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罗尔德·达尔

妻子用冻羊腿打死了丈夫,然后让警察吃了这条羊腿,以此处理这件“凶器”。达尔所写的很说得过去,但是兰比亚斯质疑一位职业家庭主妇是否真的会以小说中描述的方式烹制一条羊腿,即不化冻、不放调料,也不用腌泡。这样难道不会导致肉硬、肉熟的程度不均匀?我做的这行不是烹饪(也不是犯罪),但是如果你对这一细节有怀疑,整个故事就开始散架了。尽管这一点有待商榷,但它还是给我留下了印象,那是因为一个女孩的缘故,很久以前她喜欢《詹姆斯与巨桃》。

——A.J.F.

在从海恩尼斯到艾丽丝岛的渡轮上,阿米莉娅·洛曼把自己的手指甲涂成黄色,等指甲油干透的间隙,她浏览了一下她的前任所做的笔记。“小岛书店,年销售额约三十五万美元,夏季几个月的销售额所占比重较大,是卖给来度假的人。”哈维·罗兹写道,“书店有六百平方英尺大,除了老板没有全职雇员,童书很少。网上宣传有待发展。主要服务于本社区。存货偏重文学方面,这对我们有利,但是费克里的品位很特殊,没有妮可,靠他难以卖出去书。对他来说幸运的是,小岛书店经营着岛上的独家生意。”阿米莉娅打了个呵欠——她还在消解轻微的宿醉——琢磨着一家提出百般要求的小书店值不值得长途跋涉来一趟。等到她的指甲油干了后,她性格中坚定不移的乐观一面又发挥了作用:当然值得!她就擅长跟那些要求挺多的小书店和经营那种书店的挑剔人打交道。她的才能还包括一心几用,晚餐时挑选合适的葡萄酒(以及协调能力、照顾喝太多酒的朋友),养室内盆栽,寻找走失的猫或狗,以及其他一些注定会失败的事。

下渡轮时,她的手机响了。她不认识那个号码——因为她的朋友们都不太习惯用手机打电话了。不过,她对能够转移一下注意力而高兴。有种人认为好消息只能通过期待中的电话传来,打电话的还得是你已经认识的人,她不想成为那种人。打电话的原来是博伊德·弗拉纳根——是她通过网络认识的第三位约会对象,但是这三次全都失败了——大概半年前,他曾经带她去看马戏表演。

“几个星期前,我试过给你留言。”他说,“你收到了吗?”

她告诉他自己最近换了工作,所以各种设备都乱了套。“另外,我在重新考虑网上约会这个主意,不确定是否真的适合我。”

博伊德似乎没有听到最后那句话。“你还想一起出去吗?”他问。

关于:他们的约会。有好一会儿,去看马戏的新奇劲儿让她不再去多想他们毫无共同点这一事实。等到快吃完晚饭时,他们俩格格不入的事实就更为突出地显现出来。也许在点开胃菜时他们未能达成一致,或者吃主菜时他承认自己不喜欢“老的东西”(古玩、房子、狗、人)时,这一事实就显而易见了。然而,阿米莉娅并未让自己妄下定论,直到吃甜点时,她问对他的人生影响最大的书是什么,他回答是《会计学原理》(第二部)。

她语气柔和地告诉他,不,她想他们两个人还是不要再约会了。

她能听到博伊德的呼吸声,焦躁而不规律。她担心他可能会哭。“你没事吧?”她问。

“别一副屈尊俯就的样子。”

阿米莉娅知道自己应该挂了电话,但是她没有。她有点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如果没有好玩的轶事可以讲给朋友们听,那些糟糕的约会还有什么意义呢?“你说什么?”

“你要注意到我当时没有马上打电话给你,阿米莉娅,”他说,“我没有给你打电话,是因为我遇到了一个更好的,等到那个没戏时,我决定再给你一次机会。所以别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你的笑容还不赖,我得承认这一点,但是你的牙齿太大,你的屁股也是,而且你也不再是二十五岁了,即使你喝起酒来还像是二十五岁的样子。别人送的马,你就别往马的嘴里看了。”这匹别人送的马哭了起来,“对不起,我真的很抱歉。”

“没关系,博伊德。”

“我这是怎么啦?看马戏挺好玩的,对吧?而且我也没那么糟糕。”

“你很棒,去看马戏这个主意很有创意。”

“可是你不喜欢我,这肯定是有原因的,说实话吧。”

此时此刻,有很多原因不喜欢他,她选了一个:“你还记得当我说我在出版界工作时,你说你不怎么读书吗?”

“你是个势利鬼。”他总结道。

“在某些事情上,我想我是。听我说,博伊德,我在工作。我得挂了。”阿米莉娅挂了电话。她并没有为自己的长相感到自负,当然也不会重视博伊德·弗拉纳根的意见,反正他也并不是真的在跟她聊天。他不过是在抱怨她新增了自己的失望,而她也有自己的失望之事。

她三十一岁了,觉得自己到现在应该已经遇到某个人了。

然而……

阿米莉娅乐观的一面相信,跟一个情不投意不合的人过日子倒不如一个人过得好。(的确是,不是吗?)

她妈妈喜欢讲,是小说害得阿米莉娅找不到真正的男人。这种话侮辱了阿米莉娅,因为这暗示她只读主人公是典型浪漫主义者的作品。她并不介意偶尔读一本有位浪漫主义主人公的小说,只是她的阅读品位要比这宽泛得多。再者,她虽然很喜欢作为书中角色的亨伯特·亨伯特,但又接受这一事实,即她不会真正想让他成为自己的生活伴侣、男朋友甚或只是泛泛之交。对于霍尔顿·考菲尔德、罗彻斯特先生和达西,她也持同样观感。

那块招牌挂在一幢维多利亚风格的紫色小屋的前廊上,已经褪色,阿米莉娅差点错过。

小岛书店

1999年迄今艾丽丝岛唯一一家优质文学内容提供者

无人为孤岛;一书一世界

书店里,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一边留心着收银台,一边在读艾丽丝·门罗的最新短篇小说集。“噢,这书如何?”阿米莉娅问。阿米莉娅很喜欢门罗,可除了度假,她很少有时间读自家出版社书目之外的图书。

“这是学校的作业。”那个女孩回答,似乎这就回答了问题。

阿米莉娅介绍自己是奈特利出版社的销售代表,那个十几岁的女孩眼睛都没有从书本上抬起来,含糊地往后一指:“A.J.在办公室。”

沿着走廊不稳当地排列着一摞摞抢读本和样书,阿米莉娅脑海里闪过常常出现的绝望感。挂于肩头的大手提包里有几本会添到A.J.的那一摞样书上,另外还有份书目,上面是她要推销的其他书。她对自己书目上的书从来不撒谎,不爱的书,她从来不会说爱。对于一本书,她通常能找到肯定它的话,不行就说封面,还不行就说作者,再不行就说作者的网站。所以他们才付我大把的钱,阿米莉娅偶尔跟自己开玩笑。她每年挣三万七千美元,另外可能有奖金,不过干她这行的人很少能拿到奖金。

A.J.费克里的办公室关着门,阿米莉娅走到半路,她羊毛衫的袖子勾到那几摞书中的一摞,有一百本书——也许更多——轰隆隆地砸倒在地板上,令她窘迫不堪。门开了,A.J.费克里看了看那堆乱摊子,又看了看那个脏兮兮的金发女巨人,她正手忙脚乱地想重新摞好那些书。“你究竟是谁?”

“阿米莉娅·洛曼。”她再摞上十本书,又有一半倒了下来。

“由它去吧,”A.J.命令道,“这些书是按顺序摆的。你这不是在帮忙。请走吧。”

阿米莉娅站直身子。她比A.J.至少高四英寸。“可我们还有事要谈呢。”

“我们没什么好谈的。”A.J.说。

“有的,”阿米莉娅坚持道,“我上星期就冬季书目的事给您发过邮件。您说我星期四或星期五下午过来都行,我说我会星期四过来。”来往邮件很简短,但她知道此言非虚。

“你是销售代表?”

阿米莉娅点点头,她松了一口气。

“哪家出版社,再说一遍?”

“奈特利。”

“奈特利出版社的销售代表是哈维·罗兹,”A.J.回答,“你上星期给我发邮件时,我以为你是哈维的助手什么的。”

“我接替了哈维。”

A.J.重重地叹了口气。“哈维去了哪家公司?”

哈维死了,有那么一瞬,阿米莉娅考虑说句蹩脚的玩笑话,把来生说成一种公司,哈维是其中的员工。“他死了,”阿米莉娅直截了当地说,“我以为您已经听说了。”她的大多数客户都已经听说了。哈维是个传奇,销售代表中最大的传奇。“美国书商协会的简讯发了讣告,《出版人周刊》或许也发了。”她语带歉疚地说。

“我不怎么留意出版新闻。”A.J.说。他摘下厚厚的黑框眼镜,擦了半天眼镜框。

“如果这让您感到震惊,我很抱歉。”阿米莉娅把手放在A.J.的胳膊上,他甩开了她的手。

“我有什么所谓?我几乎不认识那个人。我每年见他三次,还不够称他是朋友。而每次见到他,他都是想卖什么东西给我。这不是友谊。”

阿米莉娅看得出A.J.没心情听她推销冬季书目。她应该主动提出改天再来,可她转念想到这一路开车到海恩尼斯的两个小时、坐船到艾丽丝岛的八十分钟以及渡轮十月之后更不定时的班次。“既然我都来了,”阿米莉娅说,“我们过一遍奈特利出版社的冬季书目,您不介意吧?”

A.J.的办公室就是个小储藏间,没有窗户,墙上没挂画,办公桌上没有家人照片,没有小摆设,没有逃生通道。里面有书、车库里用的那种廉价的金属架、文件柜和一台可能来自上世纪的老古董台式电脑。A.J.没有问阿米莉娅要喝点什么,尽管阿米莉娅口渴,她也没有开口要喝的。她把一张椅子上的书搬开,坐了下来。

阿米莉娅开始介绍冬季书目,这份书目是一年中最小的书目,内容最少,期望值最低。有几本重要的(至少是有前途的)处女作,但其余的都是些出版商只抱最低商业期望值的图书。尽管如此,阿米莉娅通常最喜欢“冬季书目”。这些书不被看好,可能爆冷门,风险也大。(如果说她也是这样看待自己的,倒不算太牵强。)她把自己最喜欢的书放到最后来介绍,这是一位八十岁的老人所写的回忆录,他单身了大半辈子,七十八岁时结婚。婚后两年,新娘因癌症去世,享年八十三岁。根据简介,作者在中西部好多家报纸当过科学报道方面的记者。书中的文字精确、滑稽,一点都不过于伤感。阿米莉娅在从纽约到普罗维登斯的火车上因这本书不可自抑地哭过。她知道《迟暮花开》是本小书,描述听上去挺缺乏新意,但是她有把握如果别人给它一个机会,他们也会喜欢上的。按照阿米莉娅的经验,大多数人如果能给更多事情一个机会的话,他们的问题都能解决。

阿米莉娅刚把《迟暮花开》介绍到一半,A.J.就把头趴在了桌子上。

“怎么了?”阿米莉娅问。

“这本书不适合我。”A.J.说。

“就试读下第一章吧,”阿米莉娅把样书往他手里塞,“我知道这个主题特别没有新意,但是等您看到它的文——”

他打断了她的话:“这本不适合我。”

“好吧,那我给您介绍别的。”

A.J.长叹了一声。“你看上去是个很不错的年轻人,可是你的前任……问题是,哈维知道我的品味,他跟我趣味相投。”

阿米莉娅把那本样书放到办公桌上。“我希望能有机会了解一下您的品位。”她说,感觉自己有点像色情片中的角色。

他压着嗓子嘟囔了一句什么。她觉得听着像是“有什么意义呢?”,却又拿不准。

阿米莉娅合上奈特利出版社的书目。“费克里先生,请您还是跟我说说您喜欢什么吧。”

“喜欢。”他厌恶地重复了一遍这个词。“我跟你说说我不喜欢什么好吗?我不喜欢后现代主义、后世界末日的背景、已亡故的讲述者以及魔幻现实主义。对那些按说是机巧形式的设置、多种字体、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出现的照片——根本说来,任何一种花招——我都几乎没有共鸣。我觉得关于大屠杀或者世界上任何一种大悲剧的虚构文学作品都令人反感——拜托,这些只能用非虚构写法。我不喜欢按侦探文学或者幻想文学的路子来写类型小说。文学就是文学,类型小说就是类型小说,混搭很少能有令人满意的结果。我不喜欢童书,特别是有写到孤儿的,我也不想让我的书架上有很多给青少年读者看的书。我不喜欢任何超过四百页或者低于一百五十页的书。我厌恶电视真人秀明星请人捉刀的小说、名人的图文书、体坛人物的回忆录、搭电影顺风车的版本、新奇玩意儿以及——我想这不用说——关于吸血鬼的书。我几乎不进处女作、鸡仔文学、诗集和翻译作品。我也宁愿不进系列书,可是钱包的需要让我不得不进。至于你,你不用跟我说什么‘下一部畅销系列书’,等它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再跟我讲也不迟。最重要的是,洛曼女士,我觉得一个小老头儿的薄薄一本回忆录,写他的老婆死于癌症,这样的书绝对让人难以忍受。不论销售代表声称写得有多好,也不管你向我保证母亲节那天我能卖出多少本。”

阿米莉娅脸红了,不过她更多是生气,而非尴尬。她同意A.J.的有些话,但是他没必要说得那么侮辱人。不管怎样,他提到的内容有一半奈特利出版社根本就没出过。她仔细看他。他比她大,但也大不了很多,不超过十岁。他还挺年轻,不该喜好如此狭窄。“您喜欢什么?”她问。

“除此之外的一切,”他说,“我承认我还挺喜欢短篇小说集,可是顾客从来都不想买。”

阿米莉娅的书目上只有一本短篇小说集,是本处女作。阿米莉娅还没有把整本书读完,时间关系,她也很可能不会读完,但是她喜欢其中第一个短篇。一个美国的六年级某班跟一个印度的六年级某班参加了一个国际笔友活动,叙述者是美国班级里的印度小孩,他一直给美国人提供关于印度文化的滑稽的错误信息。她清了清仍然特别干的喉咙。“《孟买改名的那年》。我觉得它特别有意——”

“别说了。”他说。

“我根本还没跟您说它是关于什么的书呢。”

“就是别说了。”

“可是为什么呢?”

“如果你够坦诚,就会承认你之所以跟我提这本书,只是因为我有部分印度血统,你觉得这本书会合乎我的独特趣味。我说得对吗?”

阿米莉娅想象着把那台古董台式电脑砸到他头上。“我之所以跟您说这本书是因为您说您喜欢短篇小说集!我的书目上只有这一本。请记住——”她在这里撒了个谎,“——它从第一篇到最后一篇都无比精彩,即使它是本处女作。

“还有一点您知道吗?我喜欢处女作,我喜欢发现新东西。我做这份工作,部分就是因为这一点。”阿米莉娅站起来。她的头咚咚跳着疼,也许她真的喝得太多了?她的头咚咚跳,她的心脏也是。“您想听听我的想法吗?”

“不是特别想,”他说,“你多大啦,二十五岁?”

“费克里先生,这是一家可爱的书店,但是如果您在经营上继续采用这种这种这种——”她小时候口吃过,现在生气时还会犯;她清清喉咙“——这种落后的思维方式,很快就不会有什么小岛书店了。”

阿米莉娅把《迟暮花开》和冬季书目放到他的办公桌上。她离开时,又被走廊上的书堆绊了一下。

下一班渡轮一小时后才开,于是她不急不忙地从镇上走回去。一家美国银行外墙上有块铜制铭牌,纪念赫尔曼·麦尔维尔曾在那里过了一个夏天,当时那幢建筑是艾丽丝旅馆。她拿出手机给自己和那块铭牌照了一张相。艾丽丝岛这个地方挺不错,但她猜测自己近期没有理由再来一趟。

她给在纽约的老板发了条短信:“小岛书店应该不会订什么书。 ”

老板回复:“不用烦恼。只是个小客户,小岛书店的大部分订货都在夏季来临前,到时候那里有游客。那位书店老板是个怪人,哈维总是在推销春夏季书目时运气好一点。你也会的。”

六点,A.J.让莫莉·克洛克下班。“门罗那本新作怎么样?”

她叹息了一声。“为什么今天每个人都要问我这个问题?”她只是指阿米莉娅,不过莫莉说话爱走极端。

“我想是因为你在读它。”

莫莉又叹息了一声。“好吧。人物,我说不好,有时候太人性了吧。”

“我觉得那更应该说是门罗的优点。”他说。

“不知道。更喜欢老式的那种。周一见。”

得对莫莉采取点措施了,A.J.把牌子翻到“结束营业”时想。除了喜欢看书,莫莉真的是个非常糟糕的书店店员。但她只是兼职,而且培训新手很费事,另外,至少她不偷东西。妮可请她,肯定是看中了莽撞无礼的克洛克小姐身上的什么优点。也许明年夏天,A.J.就能下决心炒了莫莉。

A.J.把剩下的顾客都撵了出去(他对一个有机化学学习小组特别恼火,他们什么都不买,但是从四点钟起,就在杂志区那边安营扎寨——他还相当肯定其中有一位把厕所给堵了),然后他开始处理收据,这项任务跟听起来一样令人沮丧。最后他上楼到了所住的阁楼房间。他取出一盒冷冻的咖喱肉放进微波炉,按照盒子上的说明,要加热九分钟。他站在那里时,想起了奈特利出版社的那个女孩。她看上去像一位来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西雅图的时间旅行者,穿着上面印着锚形图案的橡胶套鞋、老奶奶穿的那种花裙子和毛绒绒的米色羊毛衫,留着齐肩发,似乎是她男朋友在厨房里给她剪的。或是女朋友?还是男朋友,他认为。他想到了嫁给科特·柯本时的科特妮·洛芙。那张硬朗的粉红嘴巴说着“没人能够伤害我”,但是那双温柔的蓝眼睛却在说“对,你能,你也很可能会”。他把那个就像一大朵蒲公英似的女孩弄哭了。干得不错啊,A.J.。

咖喱肉的味道越来越浓,但计时器上还有七分半钟。

他想找件事做做,体力活方面的,但又不能太辛苦。

他拿了把割纸箱的刀来到地下室,去把装书的箱子折叠起来。用刀割,压平,摞起来。用刀割,压平,摞起来。

A.J.为自己对待那位销售代表的行为感到后悔。那不是她的错。总得有人告诉他哈维·罗兹已经去世。

用刀割,压平,摞起来。

很可能已经有人告诉过他,A.J.只浏览电子邮件,从来不接电话。举办过葬礼吗?倒不是说A.J.知道的话就会参加,他几乎不怎么了解哈维·罗兹。这显而易见。

用刀割,压平,摞起来。

然而……在过去的五六年里,他跟那个人共度了好多时光,他们只讨论过书,然而在他的一生中,还有什么比书更亲近?

用刀割,压平,摞起来。

找到一个跟你阅读兴趣相同的人又何其难得啊?他们唯一一次真正的争执,是关于大卫·福斯特·华莱士,那是在华莱士自杀后的那段时间。A.J.觉得讣告中那种尊崇的语气令人难以忍受。那个人写了一本虽然无节制、篇幅过长,但是还不错的长篇小说,几篇有一定深度的随笔,其他就没什么了。

“《无尽的玩笑》是杰作。”哈维说过。

“《无尽的玩笑》是在比赛忍耐力。你好不容易读完了,你别无选择,只能说你喜欢这本书。否则,你就得面对浪费了自己生命中几个星期的事实,”A.J.反驳道,“有风格,无实质,我的朋友。”

哈维的身子探过办公桌,他的脸变得通红。“跟你同年代出生的每位作家,你都这么说!”

用刀割,压平,摞起来。捆好。

等他回到楼上,咖喱肉又凉了。要是再用那个塑料盘子加热那块咖喱肉,他很可能最后会患上癌症。

他把那个塑料盘子端到桌上,第一口烫嘴,第二口还没有解冻。分别像是熊爸爸的咖喱肉和熊宝宝的咖喱肉。他把那盘东西朝墙上扔去。他在哈维眼里多么微不足道,而哈维对他又是多么重要啊。

独自生活的难处,在于不管弄出什么样的烂摊子,都不得不自己清理。

不,独自生活的真正难处在于没人在乎你是否心烦意乱。没人在乎为什么一个三十九岁的老男人会像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子那样,把一盘咖喱肉扔到房间那头。他给自己倒了杯梅洛红葡萄酒,往桌子上铺了一张桌布,然后走进客厅,打开一个恒温的玻璃盒,拿出了《帖木儿》。回到厨房后,他把《帖木儿》放在桌子对面,把它靠在妮可以前坐的椅子上。

“干杯,你这个破玩意儿。”他对那本薄薄的册子说。

喝完那杯,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他跟自己保证这杯之后他要读本书。也许是一本喜欢的旧书,例如托拜厄斯·沃尔夫的《老学校》,不过当然,他把时间花在某本新书上更好。那个傻乎乎的销售代表喋喋不休说的是什么?《迟暮花开》——呃。他说的话句句当真。最糟糕的莫过于鳏夫矫揉造作的回忆录,特别是如果你自己就是一个鳏夫,就像A.J.在过去二十一个月的时间里那样。那位销售代表是个新人——她不知晓他那乏味的个人悲剧,那不是她的错。天哪,他想念妮可,想念她的声音,她的脖子,甚至她的腋窝。她的腋窝就像猫舌头一样拉里拉碴的,一天过完后,气味就像马上要坏掉的牛奶一样。

三杯酒之后,他醉倒在桌前。他只有五英尺七英寸高,体重一百四十磅,甚至没有吃冷冻咖喱肉来补充能量。今晚,他的读书计划不会有丝毫进展。

“A.J.,”妮可悄声说,“上床睡觉吧。”

终于,他在做梦了。喝了那么多酒,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妮可——他醉后梦中的鬼妻——扶他站了起来。

“你很丢人,傻子。你知道吗?”

他点点头。

“冷冻咖喱肉和五美元一瓶的红酒。”

“我这是尊重我继承的悠久可敬的传统。”

他跟那个鬼魂拖着脚步进了卧室。

“恭喜,费克里先生,你正在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酒鬼。”

“对不起。”他说。她让他躺到床上。

她的褐色头发短短的,像个假小子。“你剪了头发,”他说,“怪怪的。”

“你今天对那个女孩很糟糕。”

“都是因为哈维。”

“显然如此。”她说。

“以前认识你的人死了,我不喜欢这样。”

“所以你也没有炒掉莫莉·克洛克?”

他点点头。

“你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

“我能的,”A.J.说,“我一直是这样,以后还会这样。”

她吻吻他的前额。“我想我的意思是我不想你这样。”

她不见了。

那次事故不怨任何人。下午的一个活动后,她开车送作者回家。她大概在超速驾驶,想要赶上回艾丽丝岛的最后一班汽车轮渡;她或许突然急转,想避免撞上一头鹿;可能只是因为马萨诸塞州冬季的道路状况。这些都已无法获悉。有位警察在医院询问她是否有自杀倾向。“没有,”A.J.说,“完全没有。”她已经怀孕两个月,他们还没有跟任何人说。因为以前他们经历过失望。他站在太平间外面的等候室,非常希望他们已经告诉过大家了。至少在这个更为漫长的——他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个时期——之前,还会有短暂的幸福时光。“不,她没有自杀倾向。”A.J.犹豫了一下,“她只是个很糟糕的司机,而她自以为还不错。”

“对,”那位警察说,“这不是任何人的错。”

“人们喜欢这么说,”A.J.回答道,“可这的确是某个人的错,是她的错。她那样做可真是傻啊,傻得离谱。真是个丹尼尔·斯蒂尔式的情节发展,妮可!如果这是本小说,我现在就不往下读了。我会把它扔到房间那头。”

那位警察(很少读书,休假时才会偶尔读一本杰弗里·迪弗的大众市场版平装本)想把谈话转回现实。“没错,你是书店老板。”

“我和我妻子,”A.J.想也没想地脱口而出,“噢,天哪,我刚才做了件蠢事,就像书中的人物忘记他妻子已死,不经意地使用了‘我们’一词。真是废话连篇啊——”他顿了一下去看那位警官的徽章——“兰比亚斯警官,你跟我都是一部糟糕的长篇小说中的人物。你知道吗?我们他妈的怎么到了这里?你很可能自个儿在想,真是个倒霉蛋,然后今天夜里你拥抱自己的孩子时会抱得格外紧,因为那种长篇小说中的人物就是那样做的。你知道我所说的那种书,对吗?那种热门文学小说嘛,会略微着笔于几个不重要的配角,好显得很有福克纳的风范,无所不包。看看作者多么关心小人物!普通人!作者的胸怀多么宽广!甚至还有你的名字。对于一个形象陈腐的马萨诸塞州警官来说,兰比亚斯警官是个完美的名字。你是个种族主义者吗,兰比亚斯?因为你那种角色,应该是个种族主义者。”

“费克里先生,”兰比亚斯警官说,“我可以帮你给什么人打电话吗?”他是位好警察,习惯了看到悲痛的人以各种方式垮掉。他把手搭到A.J.的肩膀上。

“没错!对极了,兰比亚斯警官,此时此刻,你一点没错,就应该这样做!你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得很出色。你是不是也刚好知道鳏夫接下来要做什么?”

“给某个人打电话。”兰比亚斯警官说。

“对,很可能是那样。不过我已经给我妻子的姐姐家打过电话了。”A.J.点头,“如果这是短篇小说,我跟你到现在已经被写完了。一个小小的讽刺性转折,然后就结束了。所以在散文以外的文字世界里,最雅致的就属短篇小说,兰比亚斯警官。

“如果这是一篇雷蒙德·卡佛的短篇,你会给我些许安慰,然后黑暗降临,这一切就会结束。可是这个……我还是感觉更像是一部长篇小说,我是指从感情上来说。要过上一阵子才能经历完,你知道吗?”

“我说不好我是不是知道。我没读过雷蒙德·卡佛,”兰比亚斯警官说,“我喜欢林肯·莱姆。你知道他吗?”

“那位四肢瘫痪的犯罪学家。作为类型写作还不错。但是你有没有读过什么短篇小说?”A.J.问。

“也许上学时读过。童话。或者,嗯,《小红马》?我觉得我当时应该读过《小红马》的。”

“那是个中篇。”A.J.说。

“嗯,对不起。我……等一下,我记得上中学时,读过里面有位警察的一篇,有点类似于一桩完美的罪案,所以我记得那篇。这位警察被他老婆杀了,凶器是一块冻牛肉,然后她做好了给另外——”

“《待宰的羔羊》,”A.J.说,“那个短篇叫《待宰的羔羊》,凶器是一条羊腿。”

“对,没错!”那位警察高兴起来,“你真是懂行。”

“这一篇很有名,”A.J.说,“我妻子的家人应该随时会到。我很抱歉,我刚才把你比作一位‘不重要的配角’。那很无礼,而且你我心知肚明,在兰比亚斯警官更为辉煌的传奇中,我才是‘不重要的配角’呢。跟一个书店老板比起来,警察才更有可能成为主角。您,警官,自成一类。”

“嗯嗯,”兰比亚斯警官说,“你这话说得不无道理。再回到我们刚才所说的。作为一名警察,我对那个短篇的时间安排有疑问。比如,她把牛——”

“羊。”

“羊。这么说她是用那块冻羊腿杀人,然后没有解冻,就把它放进烤炉烹制。我不是什么蕾切尔·雷,但是……”

等他们把妮可的车从水里吊上来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冻住了,在太平间的抽屉里,她的嘴唇是青色的,让A.J.想到她为最新一本吸血鬼什么的举办图书派对时用的黑色唇膏。对于让傻不拉几的十几岁女孩穿着舞会裙来小岛书店闹腾,A.J.不感兴趣,但是妮可——她居然会真的喜欢那本关于吸血鬼的破书和写那本书的女人——坚持认为开一次吸血鬼主题的舞会对生意有帮助,而且也好玩。“你知道什么是乐趣,对吧?”

“模模糊糊。”他说,“很久以前,在我还没卖书之前,当时周末以及晚上都是我自己的,我读书是为了愉悦,我记得当时有乐趣。所以,模模糊糊地知道,没错。”

“让我来刷新一下你的记忆吧。乐趣就是有个聪明、漂亮、随和的老婆,每一个工作日你都跟她一起度过。”

他仍然能想起她穿着那件可笑的黑色缎子裙的样子,她的右臂懒散地抱着前廊上的一根柱子,她的嘴唇漂亮地涂成一道黑。“可悲的是,我的老婆被变成了一个吸血鬼。”

“你这个可怜的人儿啊。”她穿过前廊,过来吻了他一下,留下一道淤伤般的唇膏印迹,“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也变成一个吸血鬼。不要试图反抗,你那样做可就再糟糕不过了。你一定要酷起来,傻子。邀请我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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