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堂
这个正赶来到我家过夜的盲人,是我妻子的一个老朋友。他的妻子已经死了,这次来康涅狄格州,是看他死去妻子的亲戚。在亲戚家里,他给我妻子打了一个电话,商量好了这次来访。他坐火车来,五个小时的车程,我妻子会去车站接他。十年前,她曾经在西雅图为这个盲人工作过一个夏天,那以后,她再没见过他。不过,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他们录录音带,寄来寄去。对于他的来访,我没什么热情,我又不认识他。而且,他是盲人这点也挺招我烦的。我对失明的印象都来自于电影。在那些影片里,瞎子们行动缓慢,永远板着脸。有时还得靠导盲犬引路。我可不想让家里来个什么盲人。
在西雅图的那个夏天,她身无分文,急于找个工作。夏末她要嫁的那个男人,正在军官培训学校里上学,也是一分钱都没有。不过,那时她爱他,他也爱她,如此等等。她在报纸看到了这条广告:招工——给盲人读材料,后面有个电话号码。她打了电话,过去了一趟,当场就被录用了。整个夏天,她都为这个盲人干活儿,给他读案例研究、报告之类的东西。盲人在县社会公益服务部里有个小办公室,她也帮着收拾整理。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儿的?她自己告诉我的。而且她还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情。
她聘期的最后一天,在办公室里,那个盲人问,他能不能摸摸她的脸。她同意了。她告诉我,他的手指触摸到了她脸颊上的每一个角落,她的鼻子,甚至她的脖子!她永远也忘不了。她甚至曾经为他的指触写过一首诗呢。她总是想写诗。每年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发生之后,她都会写上一两首。
我们刚开始约会的时候,她曾给我看过那首诗。在诗里,她回味他的手指是怎样滑过她的脸颊。在诗里,她讲了她当时的感触,讲了一个盲人触摸她的鼻子和嘴唇时,她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我还记得,那时我觉得诗写得不怎么样。我当然没跟她说。也可能是我不懂诗。我承认,要是我想读什么东西的话,诗歌可不会是首选。
不管怎么样吧,当初她最先喜欢的那个人,那个未来的军官,是她小时候青梅竹马的恋人。所以,好了,我是在讲,那个夏末,她让一只盲人的手摸了自己的脸,然后说了声再见,就嫁给她的青梅竹马了,那个人现在已经是个二等中尉。
那之后,她离开了西雅图,但和那个盲人一直保持着联系。过了差不多一年,她主动联系了盲人。是一天晚上,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空军基地,她打通了盲人的电话。她想聊聊。他们就聊了。他请她给他寄一盒磁带,告诉他她日子过得怎么样。她照着做了,把自己的话录进磁带里,寄给了他。在磁带里,她跟那个盲人讲了自己的丈夫,还有他们一起在军营里的生活。她告诉盲人,她爱她的丈夫,但不喜欢他们住的地方,也不喜欢他丈夫成了整个军工业的一部分。她告诉那个盲人,她正在写一首诗,他丈夫也在其中,是一首关于做空军军官妻子是什么样的诗。诗还没写完,她正在写。那个盲人也录了一盒磁带,寄给了她。她再录一盒。就这样坚持了好多年。
我老婆的军官先生去了一个又一个基地。她从穆迪空军基地寄过磁带,也从麦克吉尔基地和麦克康奈尔基地寄过。最后是在特拉维斯,萨克拉门托附近,那晚她开始感到孤独,她感到在漂泊不定的生活中,她被隔离开,与人失去了联系。她开始觉得,这样的日子她一步也走不下去了。她进屋,把药箱里所有的药片胶囊都吞进嘴里,就着一瓶杜松子酒把它们都冲进肚子里。她去洗了一个热水澡,就不省人事了。
但她没死,她只是恶心得吐了一地。她的军官——他为什么要有名字呢?他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他还想要什么?——从外面回到家,发现了她,叫来救护车。后来,她把这一切都录在磁带里,寄给了那个盲人。这些年来,她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录在磁带里,然后马不停蹄地寄出去。除了每年写一首诗,我想这项活动就是她主要的消遣娱乐了。在一盘磁带里,她告诉盲人说,她决定离开军官,自己生活一段日子。在另一盘里,她告诉他,她离婚了。当然,关于我和她开始一起双宿双飞,她也告诉了那个盲人。反正在我看来,她没有什么不告诉他的。有一次她问我想不想听听那个盲人刚寄来的磁带。那还是一年以前的事儿。她说,他提到了我。我说好吧,我听听。我给我们两个倒了酒,在客厅里坐下来。她把磁带插进录音机,调了两个转钮,然后按下一个按键。磁带先是吱吱地叫,接着一个人声音很响地说起话来。她调低了音量。几分钟无伤大雅的客套之后,我听见自己的名字从这个陌生人嘴里蹦出来,这个我根本不认识的盲人!然后是这句话:“根据你所说的他的情况,我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就在这时,有人敲门,有什么事,反正听磁带被打断了,之后我们再没有接着听完。可能这样也好,我已经听够了。
现在,就是这个盲人要来我家,还要睡在我的房子里。
“我也许可以带他去打打保龄球。”我成心这样对我妻子说。她正在水池旁边的台子上切土豆,土豆片飞出一片一片的扇面。她放下手里的刀,转过身。
“要是你爱我,”她说,“你就会为我做这件事。要是你不爱我,好,那你就甭废话了。但要是你有朋友,任何朋友,来咱家做客的话,我都会让他感到很舒适的。”她用擦碗布擦了擦手。
“我可没什么盲人朋友。”我说。
“你根本就什么朋友都没有。”她说,“就是这么回事。再说,该死的,他的妻子刚死了!你就不明白吗?那个人刚刚失去了他的爱人!”
我没回话。她跟我讲过一点儿那个盲人老婆的事儿。她名叫比尤拉。比尤拉!那是一个有色人种女人的名字。
“他老婆是个黑人?”我问。
“你抽什么疯呀?”我妻子说,“你是疯了还是怎么的?”她拿起一块土豆。我看见它砸在地上,滚到炉灶底下。“你犯什么病呢?”她说,“你喝醉了吗?”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就在这之后,我妻子给我补充了更多的细节,远远超过了我所关心的范围。我倒上酒,坐在餐桌旁听着。故事的碎片一点点地就座。
那年夏天,我妻子离开西雅图以后,比尤拉开始为那个盲人工作。没过多久,比尤拉和盲人就在教堂举办了婚礼。是一个小型的婚礼——谁会想去参加那样一个婚礼?就他们两个人,再加上牧师和牧师的妻子。但那是个正经八百的教堂婚礼,他说过,那正是比尤拉想要的。那时,比尤拉肯定已经得了乳腺癌。他们两个难分难舍地生活了八年以后——我妻子用的词:“难分难舍”——比尤拉的健康状况急速下滑。她死在了西雅图的一间病房里,盲人坐在病床边,一直拉着她的手。他们结了婚,一起生活过工作过,一起睡觉,当然肯定也性交过,然后这个盲人不得不自己把她下葬。而经历过这一切以后,他都还没有看过这他妈的女人到底长什么样子!我是理解不了。听了这些,我先是有点替那个盲人难过,但又发现自己琢磨着这个女人的一辈子是多么可怜。想想吧,一个女人永远无法让自己出现在爱人的眼里;一个女人可以日复一日地生活,却从没得到过爱人对自己面容的哪怕最轻描淡写的恭维;一个女人,不管是痛苦还是喜悦,丈夫都永远无法读出自己脸上的表情。可以化妆,也可以素面朝天——他能看出区别吗?要是她愿意,她可以一只眼涂上绿色的眼圈,鼻孔里钉根向外龇出来的大头针,穿黄色的休闲裤配紫色的鞋,无所谓。我想象着:就在她滑向死亡,那个盲人手拉着她的手,失明的眼睛里淌着泪的时候,她最后可能会想:她坐在通向死亡的快车上,而盲人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她给罗伯特留下了一笔微不足道的保险赔偿和半块二十比索的墨西哥硬币。硬币的另一半跟着比尤拉进了棺材。可怜哪!
时间流逝,妻子已经去火车站接他去了。都是这个瞎子闹的,除了干等着,我无事可做。听见车开进家门前车道的时候,我正喝着酒看电视。我拿着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跑到窗边,向外看。
我看见妻子笑着停下车。我看见她下了车,关上门,嘴上仍挂着一丝微笑。真是好极了!她走到车的另一边,那个盲人正准备下车。设想一下:这个盲人竟然长着络腮胡子。盲人加胡子!有点儿过了,我对自己说。盲人摸到后座上,拉出一个手提箱。我妻子挽着他的胳膊,关了车门,一路聊天,带他走下车道,又走上前面门廊的楼梯。我把电视关上,喝光了酒,涮了涮杯子,擦干手,走到门口。
妻子说:“来,见见罗伯特。罗伯特,这是我丈夫。我跟你聊过好多他的事儿。”她笑容满面,拉着盲人的大衣袖子。
盲人放下手提箱,伸出了手。
我握住了他的手。他紧紧握着我的手,攥了一会儿,才松开。
“我觉得就像我们已经见过面似的。”他说话轰隆隆地响。
“我也是。”我回答。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然后我说:“欢迎啊,总听她提起你。”我们移动起来,凑在一起像个小组一样,从门廊走进客厅,我老婆一直拉着他的胳膊引导着他。盲人用另一只手提着箱子。我老婆不时提醒他。“左转,罗伯特。对了。现在,小心,这有把椅子。好了,就坐这儿吧。这是沙发,我们两周前刚买的。”
我谈起以前的旧沙发,我喜欢那个,但没提这一点。我想说点别的,闲聊嘛,比如沿着哈得逊河坐火车过来,两旁的风景如何。要是从这儿去纽约,你应该坐在车厢里的右手边,要是从纽约来这儿,要坐左手边,诸如此类的话。
“这趟火车坐过来,感觉还好吗?”我说,“顺便问一句,你坐的是哪一边呢?”
“哪边?这叫什么问题?”我妻子说,“坐哪边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右边,”那个盲人回答,“我已经有将近四十年没坐过火车了。上次坐,我还是个小孩子,和我父母在一起。很久以前了。我都快忘了那是什么感觉。现在,我的胡子密得都能放得下一整个冬天了,”他说,“反正别人这么跟我说的。我看起来是不是很神气,亲爱的?”盲人对我妻子说。
“你看起来是卓尔不群,罗伯特。”她说,“罗伯特,罗伯特,见到你真的太好了!”
我妻子的目光终于从盲人身上移开,她看了看我。我感觉得出来,我现在这样子,是她不太喜欢看到的。我耸耸肩膀。
我从没见过,或是认识任何失明的人。这个盲人快五十岁的样子,块头很足,秃顶,塌着肩膀,就像是一直扛了重挑子过来的。他穿着棕色的休闲裤,棕色的鞋,浅褐色的衬衣,打了领带,套着外套。很利落。还有络腮胡子。不过,他没有拄拐杖,也没戴墨镜。我还总以为盲人都戴墨镜呢。说实在的,我倒是希望他戴一副。乍一看,他的眼睛跟任何人的眼睛没什么两样。但如果你仔细看,还是能看出点区别来的。首先是眼白太多,其次,眼窝里瞳孔到处乱转,他自己似乎控制不了,或者根本就不知道,怪叫人害怕的。就在我盯着他的时候,我看见他左瞳孔向他鼻子那儿扭,而右边的瞳孔则努力保持着不动。但也只是徒劳,因为那只眼睛可不管他知不知道或是愿不愿意,就是自己一个劲儿乱转着。
我说:“我给你倒杯酒吧。想喝点什么?我们这儿什么都有一点儿。喝酒是我们的一种消遣。”
“老弟,我自己就是个苏格兰人。”他这个大嗓门,说话可真够冲的。
“好的。”我说。老弟!“你当然是。我早就知道了。”
他坐在沙发上,手指摸着他的手提箱。他是在说他的胡子。这倒不能怪他。
“我把箱子给你搬到楼上去吧。”
“没事,”盲人大声地说,“我上去的时候,顺便把箱子带上去吧。”
“苏格兰威士忌里加点儿水吗?”我说。
“一点点。”他说。
“我猜就是。”我说。
他说:“就加一点点。那个爱尔兰演员,巴里·菲茨杰拉德,知道吗?我跟他一样。菲茨杰拉德说过,我喝水的时候,只喝水。喝威士忌的时候,只喝威士忌。”
我妻子笑起来。那个盲人把手放在胡子底下,慢慢地拢上来,然后再松开,让胡子自己落下去。
我倒了酒,三大玻璃杯苏格兰威士忌,每杯里都掺了一点儿水。我们舒舒服服地坐下来,聊起了罗伯特这次旅行。先是从西海岸到康涅狄格的一长段飞行,我们已经说过了。然后是从康涅狄格坐火车到这儿。谈到这段旅程,我们又喝了一杯。
我记得在什么地方读过,盲人不抽烟,因为,就像可以猜到的,他们看不见自己吐出的烟。我本以为,关于盲人,我至少还知道这点,当然我也就只知道这点而已。不过,这个盲人抽烟可是够凶的,烟蒂一直烧到手指头,紧接着就点上另一支。他把烟灰缸填满了,我妻子就去倒空。
在餐桌旁坐下吃晚餐时,我们又喝了一杯。我妻子在罗伯特的盘子上堆满了牛肉块、土豆片和青豆。我又给他用黄油抹了两片面包,说:“这儿有黄油和面包。”
我喝了口酒说:“让我们祈祷吧。”盲人低下了头。妻子看着我,吃惊得目瞪口呆。我说:“让我们祈祷,电话铃不会响,吃的东西别变凉。”
我们埋头吃起来。我们吃光了桌子上所有能吃的东西,就像这是最后的晚餐,吃完这顿,就没下顿了。我们不说话。我们只是吃,狼吞虎咽,风卷残云。我们像在那张桌子上割草一样,吃光了所有的东西。那个盲人吃东西就像瞄准好了似的,什么东西在哪,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我看着他在肉上纯熟地施展着刀叉,令人欣羡。他切了两块肉,叉进嘴里,又全力以赴地消灭了土豆片,然后是青豆,再撕下一大块涂了黄油的面包,一口吃掉了,接下来喝了一大杯牛奶。这中间,偶尔兴之所至,他似乎也不介意扔下刀叉,干脆用手了。
我们消灭了所有的东西,包括半扇草莓派。有一阵子,我们就像吃晕了一样地坐在那儿,脸上淌满汗珠。最后,我们从桌旁站起来,把一片杯盘狼藉扔在身后。我们头也不回地径直走进客厅,重新陷进之前的座位里。罗伯特和我妻子坐在沙发上,我坐在一把大椅子上,一起又喝了两三杯酒。他们谈论起最近十年里,各自都经历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我基本上只是听着,偶尔也会插两句话,为了不让那个盲人觉得我已经离开了房间,也为了不让妻子以为我觉得受了冷落。他们聊着这十年来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他们身上!我一直等着我的名字会出现在我妻子那甜美的嘴唇上:“然后,我亲爱的丈夫就走进了我的生活”之类的话。但都是白费工夫,我半个字都没听到。只有罗伯特这个,罗伯特那个。罗伯特好像什么事都做过一点儿,一个瞎子万事通。最近干过的事是,他和他妻子分销安利的产品,我猜他们就是靠这个挣点钱养家的吧,至少以前是。这个盲人还是个业余无线电收发员。他用他的大嗓门讲了他和很多业余同行之间的通话,那些人有来自关岛的、菲律宾的、阿拉斯加的,甚至连塔希提岛的人都有。他说,要是他什么时候想去那些地方旅游,会有很多当地的朋友。他不时把他那张瞎了眼的脸转过来,冲着我,手托着胡子向我问这问那。现在这个工作,我干了多久了?(三年。)喜欢自己的工作吗?(不。)会一直干下去吗?(有什么可选择的吗?)我觉得他快没词儿的时候,站起身,打开了电视。
妻子瞪着我,气得马上就要发作。然后,她看着那个盲人说:“罗伯特,你有电视吗?”
盲人回答说:“亲爱的,我有两个电视。一个彩色的,还有一个黑白的,是个老古董。不过,有意思的是,我要是开电视,当然我的电视总是开着的,我都会开那台彩色的。很有趣,是不是?”
我不知道有什么可说的。一个字都没的说。我没看法。我看着新闻节目,努力听播音员在说什么。
“这是台彩色电视,”盲人说,“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就是能分出来。”
“前不久,我们刚升的级。”我说。
盲人又尝了一口酒,把胡子拉起来,闻了闻,又放下来。他坐在沙发上,身子向前倾斜。他把烟灰缸摆在咖啡桌上,把打火机放在烟旁边,向后靠过去,双腿在脚踝处交叉在一起。
我妻子捂住嘴,打了一个哈欠。她伸了个懒腰,说:“我想,我得上楼穿件睡衣了。我要去换身衣服。罗伯特,别客气,你也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啊!”
“我现在就很舒服。”盲人回答。
“我希望你在我家能觉得很舒服。”她说。
“我很舒服。”盲人说。
妻子上楼后,我和他听了天气预报,又听了体坛摘要。妻子已经走了很长时间,长得我都不知道她还要不要回来了。我觉得,她可能已经上床了。我希望她会回到楼下,我可不想单独和一个盲人待在一起。我问他想不想再喝一杯,他说,当然好。我又问他,想不想和我一起吸点儿大麻,我说我刚卷了几根。其实我还没卷,但打算马上就卷。
“那我就和你试几根。”他说。
“好极了,”我说,“那可是好东西。”
我倒了酒,和他一同坐在沙发上。然后,我卷了两根粗的大麻烟,点上一根,递给他。我把它夹在他的指间。他接过去,吸起来。
“憋住气,能憋多久就憋多久。”我说。我能看出来,抽这玩意,他连最起码的常识都不懂。
我妻子穿着粉红色的睡衣和拖鞋,走下楼梯。
“什么味儿?”她说。
“我们刚才想,我们可以来点儿大麻。”我说。
妻子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看着那个盲人说:“罗伯特,我不知道你还抽这个。”
他说:“我现在抽了,亲爱的。凡事都有个第一次。不过我现在还没什么感觉呢。”
“这东西多香啊,”我说,“这是比较温和的,是你可以对付的大麻,不会毁了你。”
“也别小瞧了它,老弟。”他说着笑了。
妻子也坐在了沙发上,就在我和盲人之间。我递给她一根,她接过来,嘬了一口,又递还给我。“这个会怎么样?”她说,“这口烟我可不该抽。我本来就已经睁不开眼。晚饭吃得我都困了。刚才,我真不应该吃那么多。”
“是草莓派,”盲人说,“就是那个让你犯困的。”他大声地笑了笑,摇着头。
“还剩着些草莓派呢。”我说。
“你还想要点儿吗,罗伯特?”我妻子问。
“等会儿再说吧。”他说。
我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电视上。妻子又打了一次哈欠,说:“你想睡觉的时候,我就铺床,罗伯特。我知道你今天可是够累的。你什么时候想睡了,就告诉我啊。”她拉了拉他的胳膊。“罗伯特?”
他回过神来说:“真享受啊。这比磁带强多了,是不是?”
“又来了啊。”我说着,又在他的指间夹上一根。他吸了一口,含在嘴里,憋半天才呼出来,熟练得像他九岁的时候就开始吸这玩意儿了。
“多谢了,老弟。”他说,“我想,我就吸到这儿。我觉得我已经感觉出它的劲儿来了。”他把还在燃烧的烟蒂递给我的妻子。
“我也是。”她说,“和你感觉一样。”她接过烟蒂,递给我。“我就再在你们两人之间坐会儿,闭会儿眼。但别让我碍着你们的事儿,好吧?要是碍事,就告诉我。否则,我就闭着眼坐在这儿了,一直坐到你们要睡觉为止。”她接着说:“罗伯特,你要睡的时候,床一铺就好。就在楼上,挨着我们的房间。你什么时候要睡,我们就带你上去。要是我睡着了,你们两个人可得叫醒我啊。”她说完,闭上眼,睡着了。
新闻播完了。我起来换了频道,又坐回沙发上。我真希望我妻子没这么筋疲力尽地睡着。她的头躺在沙发靠背上,嘴张着,身子歪到了一边,睡袍从腿上滑下来,露出了一段多汁的大腿。我伸手把她的睡袍重新拉起来,盖住她,就在那时,我看了那个盲人一眼。何必呢!我又把睡袍给掀开了。
“什么时候想吃草莓馅饼,就说一声啊。”我说。
“好。”他说。
我问他:“你累不累?要不要我带你上楼去,上床歇着?”
“不急,”他说,“再等会儿。我陪着你,老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什么时候休息,我再睡。我们还没机会好好聊聊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感觉,刚才我和她把这个晚上都给独占了。”他揪起胡子,又松开来,拿起了香烟和打火机。
“好啊。”我说,“我很高兴有你做伴聊天。”
我想我的确是高兴。每晚,都是我自己抽大麻,熬夜,一直熬到我能睡着为止。我妻子和我几乎从来没有同时上床过。等我真的睡着了,我又总做梦。有时,我会从梦中惊醒,心脏疯狂地乱跳。
电视上讲着关于教堂和中世纪的事,不是什么你通常会看的节目。我想看点别的,换了频道,但别的台也什么好节目都没有。我说着对不起,换回到了原先的那个台。
“没事,老弟,”那个盲人说,“我无所谓。你想看什么都行。看什么我都能学到点东西。学无止境嘛。今晚学点东西对我也没坏处。我带着耳朵呢。”
好一会儿,我们一句话都没说。他向前斜着身子,头冲着我,右耳对准电视的方向。让人很不舒服。偶尔,他的眼皮低垂下来,又猛地睁开。偶尔,他会用手指捋着胡子,就像在琢磨什么他从电视上听到的东西。
屏幕上,一队戴头巾穿修道士服的人,正被架起来,一些披着骷髅骨架化装成恶魔的人,正在折磨那队被架起来的人。装扮成恶魔的那些人,戴着恶魔的面具,长着犄角和长尾巴。这个表演只是整个游行队伍中的一部分,英国的讲解员介绍,这种活动在西班牙每年举行一次。我试着给盲人解释电视里正在播放的一切。
“骷髅骨架,这个我明白。”他说着点点头。
电视里出现了一座大教堂,然后又花了很长时间,慢慢地展示了另外一座。最后,画面切换到巴黎那座著名的大教堂上,飞扬的扶壁,尖顶直抵云端。镜头拉回来,展示大教堂的全貌,衬着背后的天空,它升起在地平线上。
有时,那个英国讲解员会闭上嘴,任凭摄像机绕着大教堂转。也有时,摄像机会漫游在乡间,田野上的人在牛后面走。我一直憋着,直到我觉得必须说点什么的时候,才说道:“现在,他们在拍这个教堂的外部结构。怪兽状的喷水嘴。雕成妖怪模样的小塑像。现在,我猜他们到了意大利。没错,是意大利。这个教堂的墙上有画。”
“是壁画吗,老弟?”他问了一句,抿了一口酒。
我伸手去拿我的酒杯,但杯子空了。我想起来他的问题。“你问我那些是不是壁画?”我说,“问得好。我也不知道。”
摄像机转到里斯本郊外的一座大教堂上面。和法国、意大利的大教堂相比,葡萄牙的没什么大区别,但还是有点不一样。主要是室内的东西变了。直到那时,我才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来。我说:“我突然想起来,你知道大教堂是什么吗?就是说,它们是什么样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要是有人跟你说起大教堂,你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吗?你知道大教堂和——比如说——和一个浸礼教礼拜堂有什么区别吗?”
他让烟雾从嘴角渗出来,说:“我知道大教堂要有成百上千的人,花五十年甚至一百年的时间,才能修建起来。当然,我是刚听那个解说员说的。我知道会有一个家族的几代人都修同一座大教堂。这也是听那个人说的。那些人为了修一个大教堂,干了一辈子,却永远活不到完工的时候。就这点而言,老弟,他们倒和咱们这些人没什么区别,是不是?”他笑起来。他的眼皮又垂了下来,点着头,就像在打盹儿。没准他正想入非非,以为自己身处葡萄牙呢。现在,电视上出现了另一座大教堂。这次是在德国。英国人的声音继续低沉地嗡嗡着。“大教堂,”盲人说着,坐起来,头来回地转,“要是你想知道的话,老弟,其实,我就知道这么点儿,我刚才刚说的那些,也就是我听他讲的那些。不过,你也许可以给我描述一下吧?我想你给我讲讲。我真的希望。说真的,我真是不大清楚大教堂是什么样子。”
我狠狠地盯着电视上大教堂的镜头。我从哪儿开始描绘呢?但假如我的命都要赌在这上面,假如一个疯子非逼我描绘一座大教堂,否则就要了我的命的话,我该从哪里说起呢?
我又盯了屏幕上的大教堂一会儿,直到图像切换到了乡下。没辙了,我只得转过身,对盲人说:“首先,他们很高……”我环顾着房间,想找点儿线索。“它们一直向上伸,向上,向上,一直伸进天。有些如此大,非要有支撑柱才行,也就是说,有东西扶着它们向上升。这种支撑物叫扶壁。不知为什么,扶壁的样子让我想起高架桥。不过,可能你也不知道高架桥是什么样子,是吧?有时会有恶魔雕刻在大教堂的正面,有时雕刻的是上帝和贵妇人。不过,别问我为什么是这样。”
他不住地点头,整个上半身似乎都在前后晃动。
“我讲得不太好,是不是?”我说。
他停止了点头,身子向前斜着,坐在沙发边上。他一边听我说,一边用手指挠着胡子。我能看出来,他没太听懂。但他又点点头,像在鼓励我。他等着我就这么接着讲下去。我努力想着还有什么可说的。“他们非常大,”我说,“很庞大。石头做的,有时也用大理石。过去,人们修大教堂,是为了接近上帝。那时候,上帝对每个人的生活都很重要。你从他们修大教堂就能看出来这点。不好意思,但好像我的水平就到这儿了,我只能讲成这样。我本来就不擅长这种事儿。”
“没事儿,老弟。”盲人说,“哎,听我说,希望你不会介意我问你一个问题。我能问你点事吗?就问一个简单的问题,你回答是,还是不是。我就是很好奇,没什么别的意思啊。你是主人,我是客人,但让我问问你,你信不信宗教,任何宗教?你不介意我这样瞎问吧?”
我摇了摇头,不过他看不见。对于一个盲人来说,眨眼和点头都是一个样。“我想我不信吧。什么都不信。其实,有的时候,这样也挺痛苦的。你明白我说什么吗?”
“当然。我懂。”他说。
“好。”我说。
那个英国人还在滔滔不绝。我妻子在睡梦中叹了口气,又深吸一口气,继续睡。
“你得原谅我,”我说,“但我没法告诉你大教堂长什么样子。我就是没这个本事。我只能讲成这样,讲不好了。”
盲人听我说着,很平静地坐着,低着头。
我说:“其实,说实话,大教堂对我来说没什么特别的,一点都没有。大教堂嘛,就是些在夜间电视上能看到的东西。不过如此。”
这时,盲人清了清嗓子,从背后的兜里拿出了什么东西。是一块手帕。他说:“我明白,老弟。没事儿。别担心。哎,听我说,你能帮我个忙吗?我有个主意。你给咱们找点儿厚纸,行吗?还有笔。我们试试,一起画一座大教堂。找支笔,还有厚纸,去呀,老弟,去把这些东西找来。”
我就上了楼。我的腿软得一点力气都没有,就像刚刚跑了很远的路似的。我在妻子的房间到处找,在她桌子上一个小篮子里找到了几支圆珠笔。然后我想了想,该到哪儿去找他说的那种纸呢。
我下了楼,在厨房里,找到一个底上还挂着些洋葱皮的购物纸袋。我把里面的东西倒干净,又抖了抖,拿着它走进客厅,坐在盲人腿边上。我拿开一些东西,把纸袋铺在咖啡桌上,展平了上面的褶皱。
盲人从沙发上下来,挨着我坐在地毯上。
他的手指抚过纸袋,上上下下地摸着纸的两面,还有纸的边缘,对,甚至包括纸的边缘。他也用手指拨弄了纸袋的四角。
“好了,”他说,“好了,咱们画吧。”
他摸到我的手,我拿着笔的手。他让自己的手紧贴着我的手。“开始吧,老弟,画,”盲人说,“画吧。你待会儿就知道了。我会跟着你。没问题的。就像我跟你说的,开始吧。一会儿你就明白了。画吧。”
我就开始画了。我先画了一个像房子一样的盒子,大概就像我现在住的这栋房子吧。然后我在上面加了一个房顶。又在屋顶的两端画了尖顶。疯了。
“好极了,”他说,“太好了。你画得不错。从没想过你这辈子还会做这样的事儿吧,老弟?啊,人生嘛,谁都猜不准,这个我们都知道。继续画吧。别松劲儿。”
我装上了拱形的窗户。我画上了飞扬的扶壁。我挂上了巨大的门。我停不下来。电视台已经停止播放了。我放下笔,攥住手,又伸展开。盲人摸着纸面,感觉着。他的指尖滑过纸面,滑过我画的每一个地方,然后,他点了点头。
“画得不错。”盲人说。
我又拿起笔,他找到我的手。我接着画下去。我不是什么艺术家,但我照画不误。
妻子睁开眼,凝视着我们。她在沙发上坐起来,睡袍还是张开着。她说:“你们干什么呢?告诉我,我想知道。”
我没回答她。
盲人说:“我们在画一座大教堂。我和他正画着呢。加把劲儿呀!”他对我说:“对,就这样,很好。没错,你找到感觉了,老弟。我能感觉得出来。你本来以为你画不成。但你行了,对不对?你现在开着大火炒菜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吧?马上,我们就真能干出点名堂来了。胳膊画得累不累?现在,画上点人进去。没人还叫什么大教堂?”
我妻子又问:“怎么回事?罗伯特,你们在干什么?怎么回事?”
他对她说:“没事儿。”
这个盲人又对我说:“现在闭上你的眼吧。”
我照着做了。就像他对我说的那样,我闭上了眼。
“闭上了吗?”他问我,“别蒙我呀。”
“闭上了。”我说。
“就这么闭着吧。”他说,“现在别停下。画!”
所以,我们继续。我的手抚过纸面的时候,他的手指就骑在我的手指上。到现在为止,我这辈子还从没这样干过。
然后他说:“我觉得差不多行了。我觉得你画好了。”他又说:“看看吧,看你觉得怎么样?”
但我仍旧闭着眼,我想就这样再多闭一会儿。我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怎么样?”他说,“你在看画吗?”
我的眼睛还闭着。我坐在我自己的房子里。我知道这个。但我觉得无拘无束,什么东西也包裹不住我了。
我说:“真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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