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番外五·暗香浮动月黄昏

迷踪岭内的一役打了十五天,正邪两道手段齐出,此战堪称惨烈空前,几乎把整片山林变成了尸骨岭,但凡身在其中,无一可置身事外,直到在这日黄昏时刻,血迹斑驳的半面旗杆堪堪随着残阳倾倒在地,象征着这一次正邪大战落下终结。

葬魂宫人几乎全盘覆没,魔道各派势力虽互有得失,总体而论伤亡仍是惨重,大部队合力打开了南面缺口,剩下的乌合之众树倒猢狲散,如同没头没脑的苍蝇向四方乱窜,想要杀出一条生路来,也给留守边围的白道驻军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百鬼门虽然退出主战场做了战线外围的奕手,但是在这微妙的时机最适合浑水摸鱼,不管是趁机谋利,还是撒网落子,都需得表明一定程度的偏向,因此楚惜微下令把秦兰裳拘在了孙悯风身边,跟着对方布防后路,却不准她带人冲锋陷阵,一是秦兰裳毕竟年少力不足,二则保证百鬼门的基本立场不动摇。

秦兰裳虽然骄纵,到底是知道好歹,心不甘情不愿地离了主力军,眼巴巴地看着陆鸣渊他们冲进迷踪岭,自己跟着孙悯风和盈袖在秋水坞打下手。这些时日以来,她被这两人支使得晕头转向,几乎忙成了陀螺,恨不得把自己切成块来用,原本因为先前战绩变得有些骄矜自负的心也在忙碌中开始冷静。

她一面跟人拦截围杀从迷踪岭内逃出来的魔道余孽,一面火急火燎地搜寻正道可能存在的活口,将受伤的人陆续送往孙悯风事先划出来的营帐,眼见尸骨碧血,耳闻哀鸣不断,务必深刻地意识到“人在江湖”这四个字重如千钧。

战时抛得头颅洒尽热血,事后负伤躺尸抱恙呻吟。

孙悯风入帐时就听到这阵此起彼伏的呻吟,目光快速扫过眼前横躺一地的伤患,二话不说拂袖就要走人,奈何心有余而脚不够快,叫秦兰裳死死抓住了袖子。

“孙叔你去哪儿?”秦兰裳一身血汗尘土,狼狈得比小叫花子还不如,孙悯风扫了她一眼确定伤势不重,挥挥手示意她一边凉快去。

秦兰裳急得直跳脚:“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丫头,”孙悯风压低声音,语重心长地对她说道,“你知道江湖上怎么称呼我吗?”

秦兰裳愣了一下:“鬼医。”

“是鬼医,不是兽医。”孙悯风毫不客气地道,“你看这一堆人横七竖八地排开,当是杀猪买肉挑肥拣瘦呢?左右死不了,回头扔些药过来自己儿上!”

秦兰裳:“……”

若非帐中哀嚎呻吟之声太大,怕是这一句话说出来,“鬼医”就真要下黄泉给鬼行医。然而秦兰裳看着孙悯风眼下青黑,又实在说不出什么,每人比整天待在孙悯风身边的她更清楚,为了防止蛊毒流祸在外,孙悯风耗费了多少心力在迷踪岭外布下了药障,这些天抢救重伤垂死之人更是多不胜数,整个人几乎瘦了一大圈,依稀有了形销骨立的模样。

她眨眨眼睛,把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从善如流地道:“好,这里我看着,孙叔你去休息会儿吧。”

孙悯风为这丫头的识时务倍感欣慰,深觉自己十几年的心血没白花,可他还不能如言休憩,毕竟大战虽然结束,还有余孽尚存,而世间之事最怕失之万一。

他走出帐篷时打了个呵欠,眼角都渗出了泪花子,把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衬得有些孩子气。

洒在水里的药粉早已溶解扩散,盈袖派人搜集了秋水坞的山势地脉走向,药障在林中久弥不散,若无外力破坏,等到明天日出,可能遗漏在此的毒物便会死亡,从此才能高枕无忧。

布防在此的正道侠士和混迹其中的百鬼门、暗羽属下都各司其职,大部分坚守着所在岗位,剩下的分成两路,一路被盈袖带走巡逻,一路在满目疮痍的战场上收拾尸体和寻找可能存在的活口。

他就是在这尸堆里看到了萧艳骨。

今天后晌从迷踪岭内冲出了最后一波葬魂宫余孽,为首的便是萧艳骨,也不晓得是想跟他们玉石俱焚拉个垫背,还是想拼死逃出生天。然而他们运气不好,下山便被盈袖的岗哨察觉,秋水坞驻军几乎倾巢而出才将这队为数不少的人马逼进密林,然后依据地势开阵围杀,煽风点火催动药力,堪堪将他们留在了林子里,饶是如此,己方伤亡也并不可乐观。

此时,他们从林中拖出了许多尸体,有敌有我,还有部分则面目全非、尸骨残缺,已经认不出本来身份模样。孙悯风原本只是随意扫了一眼,目光就落在那具被压在尸堆下的女子身上。

萧艳骨最擅易容术,在问禅山事变前外人难知其庐山真面目,直到那日之后才记住了她的容貌,不知多少人想要生啖其肉。

孙悯风对她无甚感觉,葬魂宫与百鬼门的对立也好,赵冰蛾传人的身份也罢,于他而言都是不关己身的事情,直到在这时他看着那双紧闭的眼睛,心里蓦地一突,忽然觉得这一幕有些眼熟。

他蹲下来,在旁人诧异的目光下撕了一截衣角,从牛皮囊里倒了些干净的水,一点点擦掉那张脸上的血污。

萧艳骨无疑是长得极美的,不仅眉眼生得好看,双颊还有些婴儿似的微丰,使得这个女人妩媚之余又显清纯,单以容貌而论,在孙悯风生平所见的女子中,唯有盈袖能与其相比。

然而孙悯风慕色不好色,他只是在这不经意的一眼里,觉得萧艳骨面熟。

收尸的人见状,有些惊讶地问道:“孙先生,您……”

“无事。”孙悯风惊醒过来,他起了身,看着红颜凋落,莫名有些不忍,“身后不计生前事,把他们的尸骨都焚化,骨灰就地殓了吧。”

那问话的人是个年轻男子,闻言有些不解:“如萧艳骨这般作恶多端的女魔头,挫骨扬灰还嫌不够,先生何必对这些恶贯满盈之辈好心?”

“叫你去便去,恁多话作甚?”

轻柔女声由远至近,话音落时已含冷意,问话人浑身一抖,连忙点头应下,噤若寒蝉。

孙悯风转身望去,盈袖逆着残阳踏光而回,背后的暗羽属下悄然散开,重新隐没在人群中。

他微微一笑:“出去一趟有什么收获吗?”

“一群散沙之辈,不值一提。”盈袖抬手捋了捋额前乱发,却被孙悯风抓住了手腕。

武者本能让盈袖下意识地反手一扭,那人的胳膊传来一声轻响,她赶紧松了手,看着孙悯风左臂不自然地垂下,纵然事出无心,也是难得尴尬:“抱、抱歉。”

“是在下自己多手孟浪,不怪盈袖姑娘。”孙悯风脸色一白,明显是疼了,然而他一边熟练地捏住腕部给自己复了位,一面看向盈袖的右臂,目光微深,“能伤了盈袖姑娘的,也是散沙之辈吗?”

为了便于战斗潜行,盈袖早换下了那身雪绸衣裙,着了身黑底红纹的劲装,连袖口都被红色绑绳束住,耐脏也能藏暗器。

她适才捋起额发,恰好露出右臂内侧,黑色的衣服最能藏污纳垢,就算沾了血也看不清楚,可孙悯风观察入微,一眼就瞧见绑绳上的一道暗色,还在缓缓氤氲扩大。

盈袖没想到他能细微至此,忍不住便打趣:“都说女儿家才心细如发,没想到鬼医一个大男人,眼力却比针尖儿还利索。”

孙悯风笑道:“我算不得眼力好,只是对你看得清记得住。”

盈袖的眼睫颤了颤,一顿之后她没有接话茬,而是将目光在萧艳骨尸身上扫过,然后向孙悯风使了个眼色。

营地里人多眼杂,两人并肩去了野渡口。风吹荒草尽俯首,无论潜藏还是窥探都在目光下无所遁形,盈袖才撸起了右手衣袖,露出小臂上一道血淋淋的伤痕。

这该是钩子、弯刀一类的利器,尖端破皮即入肉,接着顺势一勾,若非盈袖反应迅速,怕是整条手筋都要被拉拽出来。孙悯风皱着眉头,握住她的手臂仔仔细细地检查,手指在伤口附近虚虚按过,轻如鸿羽落春水,叫盈袖半点也不觉得疼,反而有些痒。

“凶器没淬毒,伤口不及骨,还好。”孙悯风长舒一口气,为她推出脓血后,打开了随身的布袋子,先以兑过净水的烈酒将伤口洗净,再给她上药包扎,认真得一丝不苟,好像万物都离了眼,单单剩下这只受创的手。

盈袖生平见惯了风月也听多了男欢女爱,却还是头一次被男人如此温柔细致地对待,不似当年与顾潇逢场作戏的朦胧暧昧,这感觉并不激烈,只像一坛经年的药酒,入口醇厚,淌过肺腑。

她眨了眨眼,看着孙悯风的动作,不自觉地收起惯有的柔媚腔调,低声道:“我不疼。”

盈袖这话不假,她身为明烛赌坊之主,在西川暗网中位高权重,可是盛名之下骨堆砌,这些年来为了立足发展,身上早就旧伤摞新伤,只是都藏在外人看不到的地方,也早就不把皮肉之痛当回事。

“有的人习惯了忍痛,我也要习惯去疼人。”孙悯风笑了笑,把纱布仔细绑好,这才把衣袖放下,遮住了底下的伤处。

他做完这些,才觉如释重负,捡起了自己刚才的问题:“盈袖姑娘是遇到了扎手的硬点子?”

盈袖并没直接回答,反而问道:“刚才我看你的模样,是认识萧艳骨?”

孙悯风脸上笑容微滞,盈袖也很有耐心地等着。

半晌,孙悯风才开了口,语气难得犹疑:“我,并不能确定,只是觉得她很像一个人……”

十三年前,孙悯风还叫孙悦,在老家苍雪谷里做着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隐世山医,研读着祖辈留下的医术典籍,上山采药下山采买,时不时给镇上的人处理些疑难杂症,没什么名气,也乐得清闲自在。

直到那一日,他在晨曦微露时出门采药,不经意间抬头,看到山坡上有跌跌撞撞的女子经过,然后猝然滚了下来。

孙悦跑过去的时候,她已经昏死过去,身上有深浅不一的十余道伤口,若非求生欲念强盛,武功底子又好,恐怕早就没了性命。

江湖人一身是非,孙悦向来对这种人避而远之,唯独那一次,他被女子手紧紧抓住了衣角,听到她最后一声呢喃——救我。

“她脸上戴着人皮面具,我虽然救人,但并不想徒惹麻烦,于是从未窥探她的面目……”孙悯风的目光有些悠远,“直到她走,我也不知道她到底长得怎般模样。”

盈袖望着他的脸:“你喜欢她吗?”

“我……哈,那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江湖人,也是个沉默寡言却很知事懂分寸的姑娘,彼时萍水相逢,何谈什么爱恨情仇?不过,若是没有后来的事情,也许……”孙悯风收回目光,唇角的笑意也变成了遗憾。

不知名的姑娘在苍雪谷留了三个月,对自己的身份来历只字不提,就连名字也只让孙悦随意称呼。她在那与世隔绝的地方养伤,孙悦听着她轻声细语地讲江湖上的人与事,彼时年少风华正茂,纵无旖旎之思,到底有慕艾好感的种子落在眉间心上,只可惜未等生根发芽,就被那女子亲手掐了个戛然而止。

那天是孙悦二十三岁的生辰,女子亲自下厨给他做了一桌好菜,用烈酒将他灌醉,人事不省整整三天。等孙悯风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被藏在一处隐蔽的山洞中,头上包着厚厚的纱布,碰一碰便是生疼。

身边有一张信纸,上面是女子娟秀笔迹,却对此事只字不提,让他不要再回苍雪谷,也忘了从前种种,改头换面。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在山野里没头没脑地乱找,好不容易回到苍雪谷,发现那里的木屋被一把火烧了干净,只能离开自己天生地长的地方去谋活路,可我一个不懂武功的人,再好的医术也难保自身,直到遇见老门主,被他带进百鬼门……”孙悯风摸了摸自己的脸,苦笑道,“后来我拆下了纱布,才发现自己爹生娘养的脸皮没了,变成了这副样子。”

盈袖悚然一惊,她望着孙悯风那张眉目如画的脸,从额角到下颚,自眼耳至唇鼻,半点也看不出易容换皮的痕迹。

天下能有如此鬼斧神工之术者,寥寥无几。

“信上说‘自此一别,分道扬镳;恩仇两清,各自安好’,我想着是她的仇家追来,而她只能用这样的办法放我生路,虽有怨愤,后来也知道不可苛责她,只是再多的便也没有了。”孙悯风抬起眼,“直到刚才看到萧艳骨紧闭双眼的模样,依稀与昔年故人重了影,可惜她已经死了,已经无从问起。”

盈袖默然片刻,道:“如果我说,伤我的人正是萧艳骨呢?”

有了后晌那一场林中围杀,盈袖到底是不能放心,思及水路有泗水帮众和百鬼门“水鬼”把守,自己便带手下入山巡逻,没想到会遇见一队身手高强的魔道余孽,仅看其衣物难以辨出是何门何派,只从手下分说生死胜败。

盈袖越打越心惊,这些人不过百数,却个个是好手,为首的清瘦男子貌不惊人,一手弯刀用得却极凶绝诡,以她的双刃也只是与对方打了个平,最终她以手臂负伤的代价一刀劈向那人面门,虽未穿骨削肉,却割开了那张精妙的人皮面具。

狰狞刀痕几乎把面具一分为二,那人顶着这样一张脸,几乎有如画皮恶鬼一般可怖,无须说话,盈袖便知道了这才是真正的萧艳骨,林中那个不过是她留作幌子的替死鬼。

闻言,孙悯风眉梢一动,看不出喜怒的模样,只是肯定道:“你放她走了。”

“她活着离开,比死在这里更有价值。”盈袖平淡地叙说己见,“眼下葬魂宫覆灭,魔道如一盘散沙,正道虽胜却也元气大伤,然而天下分合动荡总是循环往复,正邪之争难得终幕,留她在暗中运作,看魔道内乱蚕食,总比双方拼得鱼死网破要好。”

她此番趁乱逃生,连同身份前尘都一并跟迷踪岭赔了葬,离了此处便是改头换面的一个新人,今后远去混乱的北疆借机重整势力,自然免不得跟其他魔道门派争食抢功。以萧艳骨的性子,比起赫连御那般的血腥力压,她没有资本也没有那般敢与天下为敌的疯狂,必然会选择蛰伏待机,在暗中蓄力崛起,而沼泽里的毒蛇却比平原上的猛虎更令人防不胜防。

孙悯风微微一笑:“主子也说过,萧艳骨是聪明人。”

他说完最后一个字,就像放下了心头纠结已久的一团乱麻,眼角眉梢都舒展开来,整个人如春风般温煦到不可思议。

盈袖望着那双眸子,觉得有什么东西散为烟尘,就在他眼前随风而去了。

她忽然问道:“今后,鬼医有什么打算?”

“我?向来闲人,忙过这一阵应回洞冥谷偷懒享福,之后天南地北四处走走看看,何乐而不为?”孙悯风顿了顿,“倒是盈袖姑娘,如今西川战事已趋稳定,多方势力各自收敛爪牙休养生息,也是难得偷闲的日子,姑娘想做什么?”

盈袖的神情难得一空。

她自幼被江暮雪收作徒弟,从此后学武练功、处事理情都是份内之责,不管继承暗羽还是发展明烛赌坊,就连十年前受命去天京城帮顾潇,盈袖一直明白自己该做什么,却从来没有思及自己想做什么。

默然片刻,盈袖喃喃道:“我……没什么想法。”

“既然如此,不如请姑娘随我走一趟天下四方如何?在下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医者,厚颜想请位才貌双全的女镖头作陪。”孙悯风笑眯了眼睛,“眼下时节已冬,待此间事罢,应是春寒初解的时候,届时草木先发、万物复苏,不管东陵高山薄雪,还是南地百花盛放,俱是好去处,左右江山多风景,何必将大好年华都拘在西川一处?”

盈袖望着他的笑容,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自己见到那位顾女侠的时候。

浪迹江湖的爽利女子封刀归隐,前来找江暮雪告别,小小的盈袖站在师父身边,望着顾欺芳远去的背影,彼时不懂,后来才晓得人这辈子有多少责任,侠骨大义是至死不悔的担当,而临到头来,还有一寸柔肠是要留给心之所向。

她久久不说话,孙悯风也没催促,眼睛仿佛成了两面镜子,把残阳最后一点暖光也收入。

直到盈袖握住了他的手往来路走,天光将两个人的影子拉长,并肩走过这满目疮痍的大地。

因缘聚散如流水,心花开落是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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