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眨巴眨巴眼睛,还是死盯着那儿不放。他刚才看到我安装那个装置了吗?接着,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同样让我发慌的念头:他有没有注意到门牌上诺拉的名字?一个男人在女人的办公室里翻文件,他会不会起疑心?

保安就站在打开的门前,我赶紧扫了一眼门上的名牌,上面写着:N.SOMMERS。只有名字的首字母和姓,那么这个N.SOMMERS既可能是女人,也可能是男人。然后我又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这个保安可能负责巡逻走廊很久了,而且他和诺拉很熟悉。

保安还是站在门口,堵住了出口。现在我到底该怎么办?我可以试着逃跑,但首先必须经过他身边,也就是说我不得不向他猛冲过去,把他撞倒在地,杀出一条血路。他虽然身材魁梧,但是年纪大了,说不定跑得不快,有可能这招能行得通。噢,我们这是在说什么呢?人身伤害?还是对一个老年人?天哪!

我心念急转:我是不是该说我是新来的呢?我脑子里准备了一系列解释,例如我是诺拉·索莫斯的新助理,我是她的直属部下——呃……是她叫我加班的。这男人到底知道些什么?他不过是个讨厌的保安罢了!

他往办公室里走了几步,摇摇头说:“嘿,我想我什么都看到了。”

“啊,我们有个大项目明天上午到期——”我愤愤地说。

“你有一辆野马Bullitt车!那可是辆名副其实的Bullitt呀!”

我终于明白他盯着的是什么了,他正冲着那儿走去。墙上挂着一幅嵌在银色画框里的大幅彩色照片。照片上是一辆改装得非常漂亮的老式肌肉车。他神情恍惚地向它靠近,仿佛他正在靠近的是《圣经》里的约柜。“妈的,嗨!这真是一九六八年的福特野马390跑车!”他跟见了上帝一样,呼吸都加重了。

我的肾上腺素开始起作用了,轻松的感觉从我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里渗透出来。谢天谢地!

“是啊,”我自豪地说,“棒极了。”

“嘿!看那辆野马!那匹骏马是原厂出品的高性能跑车吧?”

我怎么知道!我连福特野马和道奇-标枪都区分不出来!要我看的话,我会以为那是辆AMC Gremlin。“当然啦。”我回答道。

“现在到处都是冒牌货,你知道的。你有没有检查过它的后座,看看上面是不是有多余的金属板,就是加固双排气管的东西?”

“噢,是啊,”我漫不经心地回答,然后站起身,向他伸出手,“尼克·索莫斯。”

他的手大而干燥,一只手就把我的整只手都吞没了。“卢瑟·斯塔福德,”他说,“我以前没见过你。”

“是啊,我晚上从来都不加班。都是这个该死的项目——老是这样,‘我们明早九点就需要它,很急’,然后急急忙忙地赶工,赶出来了却又得等。”我尽量让自己听起来很随意,“很高兴我不是惟一一个加班的人。”

可是他还是死咬着那辆车不放。“嘿,我想我还从来没见过高原绿的野马翘尾型跑车呢。我是说,只在电影里见过。这辆看起来就跟电影里史蒂夫·麦奎恩开的野马一模一样!他就是开着一辆这样的车把坏蛋的那辆黑色道奇战马逼下大路,使它直冲进加油站,箱盖飞得到处都是!”他深深地陶醉其中,低声一笑:“《警网铁金刚》,我最喜欢的电影。我都看了上千次了。”

“可不就是嘛,”我说,“跟那辆一样。”

他移得更近了。我忽然意识到就在银框照片旁边的架子上有一尊巨大的金色雕像,底座上用大黑字母刻着:“授予诺拉·索莫斯一九九九年度风云女性奖”。我快步走到桌子后面,身体刚好挡住雕像,表面上装作也是过来看照片的。

“配有车尾扰流翼等等,”他没完没了地说,“双排气管,对吧?”

“嗯,是啊。”

“还有卷边等等?”

“就是就是。”

他又摇了摇头:“嘿!你自己改装翻新的?”

“咳,我真希望能有那个闲工夫。”

他又笑了起来,发出低沉的隆隆笑声:“我明白你的意思。”

“把它卖给我的那个人一直把它放在车库里。”

“这匹骏马有三百二十马力是吧?”

“没错。”我回答,说得跟我知道一样。

“看看这宝贝儿的方向灯罩。我曾经有辆六八年的硬顶车,后来我们有了第一个孩子,我老婆就逼我放弃了。从此以后我一直惦记着它。但是现在的新型野马Bullitt跑车我是看都不会看一眼的。”

我摇摇头:“决不会。”我压根儿不知道他在说什么。难道这个公司里的每个人都如此“车”迷心窍?

“请恕我冒昧问一句,似乎你用的是古德利奇牌70码的轮胎和15×7的美国转矩轮圈,对吗?”

天哪,我们能不能不谈这个话题了?“实话跟你说,卢瑟,我对野马一无所知,我甚至不值得拥有一辆野马。是我老婆买了它给我当生日礼物,因为接下来七十五年要拼死拼活偿还这笔贷款的人是我。”

他又笑了:“我明白,我也是过来人。”我见他低头看着桌上,马上明白了他在看什么。

那是一个淡黄褐色的大信封,用红色的大写体醒目地写着诺拉的名字:NORA SOMMERS。也许他还没看到诺拉的名字呢,于是我环顾桌上,想找点什么把它遮住,可是诺拉把她的桌子收拾得太整齐了。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动作自然,拽住拍纸薄里的一页纸猛地一扯,偷偷地把它从里面撕了下来,让它落到桌面上,然后用左手把它推到信封上。干得真漂亮,亚当!那页黄色的纸上有我做的一些摘录,不过在别人看来却是毫无意义的。

“诺拉·索莫斯是谁?”他问。

“噢,那是我妻子。”

“尼克和诺拉,哈?”他咯咯地笑起来。

“是啊,别人总这么笑我们,”我也笑了,“这就是我跟她结婚的原因。嗯,我得赶紧整理文件了,否则我得在这儿熬通宵了。很高兴认识你,卢瑟。”

“我也是,尼克。”

保安终于走了,我紧张得做不了其他事儿,只能把电子邮件抄完,然后关了灯,锁上门。就在我回去把钥匙放回利萨·麦克奥拉夫的办公间时,我看到一个人在不远处走动。我猜又是卢瑟。他还想干什么?再聊会儿野马?我只想把钥匙偷偷地放回去,然后赶紧走。

可是这人并不是卢瑟,是个大腹便便、戴角质镜架眼镜、扎马尾辫的男人。

这是我最意想不到会在晚上十点钟在办公室见到的人,不过,话又说回来,工程师的工作时间都是不正常的。

诺亚·莫登。

他有没有看见我给诺拉的办公室上锁?或者,甚至看到我在里面了?又或他的视力没那么好?或许他根本就没注意?也许他根本就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可是他在这儿干什么呢?

他什么也没说,也没跟我打招呼,我甚至不确定他有没有注意到我。但是我是附近惟一的除他之外的人,而他又不是瞎子。

他转到边上那条通道,在某个格子间里放下一个文件夹。我装作不经意地经过利萨的办公间,动作迅速地把钥匙圈放回到那盆植物里,还是搁在我找到它的土里,然后一步不停地继续走。

我正走向电梯的时候听到他喊:“卡西迪。”

我转过身。

“我原以为只有工程师才是夜行动物呢。”

“我只是想努力跟上。”我的借口苍白无力。

“我知道了。”他说,他说这话的声音让我毛骨悚然。然后他问:“跟上什么?”

“对不起,你说什么?”

“你想跟上什么?”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的心脏狂跳。

“要记住啊。”

“什么?”

但是莫登已经走向电梯了,他没有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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