科夫街的厨房里所拍摄的高度对比的黑白照片,但是我需要的是能让我对她这个人有所感觉的东西。林恩·伦敦的这张照片同样无法提供。我应该找比一张照片能提供更多信息的东西。

她说:“我爸爸怕你会破坏芭芭拉的名声,你会吗?”

“我没有这个打算。”

“道格拉斯·埃廷格告诉他一些事,他怕你会把它公诸于世。我想知道是什么事。”

“他告诉你父亲芭芭拉怀了黑人的孩子。”

“天啊。是真的吗?”

“你认为呢?”

“我认为道格是个败类。我一直这样认为。现在我知道为什么我父亲会恨你了。”

“恨我?”

“嗯。我还在想是为什么呢。事实上,我想见你的主要原因是想要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让我父亲产生那么强烈的反应。你知道了吧,要不是因为你,他不会知道他神圣的女儿会搞出这码子事,假如他不曾雇用你,假如你没有和道格谈过话——你一定和道格谈过了,我猜。”

“我见过他了,在他希克斯维尔的店里。”

“如果你没去找过他,他不会跟我父亲说那些我父亲绝对不想知道的事。我想他宁可相信他的两个女儿都是纯洁的。不过,他可能不怎么在乎我。我胆敢离婚已经使得我无法超度了。假如我卷入这种不同种族间的罗曼史,他一定会非常光火,因为凡事毕竟都有个限度。但是,假如我只是有外遇,我不认为他会在乎。我已经是个瑕疵品了。”她的音调平淡,不像她所说的内容那么痛苦。“但芭芭拉是个圣人。如果被杀的人是我,首先他不会雇用你,就算他后来真的雇用你,他也不会在乎你会查到些什么东西。对于芭芭拉,则完全另当别论。”

“她是个圣人吗?”

“我们并不很亲密,”她看着别的地方,从桌上拿起一枝铅笔。“她是我的姐姐,我把她看得高高在上,最后我只能看到她的脚,我度过了一段忍受‘她比你圣洁’的耻辱期。后来,我长大成熟了,但她却在那时候被杀死。想到我以前对她的感觉,我就有罪恶感。”她看着我,“这是我做团体治疗的原因之一。”

“她嫁给埃廷格之后,是不是有了外遇?”

“就算有,她也不会告诉我。她的确告诉过我一件事,他和其他的女人恶搞。她说他到处追他们的朋友,占他当事人的便宜。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他从来没追过我。”

她说芭芭拉的死一直困扰着她,好像她会因此抱憾终身。我和她又谈了十分钟,除了芭芭拉的死对她这位妹妹所造成的冲击外,没有任何其他的讯息,然而这件事不是新闻。我很好奇,林恩九年前有什么不同,假如芭芭拉还活着的话,她和现在又会有多大的不同。也许,所有的痛苦,情感的武装,早就存在在那个地方,并且已经占据好稳固的地位。我想知道——虽然我只是猜想而已——林恩她自己的婚姻是什么样子的。如果芭芭拉还活着,她会嫁给同一个人吗?如果她还是嫁给这个人,她会和他离婚吗?

我带着一张没用的照片还有满脑子不相干——或者说没有答案——的问题离开。我同时也很高兴从那个女人难以理解的个性中解放出来。只要往住宅区走过两个街区就可以到丹·林奇酒吧。我往那个方向走,想着那里深色的酒桶,温暖的感觉,和令人沉醉的啤酒芳香。

我想,他们都怕我把芭芭拉挖出来,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芭芭拉已经被埋得无法想象的深了。我想起简念的那首诗的片段,我试着回想它到底是怎么写的。与死去的人一起深深埋葬?是这样吗?

我决定要找出正确的语句。不仅如此,我要这整首诗。在我模糊的印象中,在第二大道的某一个地方有座图书馆的分馆。我往北走过一个街区,没有找到,转个方向往市中心走。在我印象中,那个地方确实有一座图书馆,装饰着漂亮大理石外观的三层楼高的正方形建筑物。门上有一个牌子告知开放时间,每逢星期三不开放。

所有地区性的图书馆都在减少开放时数,增加关闭天数。财政紧缩的缘故。这个城市无法再提供任何东西了,管理当局就像一个年迈的守财奴,关掉他零落老旧房屋中那些不使用的房间。警力比以前少了一万人。什么东西都减少,房租和犯罪率除外。

我往另一个街区走,正好到了圣马克斯街,我知道这附近有家书店,里面有个诗词部。圣马克斯街最繁忙的商业区,也是东村最有发展的一个街区,位于第二和第三大道之间。我向右转,往第三大道走了三分之二,找到了一家书店。这里有迪伦·托马斯诗词选集平装本,我翻了好几遍才找到我要的那首诗,的确是在这本诗词选里面,我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篇名是《拒绝哀悼被火烧死的伦敦小孩》。其中有一些地方,我想我不太能理解,但无论如何我喜欢它们的声韵、用词遣字的分量和风姿。

这首诗太长了,所以我打消把它抄在笔记本里的念头。此外,也许我可以看看其他几首诗。我把它买下来,放进口袋里。

看着一些细枝末节的事转移你的注意力方向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走了这么一大段路,我觉得累了。我本想搭地铁回家,但我又想喝一杯,我在书店前的人行道上站了一会儿,思索着下一步要做什么,要往哪里走。当我站在那里的时候,有两个穿制服的巡逻警察走过去。他们两个看起来真是不可思议地年轻,其中有一个真嫩,就连他的制服看起来都像是戏服。

穿过街道,有一个商店的招牌写着“哈伯曼的店”,不知道店里卖些什么。

我想起了伯顿·哈弗梅耶。就算没看到那两个警察,也没让我的记忆被那个和他名字有点相同的店名冲撞了一下,说不定我还是会想起他。不管怎么样,我想起了他,我记得他曾经住在这条街上,而他老婆现在也还住在这里。我不记得住址,但是记事簿里有。圣马克斯街二百一十二号,还有电话号码。

我还是找不到去看他住处的理由。他甚至与我正在办的案子不相干了,因为我已经见过路易斯·皮内尔,我可以确定这个矮小的精神病患者杀了苏珊·波托夫斯基,而且他没有杀芭芭拉·埃廷格。然而,哈弗梅耶的生活已经因此改变了,有些像我的生活因为另一个人的死而发生改变一样,这引起我的几分兴趣。

圣马克斯街的起点在第三大道,越向东走,号码越大。介于第一和第二大道之间的街区住家较多,商店较少。有几间盖成一排的房子,窗户装饰华丽,在靠近入口处有告示牌让人们知道这里是教堂。这是一座乌克兰教堂,是一座波兰天主教教堂。

我走到第一大道,等绿灯亮了再过马路。这是个安静的街区,比起先前走过的那个,这里的房子比较不讨人喜爱,整修得也比较差。我经过一堆停靠在路边的车子,其中有一辆被弃置在这里,轮胎和车轴盖都已经被拿走了,收音机被拔出来,车厢内部已然破坏殆尽。对街有三个蓄胡子,留长发,穿摩托车帮派地狱天使服装的人在那里试着要发动一部摩托车。

这个街区的最后一个门牌号码是一百二十三号。圣马克斯街结束在和A大道交会的转角处,而A大道正好是汤普金斯广场公园的西边界线。我站在那里,看着门牌号码,又看着公园。

从A大道往东到河边的几个街区,人们称之为阿尔法贝特市。到处都是吸毒者、抢匪及疯子。除非住不起其他地区,否则没有正常人故意要住在这里。

我拿出笔记本,地址还是一样,圣马克斯街二百一十二号。

我走过汤普金斯广场,在B大道过马路。我经过公园的时候,有些毒贩向我兜售兴奋剂、药丸和迷幻药。对他们而言,我可能看起来不像警察,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在乎。

在B大道那边,门牌号码从三百号开始。街名也不叫圣马克斯街。这里是东八街。

我往回走,穿过公园。圣马克斯街二百二十号是一家叫布兰奇·泰文的酒吧。我走进去,这酒吧就像一桶已经败坏的血,有坏掉的啤酒味、尿骚味和体臭味。

里面可能有上打的人,大部分坐在吧台边,只有几个坐在桌子旁边。我走进去的时候,酒吧变得一片死寂。我想我看起来不像是属于这里的人,我祈祷上帝,我永远不要属于这里。

我先使用电话簿,羊头湾那家分局的资料可能有误,或者是安东尼里念错号码,再不然就是我记错号码了。西一百零三街有个伯顿·哈弗梅耶,但在圣马克斯街没有叫哈弗梅耶的人。

我身上没硬币了,酒保让我换零钱。他的顾客知道我和他们毫不相干,所以态度显得轻松不少。

我往投币口塞了个硬币,拨了记事本中的电话号码。但是没有人接听。

我出了酒吧,走过几间房子到圣马克斯街一百一十二号,检查门廊中所有的信箱,其实我也不是真的认为会找到哈弗梅耶的名字,我又走到外面来。我想喝一杯,但布兰奇·泰文不是我想去的地方。

在暴风雨来时,任何港口都得去停靠。在酒吧里,我叫了一杯纯波本威士忌,最畅销的牌子。我右手边有两个人正在讨论一个他们都认识的朋友。其中的一个人说:“我早就叫她别带那个男的回家,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会殴打她,并且会整垮她。但她偏偏要这么做,把他带回家去,那男的真的揍她又整她。所以她现在哭诉无门。”

我又拨了一次电话。响到第四声的时候,一个男孩来接电话。我还以为我拨错号码了,我问他这里是不是哈弗梅耶家。他说没错。

我问他哈弗梅耶太太在不在。

“她在隔壁房间,”他说,“有很重要的事吗?我可以去叫她。”

“不必麻烦。我只是要查一下送信地址。你家的门牌号码是几号?”

“二百一十二号。”

“什么二百一十二号?”

他开始讲公寓栋号,我告诉他我要知道的是那条街的名称。

“圣马克斯街二百一十二号。”他说。

我一时之间产生了一种有时候在梦中才会有的错觉,昏睡中的心智面对着一种不可能的矛盾挣扎,最后才认清是一场梦。我正和一个声音稚嫩的小孩讲话,他坚持他住在一个事实上并不存在的住址。

也许,他和妈妈跟松鼠们一起住在汤普金斯广场公园。

我说:“介于什么之间?”

“啊?”

“交叉街道的名称?你家位于哪个街区?”

“哦,”他说,“第三和第四。”

“什么?”

“我家在第三和第四大道之间。”

“这是不可能的。”我说。

“啊?”

我将停在电话上的目光移开,还真希望能看到一些跟布兰奇·泰文酒吧截然不同的地方。也许,一幅山水画吧。圣马克斯街是从第三大道开始向东延伸的。第三和第四大道之间根本没有圣马克斯街。

我说:“哪里?”

“啊?先生,我不——”

“等一下。”

“也许我应该去叫我妈妈。我——”

“你是在曼哈顿?布鲁克林?布朗克斯?你家在哪里呢?孩子。”

“布鲁克林。”

“你确定吗?”

“是,我确定。”他的声音听起来好像都快哭了。“我们住在布鲁克林。你到底要做什么?怎么搞的,你是疯了或怎么了?”

“没事,”我说,“你帮了个大忙。非常谢谢。”

我挂断电话,觉得自己像个白痴。街道名称在纽约的五个区内都会重复。我没有理由假设她住在曼哈顿。

我往回想,把我先前和这位女人的谈话内容重新再想一遍。有没有哪一句话,让我知道她不住曼哈顿。“他在曼哈顿。”她是这样说她丈夫的。假如她自己也住曼哈顿,她不会这样说话的。

但是我和哈弗梅耶之间的对话呢?“你的妻子还住在东村。”他同意我的说法。

也许他只是想结束谈话。同意我说的话比向我解释布鲁克林也有圣马克斯街要容易多了。

我离开布兰奇,然后迅速向西走到我买诗集的那家书店。他们有哈格斯托姆的纽约五区袖珍地图。我在后页找到圣马克斯街,翻出那张地图,找到了。

布鲁克林的圣马克斯街和曼哈顿的一样,只延伸了三个街区。往东,过平林路,继续到圣马克斯大道处转弯成一个角度,然后一直延伸到布朗斯维乐。

向西,圣马克斯街结束在第三大道,就好像它在曼哈顿也结束在另一条完全不同的第三大道。在第三大道的另一边,布鲁克林的圣马克斯街有另一个名字。

怀科夫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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