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握住盛唐社会情态,最好亦从当时几项制度方面去看。

一、唐代之贡举制

唐代士人出身,可分三途:一生徒,由学馆。此沿汉代博士弟子制。二乡贡,由州、县。此沿汉代郡国察举孝廉制。三制举。此沿汉代贤良方正制,标目求才,由天子亲临试。州、县贡举又分诸目,最著者有秀才、明经、进士。外有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等诸种。贡举每年一次,为求出身者所集中。制举无定期,不常有。学馆往往有名无实,其生徒亦参加贡举。而尤以“进士”科为盛。

“秀才”须高才博学杰出始可应。贞观中有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此科遂绝。“明经”只试帖经记诵,士人不贵。

贡士得怀牒自列於州、县。

贡举自北魏已推行,齐、隋选置多由请讬,议者以为“与其率私,不若自举;与其外滥,不若内收”。是以罢州、府之权而归吏部。

集试於中央。

初属吏部考功员外郎,后以员外郎望轻,遂移礼部,以侍郎主之。事在开元二十四年。

这一个制度,亦像上举尚书六部制以及州、县划分制度一般,同为后世所遵用,直到清末,不能改变。

此制用意,在用一个客观的考试标准,此项标准,一则求其公平,不容舞弊营私。二则求其预备之单纯与统一,减免经济上之限制,使贫民亦有出身。又间接助成国内风俗教化之统整,以辅成大一统政府之团结与巩固。来不断的挑选社会上优秀分子,使之参预国家的政治。

此制的另一优点,在使应试者怀牒自举,公开竟选,可以免去汉代察举制必经地方政权之选择。

在此制度下,可以根本消融社会阶级之存在。人民优秀分子均有参政机会,新陈代谢,决无政治上之特权阶级。

可以促进全社会文化之向上。政治权解放,民间因按年考试之刺激,而文艺、学术普遍发展。

可以培植全国人民对政治之兴味而提高其爱国心。全国除王室有较永久之地位以外,国家政权全部公开於民众。

可以团结全国各地域於一个中央之统治。各地域按名额获得其进士参政权,而历年全国各地士子群集中央会试,对於传播国家意识,交换地方情感,融铸一体,更为有力。

这一个制度的根本精神,还是沿著两汉的察举制推进,并无差别,这是中国史意味浓厚处。汉、唐繁盛的花朵,从同一根本上壅培出来。不过是更活泼、更深广的透进了社会的内层。

魏晋南北朝时期之门第,自一方面看,固若近似於古代封建势力之复活。然自另一方面看,实为先秦、西汉以来士人地位之继续增强。故至隋、唐而有普遍的贡举制度之产生,此乃士人地位自门第下出头而更展扩。故隋、唐之中央集权,可以谓政府地位之提高,而非王室地位之加隆。就全史之进程论,魏晋南北朝之门第势力,在浮面则为一波折,在底层则依然沿文治之大潮流而滚进也。

二、唐代之租庸调制

由北魏之“均田”制演变成唐代之“租庸调”制。高祖武德七年

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丁年十八以上授田一顷,五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亩百为顷内八十亩为口分,年老还官。即北魏之露田二十亩为永业。树榆、枣、桑等,即北魏之“桑田”。

授田者丁岁输粟二石,谓之“租”。此古粟米之征,相当于汉之租

丁随乡所出,岁输绫、绢、絁(shī,古代的一种粗绸子。)各二丈,布加五之一。输绫、绢、絁者兼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谓之“调”。此古布帛之征。“调”本兴调、调发之义,相当于古之“赋”。汉有口赋,唐有户调,其实一也。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五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有事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加役三十日者,租、调皆免。通正役不过五十日。此古力役之征,相当于汉之役。

这一个有名的租庸调制,所以为后世称道勿衰者,厥有数端。

第一在其轻徭薄赋的精神。

以租而言,孟子在战国时,以什一之税为王者之政;而汉制则什五税一,常收半租,则为三十税一。此见汉代的实际政治,已较战国学者托古改制的理想,更进一步的宽大。若以亩收一石计,除去永业田不论。唐制只是四十而税一,八十石中收二石。较之汉制更轻更宽大。以西晋开国百亩课田六十亩相比,减轻二十余倍。

以庸而言,汉制更役一岁一月,唐制则只二十天,只有汉制的三分之二。汉尚须为正卒卫士一年,又有戍边三天。唐因行府兵制,农民不须卫戍,比汉负担更轻。

调输布帛,与汉口赋骤难相比。惟西晋户调,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比唐多六倍。北魏均田,一夫一妇调帛一匹,比唐亦多一倍。唐兼绫、絁,比上稍有出入。要之唐之调法轻于魏、晋。

唐制庸、调并得视田登耗为蠲免。

要论轻徭薄赋,中国史上首推唐代的租庸调制。在这一个制度下,农民自可安居乐业。

唐初不榷监,开元以下始课监;以左拾遗刘彤表。然天宝、至德间,监每斗尚仅十钱。其后乃增至四十倍。天下之赋,监利居半。则唐兴逾百年矣矣。唐初无茶税,建中以下始税茶。唐初无酒禁,广德以下始禁酒。唐六典谓“关呵而不税”,则唐初待工商又甚优。隋亦所仰惟赋调,唐初仍隋制也。

又按:就中国史上之商人言之,西汉货殖传中人物,其在当时社会上之势力,勿论矣。即如东汉初,樊重家闭门成市,兵弩器械,资至百万,光武资之起。其末年,蜀先主亦得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之助。而麋竺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资产钜亿。进妹于先主,奉奴客二千,金银货币,以助军资。则其实商人势力,犹可想见。降及两晋,多以朝廷大僚而兼营货殖,如王戎、园田水碓,周遍天下。石崇甚至劫夺。是也。

宋元徽中,张兴世为雍州刺史,还家,拥资三千万。而为苍梧王所劫。世云:“广州刺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而梁武陵王纪都督益州,在蜀十七年,南开宁州,越嶲,西通资陵,吐谷浑,殖其财用。黄金一斤为饼,百饼为簉,至有百簉;银五倍之;其他锦罽缯采称是。又得贾胡为主金帛。见北史何妥传。同时梁武弟临川王宏,积钱百万一聚,黄榜标之,千万一库,悬一紫标。如是三十余间,计见钱已三亿余万。

北齐富商大贾以货贿得仕宦,屡见史册。隋、唐商业尤盛,而官吏以经商致巨富亦常见。自两宋以下,此风似不扬。官吏兼务货殖至巨富者始少,富商大贾在政治、社会各方面活动势力亦见绌。其趋势盖自唐中冶以后而始变。一则商税日重,商利日薄。如唐代“公廨钱”亦名“料钱”。有七分生利者。唐武德以后,国家仓库犹虚,应京官料钱,并给公廨本,令富当司令史番官迵易给利,计官员多少分给。贞观时,褚遂良极论之,然其制终不革。开元六年,祕书少监崔沔议:“五千之本,七分生利,一年所输,四千二百。兼算劳费,不啻五千。”开元十六年诏:“天下负举,只宜四分收利,官本五分收利。”可见当时社会利率之厚。

宋王安石行新法,青苗市易皆收息二分,已为一时诟病,亦由其时社会一般利润自低也。惟其利润降低,故商人不能进至于大富,而官僚亦无从自商人处一转手而获多金。然论社会商业状况,宋以下若转较唐以前为活泼。市坊制度,皆至宋而废弛。于是有夜市,有草市。此盖都市人口增加,财富旺盛,交通便利,劳动生产力发达,故商业交易,随时随地而扩大。又如唐以前用钱绢,宋、元以下用银钞,皆可见商货交易之厚盛于前也。

盖社会商业情况之盛衰,不必与商人所得利润之高低为正比。故宋以下社会一般商业虽转盛,而资本集中之趋势则日减。二则贵族特权日削,官方则例日严,故宋、明权臣大僚,多务于厚拥田租而止。田租之视商利,故瞠乎后矣。

偶有以货殖坚称巨富,往往得罪,祸不旋踵。如明初吴贾陆某,富甲江右,谓“积而不散,适以酿祸”,尽以与其徒沈万三,身为道士以终。沈富敌国,明太祖因而罪之,谪戍云南。

盖社会贫富之悬殊,与贵族特权之存废,亦相为比例而进退也。比如海上贸易,宋非不如唐,然市舶司制度既立,则利入政府,官僚与商人,皆不能如唐人之多获后里。社会自唐中叶以下,既无特贵,亦无殊富,则力量渐趋平均,故此后社会之乱,如王仙芝、黄巢、张献忠、李自成、洪秀全等,除却军队叛变以外,大抵皆饥民之骚动。求如古社会之所谓豪杰起义者,亦渺不可得。此亦古今社会升降转变一大节目也。欲知盛唐社会盛况,亦不得不注意及此,故附论及之。

租庸调制的第二个优点,则为税收项目之列举分明。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此惟汉代的租税制度差可相比。自租庸调制破坏以后,更找不到此种项目分明之征收制度。因此横征暴敛,可以随时增加,有进无已。

更重要的一点,租庸调制的后面,连带的是一个“为民制产”的精神。及丁则授亩,年老则还官,“为民制产”与“为官收租”两事并举,此层更为汉制所不及。汉租虽轻,然有无田者,亦须出口赋,应更役,不得已出卖为奴,亡命为盗。唐制无田丁户,则无不能应庸、调之人民矣。

在租庸调制下之农民生活,其比较宽舒安恬之景象,可以想像而得。农民生活之宽舒安恬,蒸郁而生整个社会之繁荣。盛唐时代之富足太平,自贞观到开元一番蓬勃光昌的气运,绝非偶然。

杜甫诗:“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此盛唐社会之写照也。安史之乱,李萼说颜鲁公,谓:“平时江、淮、河南钱帛聚于清河,以赡北军,谓之‘天下北库’。有布三百余万匹,帛八十万匹,钱三十余万缗,糧三十余万斛。昔讨默啜,甲兵皆贮清河,今有五十余万事。户七万,口十余万。”颜遂据以拒贼。

许远于睢阳,积粮六万石,张巡因之以障江、淮。乌承恩以信都降史思明,亲交兵马仓库,马三千匹,兵五万人。当时州、郡犹富实如此。

此后虽益衰,然藩镇之殷实富厚,仍有远非后世可冀及者。宪宗时,韩弘在汴为宣武节度使,献马三千,绢五千,杂缯三万,金银器千。而汴之库厩尚有钱百余万缗,绢百余万匹,马七千匹,粮三百万斛。

穆宗时,刘整为卢龙节度使,献征马万五千匹。藩镇财力殷盛,正见唐代积富于民之厚,故诸藩亦得自捍外寇而久存。顾亭林日知录谓:“今日所以百事皆废,正缘国家取洲、县之财,纤毫尽归之上,而吏与民交困,遂无以为修举之资,即如唐代之驿舍,有沼、有鱼、有舟、孙樵书褒城驿壁。有池、有林;杜甫奏州杂诗。后代驿舍,殆如隶人之垣。”又曰:“余见天下州城,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接到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人情苟且,十百于前代矣。”今按:唐室富盛,固在中央不尽取之于州、郡,尤要者,更在中央不尽取之于民间也。

三、唐代之府兵制

“府兵”制度,沿自西魏、北周,至隋、唐而大成。

唐府兵制定于贞观十年,天下十道,置折冲府六百三十四,而关内共有二百六十一。

府又分为三等,上府千二百人,中府千人,下府八百。府数各说不同。陆贽谓:“诸府八百余所,关中殆五百焉。”杜牧谓:“凡府五百七十四,有四十万人。”皆与唐志不合。盖自有增减变动耳。汉唐事笺谓:“以唐地志每州之府数计之,仅与杜牧同,其说当可据。”所以关中置府独多者,固为有强本弱枝之意,然亦由府兵制承袭周、隋,因其遗基,故独以关内为特盛也。

每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

士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

民年二十为兵,此指府兵言,非指全体农兵言。六十而免。每岁冬季,折冲都尉率之习战。

府兵皆隶于诸卫。唐踵隋制,设十六卫,将军总三十员,属官一百二十八员,以养武臣,其所部兵则散于诸府。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给番,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皆以月上。

按:汉卫卒以岁代,较唐为优,唐太纷扰矣。唐制亦有简留直卫者,则五百里为七番,千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围十二番,亦月上。

府兵制的优点,无事耕于野,番上宿卫,有事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府兵虽散在诸道,然折冲都尉并遥隶于诸卫,乃是内任官。汉郡国都尉不隶卫尉。此亦唐代中央集权较汉更进之一例。既免军人专擅兵队之弊,亦无耗财养兵之苦。

尤要者,府兵制并不是“全农皆兵”,而是“全兵皆农”。亦即选农训兵。西汉的全农皆兵制,一则教练不易精熟,二则事实上无需发动整个农民来充当兵役。唐制在整个农民中挑选其合格的充当府兵,既不需国家特别的俸给,因其附农于兵。而一般农民从此可以脱去充兵的义务。

所以府兵制一方面说来是兵、农合一,如南朝募兵与北朝之部族兵,皆非兵农合一。而在另一方面说则为兵、农分离。汉以来农民,自历史上之传统观念言之,皆有充当兵役之义务。自唐以下,则农民除纳税外,并无必充兵役之责任。此在一个社会和平文化进展之过程中,实为应有之阶段也。又唐以前兵、役不分,唐以下兵与役离。兵与役离,故兵精。宋之“厢兵”,依然兵、役不分,故不可用。府兵和进士,一文一武。实为农民出身发迹之两条路径。农民中家道殷实而身心武健者,可以加入府兵。贫弱户在六等以下这,例不能应府选。有聪明俊秀的子弟,在一家耕种余闲中,如一家三丁,一丁可腾出读书应科举。亦可读书求学,走入贡举门路。

古代社会中武力与智识两项,为贵族阶级所专有,平民不得预。现在则武力与智识,即从平民阶级中培养,而仍有其政治上特殊保护的地位。此即府兵制较西汉全农皆兵制为优之所在。

唐代的租庸调制,奠定了全国农民的生活。唐代的府兵制,建立起健全的武装。唐代的进士制,开放政权,消融阶级,促进了社会的文化。唐代的政府组织,又把一个创古未有的大国家,在完全密而伟大的系通之下匀称的、合理的凝造起来。事实胜于雄辩,盛唐的伟大,已在事实上明确表出。

唐人之伟大,可以唐六典、唐律,乃至如杜佑通典、其先开元时刘秩政典,取周礼六官所职,分门撰书,为通典所祖。李吉甫元和郡县志等著作中觇之。自北方儒统中产生苏绰,卢辩,继之而有李文博、隋博陵人,著政道集十卷,大行于时。房玄龄友之。其书不传。王通,隋文时献太平十二策,归而仿古作六经,又为中说拟论语。困学纪闻谓:“世说其言清以浮,有天下分裂之象。中说其言宏以实,有天下将治之象。”陈龙川谓:“文中子没于隋大业三年五月,是岁十一月,唐公入关,其后攀龙附凤以冀成三百载之基业者,大略尝往来于河汾矣。然智不足以尽知其道,而师友之义未成,故朝论有所不及。”今按:中说所传唐初名臣多受业通之门下,此乃通后人妄为之。然通自是一时大儒,惟亦非平地突起。当时北方儒风已达此境。则生气染习,唐初诸臣,固不必定得之通也。

再继而有唐人对政治、社会上更坚实、更恢宏的建设。至于唐人之诗、文、艺术等,乃自唐代盛况下所孕育,非由此产生唐代之盛况。若或专从唐太宗等几个人物身上着眼去窥测,亦难得其真际。

此种政治、社会更方面合理的进展,后面显然有一个合理的观念或理想为之指导。

这种合理的观念与理想,即是民族历史之光明性,即是民族文化推进的原动力。他不必在某一个人的事业上表出,而是在整个民族的长时期的奋斗下,笃实光辉地产生。

从北魏到北周亦即隋唐,逐步进展,光明在黑暗的氛围中长养成熟,在和平的阶级下达其顶点。至于社会不是的动乱,只是黑暗与盲目势力给历史进展的一些波折。

要看当时中国民族新生命之复苏,应在此等处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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